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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的根本特征在于职业性,即高职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为此,高职院校需依托企业,构建“产学结合教学全过程”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积极探索并构建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需要的、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
中外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情况德国校企合作教育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形成年,由于这种双元制的实质就是校企合作教育视为校企合作教育的开端。德国校企合作教育开始向高等教育领域扩展的标志是20世纪60年代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职业学院的出现。世界上“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而校企合作教育在美国最早是产生于大学的工程技术学科领域,它主要是指辛辛那提大学同大企业合作。所以,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最早是产生在美国。英国其总体的校企合作教育的起步比德国和美国晚。20世纪50年代后,在德国和美国继续深化校企合作教育的同时,日本及前苏联等国的校企合作教育计划也开始付诸实践,使校企合作教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种共同职教形式。由于各国在经济、教育水平上的差异,导致了各国校企合作教育在处理企业与学校的关系上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并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作用,从而使校企合作教育呈现出大致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其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以及日本的产学合作;二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其代表是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俄罗斯学校基地企业培训计划和中国的校企合作教育。
中国现阶段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问题:①国家主要部门的宏观政策与指导力度不够。国家还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实质性的奖励机制;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目前教育部门没有制定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国家劳动部门只是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在现实工作中劳动部门只是对特殊行业的市场准入把关很严,但有许多行业只有规定不去抓落实。②观念问题。很多企业尚未形成成熟的合作教育的思想,由于校企合作必然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学校行政人员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形成了校企合作的阻力。同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教师积极性不高。③工作运行问题对校企合作缺乏整体推进,没有从系统的观点,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使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最优化地实现办学目标和预期效果;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特别是当与学校现行制度发生碰撞时,显得无能为力;我国高职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深度不够。特别是欠缺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高职院校办学越是向纵深发展,层次越是向上延伸,就越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才能真正培养出走向先进生产力前列的人才;学校运做机制和企业运做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还没有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员、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受到一定的制约。
构建“产学结合教学全过程”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
如何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是当前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问题,关键是如何使校企双方都有合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产学结合教学全过程”的人才培养模式①构建制约机制。第一,建立崇尚技术教育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其二,加大职业教育资金投入。其三,建立具有标准齐备和运行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市场,全面建立和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四,建立法律和相关政策制度,鼓励和保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其五,校企双方更新观念。②构建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③构建保障机制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与把握,而能否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则取决于长期合作中双方逐步探索建立的各种保障机制。④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机制。企业必须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⑤构建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须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对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整合,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与专业坚持课程设置的“三接轨”原则。⑥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⑦构建多元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机制。对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的考核应实行“三借、一过程”,借职业资格考试取代传统的考试,借上岗达标测试取代课程的考试,借完成规定项目取代课程的考试。强化过程考核,用过程的演练与环节的达标测试取代考试。教学方法的改革应推行项目管理教学法、行为引导法。将职业认证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建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所),为职业资格论证积极创造条件。
中外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情况德国校企合作教育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形成年,由于这种双元制的实质就是校企合作教育视为校企合作教育的开端。德国校企合作教育开始向高等教育领域扩展的标志是20世纪60年代德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和职业学院的出现。世界上“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而校企合作教育在美国最早是产生于大学的工程技术学科领域,它主要是指辛辛那提大学同大企业合作。所以,高职校企合作教育最早是产生在美国。英国其总体的校企合作教育的起步比德国和美国晚。20世纪50年代后,在德国和美国继续深化校企合作教育的同时,日本及前苏联等国的校企合作教育计划也开始付诸实践,使校企合作教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种共同职教形式。由于各国在经济、教育水平上的差异,导致了各国校企合作教育在处理企业与学校的关系上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并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作用,从而使校企合作教育呈现出大致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其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式培训以及日本的产学合作;二是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其代表是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俄罗斯学校基地企业培训计划和中国的校企合作教育。
中国现阶段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还是处于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刚开始的中层次的起步阶段,其合作深度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问题:①国家主要部门的宏观政策与指导力度不够。国家还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实质性的奖励机制;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的准则和指导手册。目前教育部门没有制定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国家劳动部门只是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在现实工作中劳动部门只是对特殊行业的市场准入把关很严,但有许多行业只有规定不去抓落实。②观念问题。很多企业尚未形成成熟的合作教育的思想,由于校企合作必然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学校行政人员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形成了校企合作的阻力。同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教师积极性不高。③工作运行问题对校企合作缺乏整体推进,没有从系统的观点,通盘考虑,统筹运作,使企业运行与办学诸要素之间有机结合、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最优化地实现办学目标和预期效果;微观的运行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特别是当与学校现行制度发生碰撞时,显得无能为力;我国高职校企合作层次普遍偏低,深度不够。特别是欠缺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高职院校办学越是向纵深发展,层次越是向上延伸,就越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才能真正培养出走向先进生产力前列的人才;学校运做机制和企业运做机制、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还没有真正融合。使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以及受教育者从“学员、职业人到社会人”的角色转化,受到一定的制约。
构建“产学结合教学全过程”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
如何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关系,是当前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问题,关键是如何使校企双方都有合作的积极性。建立起“产学结合教学全过程”的人才培养模式①构建制约机制。第一,建立崇尚技术教育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其二,加大职业教育资金投入。其三,建立具有标准齐备和运行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市场,全面建立和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四,建立法律和相关政策制度,鼓励和保护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其五,校企双方更新观念。②构建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③构建保障机制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与把握,而能否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则取决于长期合作中双方逐步探索建立的各种保障机制。④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机制。企业必须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⑤构建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须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对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整合,更新教学内容,建立与专业坚持课程设置的“三接轨”原则。⑥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⑦构建多元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机制。对学生的实践性教学的考核应实行“三借、一过程”,借职业资格考试取代传统的考试,借上岗达标测试取代课程的考试,借完成规定项目取代课程的考试。强化过程考核,用过程的演练与环节的达标测试取代考试。教学方法的改革应推行项目管理教学法、行为引导法。将职业认证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建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所),为职业资格论证积极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