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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有些人认为:《史记》是司马迁受宫刑的产物,《史记》“缪于经”、是“谤书”,等。对此,我们认为:司马迁能写出《史记》。与史官世家、正确的史观、深厚的学问功底、丰富的实践阅历以及宽松的政治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史记》没有“缪于经”,更不是“谤书。”这些评价经不起认真的推敲,违背了历史客观事实;《史记》首先是吏学著作,不能仅从文学的角度来评价,作为史学著作,有其独特的特点与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