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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注重劳动就业数量向注重劳动就业质量是当前我国就业模式的重大转变,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本文主要探讨了当前我国劳动就业质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对策。
【关键词】 劳动就业质量;现状;对策效地获取真知
【中图分类号】 F241.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003-01
1 引言
就业质量衡量的是劳动者的整个就业状况,研究的是就业活动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并获得收入情况的优劣程度。构成这种优劣程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就业质量的内涵也是多方面的。它是反映就业机会平等性、岗位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选择性、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劳动薪酬收入和劳动风险的保障性以及劳动关系的和谐性等有关方面的综合概念。而目前,我国的就业质量现状来看,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探索一条适合我们的提高就业质量的
发展对策具有现实的意义。
2 当前就业质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1 就业质量提高明显,整体水平仍偏低 近年来,人们开始把就业质量纳入幸福指数。以农民工为例,截至2007年底,3799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3053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越来越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而不单纯满足于就业,全社会的就业质量已经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总体就业质量尚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各种不同的劳动用工形式加上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其他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人们之间差距拉大并形成不同的阶层。这些差距不仅包括收人差距,而且包含了社会尊重程度,社会地位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大学毕业生待遇持续下降,农民工被大规模欠薪等。二是隐性失业是我国的一个独特形式。长期以来,尽管目前国有和集体部门中大量富余人员因效益不佳而大量下岗和失业,但仍有大量的冗员存在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如果实行以技术进步为主导的集约型增长,就会形成新的失业大军。总之,在我国的就业形势中,隐性失业现象非常严重,所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目前现有就业人目中的隐性失业率可能高达27%。三是从劳动力市场整体来看,我国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供给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平衡加之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对技术工人的需求近年一直在上升,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四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水平偏低。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地增长,与经济高增长相伴随的是劳动者工资水平的低增长,低收入者数量持续增加,收入分配的“金字塔”结构进一步强化。以深圳为例,2007年GDP增幅达巧%,在深圳新增GDP构成中,企业所得约占50%强,劳动者所得约占30%强,国家所得约为15%,企业所得远高于劳动者所得,于是就有了“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劳动者报酬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下降。
2.2 就业质量的不均衡 我国的就业质量在各个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具体如下:一是民营企业职工参保率低。我国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涌现出了大批的有规模、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天津市的民营企业参保率为10%,长春为30%。企业不愿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就业情况如此严峻的情况下,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只要能有工作就行,根本不敢向企业提出更多的参保要求。二是不同性别的就业质量差异较大。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06年底,我国第二、三产业各类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仅为36.9%。即使是女性就业比重较高的第三产业,其就业比重也未能突破40%,只占39.7%。就业人员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已扩大至26.2个百分点,而我国总人口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却只有3.04个百分点,二者相比,反差何等鲜明。三是大学生首次就业质量不高。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面对企业设置的高门槛和苛刻条件,很多大学生只能降低就业标准。然而,由于大学毕业生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并不会自然保值,一旦降低层次进入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其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就处于闲置状态,最终将逐渐贬值。一旦市场需求形势变化,对其原有的专业需求旺盛时,其却已丧失原本拥有的专用性
人力资本。
3 改善和提高当前就业质量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合理流动体制 我国之所以存在这么多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劳动力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我们要提高就业质量,就应打破这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体制保障。一是建立广覆盖、高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所谓广覆盖,就是使失业保险不仅覆盖正规部门的职工,而且覆盖非正规部门的从业人员;不仅覆盖城镇从业人员,而且要在农村建立现代化的养老体制。所谓高水平,就是要提高领取失业保险者的领取金额,使他们能够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这就要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增加政府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投入。二是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清除一系列阻碍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法规,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就业市场环境。逐步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强调劳动力市场中的良性竞争机制,使劳动力要素真正得到有效配置。同时要重视劳动力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力素质。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输出地政府应根据市场行情经常组织一些经济适用的培训,以提高进城民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并大力发展劳动就业中介组织,使劳动力的流动正规化、有序化。三是建立公平就业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权应不断完善,职业稳定权应成为劳动权的重要内涵,劳动立法应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求平衡,在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劳动者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在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寻求平衡。
3.2 建立和健全保护劳工权益的法规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驱动,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从功能来看更注重推动政府,这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但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开拓自下而上的民间向上表达声音的渠道,增加咨询、调解的功能。如果这些新的功能有效的确立起来,并形成一整套程序和规范,就可以有力的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稳定其就业率。二是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就业实名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作用,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名登录,使隐性就业显性化,特别是在了解掌握非正规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其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稳定就业。三是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农民工虽然有政策可参加社会基本保障,但相关政策缺乏强制性,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都不愿执行,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特别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救济,为其在遭受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大病或失业期间生活拮据时,提供适当的帮助。四是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要尽快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尽快出台专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如《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应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精简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要完善并强化劳动执法监察部门的职能,树立执法权威。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使劳动执法处在社会的监控之下。
3.3 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 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要求企业,学校,个人了解最新就业动态,同时就业者是处于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不再是只专注于自己目前的工作,而是培养起不同专业的能力,可以做到灵活组合。社会上定期发布不同行业的就业质量状况,时刻督促劳动者。政府也应统一协调就业市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就业模式。就业质量预警机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就业服务的规范管理,坚持官办与民办,发展与规范的结合。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可以在劳动者就业质量不高时发出信号,避免了失业,也提高了人们对就业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1] 魏明凯,房保安.我国就业质量状况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12)
[2] 祝洪娇.试析我国劳动就业形势[J].岭南学刊,2005,(2)
【关键词】 劳动就业质量;现状;对策效地获取真知
【中图分类号】 F241.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1074(2009)04-0003-01
1 引言
就业质量衡量的是劳动者的整个就业状况,研究的是就业活动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并获得收入情况的优劣程度。构成这种优劣程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就业质量的内涵也是多方面的。它是反映就业机会平等性、岗位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选择性、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劳动薪酬收入和劳动风险的保障性以及劳动关系的和谐性等有关方面的综合概念。而目前,我国的就业质量现状来看,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探索一条适合我们的提高就业质量的
发展对策具有现实的意义。
2 当前就业质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1 就业质量提高明显,整体水平仍偏低 近年来,人们开始把就业质量纳入幸福指数。以农民工为例,截至2007年底,3799万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3053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越来越注重就业质量的提高,而不单纯满足于就业,全社会的就业质量已经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总体就业质量尚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各种不同的劳动用工形式加上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其他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人们之间差距拉大并形成不同的阶层。这些差距不仅包括收人差距,而且包含了社会尊重程度,社会地位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大学毕业生待遇持续下降,农民工被大规模欠薪等。二是隐性失业是我国的一个独特形式。长期以来,尽管目前国有和集体部门中大量富余人员因效益不佳而大量下岗和失业,但仍有大量的冗员存在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如果实行以技术进步为主导的集约型增长,就会形成新的失业大军。总之,在我国的就业形势中,隐性失业现象非常严重,所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目前现有就业人目中的隐性失业率可能高达27%。三是从劳动力市场整体来看,我国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业,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失业人数不断增加,劳动力供给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一、二、三产业发展不平衡加之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劳动者的素质不能满足需求,对技术工人的需求近年一直在上升,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四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水平偏低。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着持续、快速地增长,与经济高增长相伴随的是劳动者工资水平的低增长,低收入者数量持续增加,收入分配的“金字塔”结构进一步强化。以深圳为例,2007年GDP增幅达巧%,在深圳新增GDP构成中,企业所得约占50%强,劳动者所得约占30%强,国家所得约为15%,企业所得远高于劳动者所得,于是就有了“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劳动者报酬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下降。
2.2 就业质量的不均衡 我国的就业质量在各个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具体如下:一是民营企业职工参保率低。我国近几年来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涌现出了大批的有规模、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天津市的民营企业参保率为10%,长春为30%。企业不愿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就业情况如此严峻的情况下,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只要能有工作就行,根本不敢向企业提出更多的参保要求。二是不同性别的就业质量差异较大。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06年底,我国第二、三产业各类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仅为36.9%。即使是女性就业比重较高的第三产业,其就业比重也未能突破40%,只占39.7%。就业人员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已扩大至26.2个百分点,而我国总人口构成中的男女性别差却只有3.04个百分点,二者相比,反差何等鲜明。三是大学生首次就业质量不高。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面对企业设置的高门槛和苛刻条件,很多大学生只能降低就业标准。然而,由于大学毕业生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并不会自然保值,一旦降低层次进入中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其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就处于闲置状态,最终将逐渐贬值。一旦市场需求形势变化,对其原有的专业需求旺盛时,其却已丧失原本拥有的专用性
人力资本。
3 改善和提高当前就业质量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和健全劳动力市场合理流动体制 我国之所以存在这么多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劳动力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我们要提高就业质量,就应打破这种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体制保障。一是建立广覆盖、高水平的失业保险制度。所谓广覆盖,就是使失业保险不仅覆盖正规部门的职工,而且覆盖非正规部门的从业人员;不仅覆盖城镇从业人员,而且要在农村建立现代化的养老体制。所谓高水平,就是要提高领取失业保险者的领取金额,使他们能够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这就要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增加政府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投入。二是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清除一系列阻碍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法规,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劳动力就业市场环境。逐步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强调劳动力市场中的良性竞争机制,使劳动力要素真正得到有效配置。同时要重视劳动力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力素质。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输出地政府应根据市场行情经常组织一些经济适用的培训,以提高进城民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并大力发展劳动就业中介组织,使劳动力的流动正规化、有序化。三是建立公平就业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权应不断完善,职业稳定权应成为劳动权的重要内涵,劳动立法应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求平衡,在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劳动者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在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寻求平衡。
3.2 建立和健全保护劳工权益的法规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驱动,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从功能来看更注重推动政府,这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但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开拓自下而上的民间向上表达声音的渠道,增加咨询、调解的功能。如果这些新的功能有效的确立起来,并形成一整套程序和规范,就可以有力的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稳定其就业率。二是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就业实名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作用,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名登录,使隐性就业显性化,特别是在了解掌握非正规就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其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稳定就业。三是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农民工虽然有政策可参加社会基本保障,但相关政策缺乏强制性,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都不愿执行,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将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特别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救济,为其在遭受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大病或失业期间生活拮据时,提供适当的帮助。四是建立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要尽快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尽快出台专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如《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社会保障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应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精简仲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要完善并强化劳动执法监察部门的职能,树立执法权威。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使劳动执法处在社会的监控之下。
3.3 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 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要求企业,学校,个人了解最新就业动态,同时就业者是处于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不再是只专注于自己目前的工作,而是培养起不同专业的能力,可以做到灵活组合。社会上定期发布不同行业的就业质量状况,时刻督促劳动者。政府也应统一协调就业市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就业模式。就业质量预警机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就业服务的规范管理,坚持官办与民办,发展与规范的结合。建立就业质量预警机制可以在劳动者就业质量不高时发出信号,避免了失业,也提高了人们对就业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1] 魏明凯,房保安.我国就业质量状况分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12)
[2] 祝洪娇.试析我国劳动就业形势[J].岭南学刊,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