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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场景,拍不下来了。
草原上的新疆,羊群在远方,视平线遥远清晰,小男孩坐在流水边洗球鞋。鞋面泛着粉红色,我想那或许是一双女孩子穿的球鞋,也可能本来鞋子是红色的,穿得太久,洗了太多次掉了颜色,球鞋的侧面因为长年的磨损,补了一块迷彩裤上裁下的补丁。他洗得极为认真,裤子被溪水浸湿了大半都无所谓。后面是他的马,他在低头洗鞋,马在低头吃草。
拍不下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场景,我是在一个夏日看到的,可没有带相机。但细节记忆犹新,甚至在每次回想到新疆的时候,这个画面总是最先到来。反反复复,异常清晰,我甚至记得他身后那匹哈萨克马的马掌上还粘着一朵黄颜色的小花。
一片草,一朵花,一匹马,一个洗鞋的孩子,他们可以出现在任何的地域里,可在我的眼中,他们就是新疆的全部。没有摄影,只有相遇。我愿意用镜头讲述一段奇遇,我并不把它们当摄影作品来看。
2011年,两个家庭,在新疆和丰县阿吾斯奇地区的一个夏天里相遇了。
汉族家庭是我家,哈薩克家庭是我们在公安边防附近的草原上遇到的,我们的车在路途中陷入到泥地里出不来,恰好偶遇放牧的哈萨克牧民阿曼泰,他叫来了边防的战士们帮我们摆脱了困境,并且还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
之后的故事变成了一首有关鲜花与美食的歌谣,阿曼泰的家坐落在长满薰衣草的高处,全家六口人过着如哈萨克大诗人阿拜笔下那种诗意化的生活。不过,在汉族人眼中,这个家庭艰苦到不可思议,而阿曼泰却认为我们是一群不开心,总遇到麻烦的人。
“达斯坦”是哈萨克语“长篇叙事诗”的意思,哈萨克族是一个热衷于诗歌的民族,他们极为尊重阿肯(诗人),每日在新疆的草原上都上演着一曲曲最真实又超越真实的达斯坦。我在一个夏日与这种珍贵的浪漫不期而遇。镜头所能捕捉的是最碎片的画面,以至于拍完后我将其丢进电脑里根本没有去理会。
直到8年后,我无意中发现了它们,就像你翻出小时候那本曾经最珍爱却早就遗忘掉的同学录,翻开,哎呀,全是记忆,那会儿的自己怎么会这么傻呢,是啊,我现在一定比那会儿聪明多了,拍得也会好多了……可阿曼泰我再也遇不见了,这一切都只限于那个不能回去的过去。这就是一段有关我自己的历史。
人其实没有记忆是不能活的,阿尔斯海默症患者几乎无法拍照片,不是因为他们老了,而是他们没有再去拍摄什么的必要,所有的提醒都对他们而言是一种荒废。对于我而言,家乡的影像是独特的,和所有的创作都不一样,它们默默保存着我的个人史,不以任何历史学家的专业,而以一个业余选手的本能。咔嚓一下,保留下来,咔嚓一下。
面对这些照片,我心存感谢。它们就是我心中全部的新疆。
家乡的故事一直没能讲完,但感觉也很难再次开启。
有很多摄影师终生拍摄家乡,另一些摄影师终生无法拍摄家乡。这很像很多作家终身写着自己家庭的故事,而有的作家永远对自己的家庭绝口不提。在2009年到2012年的时候,我拍过一组有关家乡的作品《克拉美丽》,当中有很多未完成的遗憾。很多时候我很想继续这个专题,但发现没办法进行。
泄洪一般的感情总难以理智,生长其中的小草,看不清整片草原的面貌。每次拿起相机,摄影常识全失效了。另一种讲述的方式,是不去讲述,禁言逃避,在英国评论家约翰·伯格的书里,他花了一生才敢于正视他最爱的母亲,爱的力量强大到他长期以来无法用任何讲述方式来承担这份亲情。我也拍不出来了。是的。
有很多年,我都在寻找一个有关新疆的主题。当代艺术中的主题化倾向非常明显,一个主题就是一个观念,一个态度。摄影师们这几年也都把主题上升到了很高的高度,试图用摄影解去决生存问题、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去发现、去提问。我讨厌这样。
很多摄影师拍摄过新疆,他们拍得那么好,当代,视觉,观念,但新疆对于他们大都是智力的产物,是聪明的作品。好比你看别人的家人,再夺目,都最终得承认,这一切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面对新疆,我找不到任何的主题。好似我写一篇关于自己亲人的文章,我不想表达对他们的感恩,我也不想表达对他们的失望,更不能去借助一篇文章改变他们,让他们成为理想中的别人。面对家人,面对家乡,唯有默默接受。不去思考,没有主题。这是我面对新疆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