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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规矩,离不开监督的力量,慈善组织作为特殊的募款机构,它的每一点发展都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美国是慈善事业发展比较完备的国家之一,本文从政策监督环境方面对美国慈善组织发展进行简单的分析,借鉴其有益的做法,提出一些建议与对策,以促进我国慈善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美国慈善组织 法规政策 中国慈善组织 启示
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慈善组织的良好运行,有着慈善组织的合理引导与桥梁作用,才能使得善款能够募之合理,用之有效。美国在慈善组织发展与运营方面已经相当完备,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其慈善组织的发展经验与教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通过积极引导与合理监督来促进慈善事业的繁荣。
美国慈善组织的健康迅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其组织自身的专业化管理,更重要的是有赖于其完善的监督制度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对慈善组织的建立与运行方面的监督。
一、法律保障慈善组织的有序建立
美国政府建立了引导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对完整的法规政策体系,以支持并约束众多的慈善组织及其所组织的各种活动,引导民众更积极地向慈善组织捐款。在美国,与慈善有关的规定和条款散见于宪法、税法、雇佣法、公司法等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中。
二、监督监管环境
与其他国家对慈善组织运行的监督管理相比,美国的监督管理除了政府监督和税务部门的监督外,还有其特有的监督方式,即社会上的关心慈善组织运作的其他具有支持性的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监督,这些机构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已经形成了合理的专业化分工,组织形态已经非常成熟,此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可以弥补政府的监督机制的不足,这种方式通常比政府监督更为有效,它不仅不会限制优秀的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成长,而且,这种评估机制还可以淘汰发展不良的慈善组织,促进优秀健康的慈善组织能够有更好的发展。
从当前我国政府对于慈善组织的管理来看,主要是采取行政手段,侧重对慈善组织的控制。而慈善组织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对其过分的控制会阻碍其自主发展,不利于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进而会阻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所以,从慈善组织的监督环境角度出发,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能够获得税收优惠资格的慈善组织非常少,而慈善组织作为非营利性部门,没有政府的资金上的优惠和支持将会运营得非常困难,此外,由于税收优惠这个特权可能会长期为少数慈善机构所垄断,加上相关法制的漏洞,会使得公益慈善组织容易成为一些组织或个人避税的工具,造成社会资金的流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此,我们要借鉴美国对慈善组织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实行免税资格审核制。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的具体标准和特征进行的界定,制定出适合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免税政策的基本原则,并交由税务机关来做免税资格的核准。其次,以公益性为原则确定对于多种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针对不同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的标准,使得不同的慈善组织都可享受到公平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第三,加强对于慈善组织的税收管理。
2.规范慈善组织的外部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的设立,加强法制化管理
我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和审计采用多主体模式,民政、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相互分工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但是此分工目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规定,因此容易导致监督的消极性和随意性。而且有些政府监督部门将监督视为一种权力而不是职责和义务,甚至向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这就过分干扰了慈善组织的良好运行,这种把监督责任变成权力寻租的行为,大大干扰了慈善组织的健康成长。
所以,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我们应当做到,首先,借鉴美国非营利部门应当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原则,政府的监督不得干扰这些组织的人员编制、财务运作和管理方式。其次,完善规范慈善事业的相关法规政策。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法律或法规条款,包括对于慈善组织的定位、慈善组织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立法完善。第三,发展并建立针对于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性制度、加强慈善组织的公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从各方面对慈善机构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慈善组织更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优势与缺陷,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高,也有利于政府对慈善组织监督管理,评估信息的公开更有利于公众清晰地看到慈善组织的发展,便于公众监督。此外,可以适当制定一些惩罚性措施,例如对于没有正当合理利用公益资金的慈善组织,取消其免税资格,或做出一定的罚款规定等,便于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者更好地约束自己。
参考文献:
[1]姚建平。中美慈善组织政府管理比较研究.理论与现代化,2006年第2期。
[2]熊小四。中美慈善事业比较分析.法制与社会,2008年34期。
[3]曲鹤。中美慈善事业比较与启示.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10期。
[4]佚名。美国慈善模式及其启示.社会与公益,2012年02期。
[关键词]美国慈善组织 法规政策 中国慈善组织 启示
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慈善组织的良好运行,有着慈善组织的合理引导与桥梁作用,才能使得善款能够募之合理,用之有效。美国在慈善组织发展与运营方面已经相当完备,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其慈善组织的发展经验与教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通过积极引导与合理监督来促进慈善事业的繁荣。
美国慈善组织的健康迅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其组织自身的专业化管理,更重要的是有赖于其完善的监督制度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对慈善组织的建立与运行方面的监督。
一、法律保障慈善组织的有序建立
美国政府建立了引导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相对完整的法规政策体系,以支持并约束众多的慈善组织及其所组织的各种活动,引导民众更积极地向慈善组织捐款。在美国,与慈善有关的规定和条款散见于宪法、税法、雇佣法、公司法等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中。
二、监督监管环境
与其他国家对慈善组织运行的监督管理相比,美国的监督管理除了政府监督和税务部门的监督外,还有其特有的监督方式,即社会上的关心慈善组织运作的其他具有支持性的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监督,这些机构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已经形成了合理的专业化分工,组织形态已经非常成熟,此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可以弥补政府的监督机制的不足,这种方式通常比政府监督更为有效,它不仅不会限制优秀的慈善组织的发展与成长,而且,这种评估机制还可以淘汰发展不良的慈善组织,促进优秀健康的慈善组织能够有更好的发展。
从当前我国政府对于慈善组织的管理来看,主要是采取行政手段,侧重对慈善组织的控制。而慈善组织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对其过分的控制会阻碍其自主发展,不利于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进而会阻碍到慈善事业的发展。所以,从慈善组织的监督环境角度出发,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在我国,能够获得税收优惠资格的慈善组织非常少,而慈善组织作为非营利性部门,没有政府的资金上的优惠和支持将会运营得非常困难,此外,由于税收优惠这个特权可能会长期为少数慈善机构所垄断,加上相关法制的漏洞,会使得公益慈善组织容易成为一些组织或个人避税的工具,造成社会资金的流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此,我们要借鉴美国对慈善组织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实行免税资格审核制。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的具体标准和特征进行的界定,制定出适合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免税政策的基本原则,并交由税务机关来做免税资格的核准。其次,以公益性为原则确定对于多种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针对不同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的标准,使得不同的慈善组织都可享受到公平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第三,加强对于慈善组织的税收管理。
2.规范慈善组织的外部监督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的设立,加强法制化管理
我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和审计采用多主体模式,民政、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相互分工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但是此分工目前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规定,因此容易导致监督的消极性和随意性。而且有些政府监督部门将监督视为一种权力而不是职责和义务,甚至向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这就过分干扰了慈善组织的良好运行,这种把监督责任变成权力寻租的行为,大大干扰了慈善组织的健康成长。
所以,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我们应当做到,首先,借鉴美国非营利部门应当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原则,政府的监督不得干扰这些组织的人员编制、财务运作和管理方式。其次,完善规范慈善事业的相关法规政策。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法律或法规条款,包括对于慈善组织的定位、慈善组织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立法完善。第三,发展并建立针对于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性制度、加强慈善组织的公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从各方面对慈善机构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慈善组织更清楚的认识到自身的优势与缺陷,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提高,也有利于政府对慈善组织监督管理,评估信息的公开更有利于公众清晰地看到慈善组织的发展,便于公众监督。此外,可以适当制定一些惩罚性措施,例如对于没有正当合理利用公益资金的慈善组织,取消其免税资格,或做出一定的罚款规定等,便于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者更好地约束自己。
参考文献:
[1]姚建平。中美慈善组织政府管理比较研究.理论与现代化,2006年第2期。
[2]熊小四。中美慈善事业比较分析.法制与社会,2008年34期。
[3]曲鹤。中美慈善事业比较与启示.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10期。
[4]佚名。美国慈善模式及其启示.社会与公益,2012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