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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一般认为,地方自治是指“以一定的区域为单位的各个地方是法律上独立于国家的自治团体;地方自治团体的代表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地方自治团体的长官和作为议决机关的地方议会)由该地方自治团体的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由地方自治团体的代表机关处理该地方自治团体的事务”等为基本要素的地方行政制度.通过1948年的制宪宪法,韩国首次引进了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