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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草根组织的作用日趋凸显。本文首先界定了网络草根组织和透明度的概念,提出了充分性、及时性、客观性、易接受性和可分析性五个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的测评标准,接着用上述标准对三个典型的网络草根组织进行了测评。最后总结出了只有网络草根组织、政府监管机构、社会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才能提高网络草根组织的透明度,发挥网络草根组织的“微公益”效应。
关键词: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测评
网络草根组织是指以网络虚拟空间为依托,不以营利为目的,凝聚志愿精神,旨在为社会服务的、由网民自发组建的一种新兴的现代社会组织形态,具有自主性、虚拟性、非专业性和参与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网络草根组织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透明度不高,在网络草根组织快速成长的同时,各类问题接踵而至,如以权谋私,收刮钱财,权钱交易,效率低下等。尤其是近几年各类慈善组织成员“炫富事件”、“财务造假事件”让原本受伤的心无处安放,让原本美丽的事业,蒙上了一层黑影。
一、透明度测评指标的建立
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是指网络草根组织为实现为社会服务和提高组织公信力的目的,以网络为依托,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根据、结合组织自身和信息使用者的特点,有效的公开和使用优质信息的过程。
关于透明度的测评指标,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界定。Cutt J和Murray V认为非营利信息披露应该遵循几个标准:一是及时性(timeliness),即快速而有效地披露信息;二是完整性(completeness),强调披露信息的多样性和全面性;三是适当性(appropriateness),指适当的拓展性披露组织信息;四是易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即披露的信息应该是形象的、生动的、有说服力的、清晰的、易读的;五是易接近性(accessibility),指获取信息的途径方便。[1] Burger R和Owens T通过对乌干达具有代表性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调查和访谈,着重强调了非营利组织信息的有效性、可利用性和可靠性。[2]张彪等强调信息披露需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重要性、及时性和可比性。[3]通过分析和总结,本文认为可以从“量足”和“质优”两大测评指标对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进行衡量,详细内容可见表1:
二、透明度测评对象:三个本土案例
(一)格桑花教育救助会[4]
2005年2月19日成立,最早是由热心的网友发起的西部贫困助学运动。宗旨是“通过网络与现实的互动,支持西部教育”。代表性项目有:结对助学、项目捐助、食物捐助和不定期捐款等。先后获得2010年“芯世界创新奖”、2012年度民政部优秀志愿工作案例一等奖、2013年青海省诚信奖十佳社会组织。然而2011年8月会员身份造假,财务信息披露与审计报告不符合等系列事件被曝光,出现了“格桑花危机”,网络草根组织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受到质疑。面对此次危机,“格桑花”冷静分析形势并及时采取公关措施,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调研评估,并发布了评估报告。
(二)野百合公益联合会[5]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野百合公益联合会,简称“野百合公益联合会(Wild Lily Foundation,WLF)”,成立于2010年7月,旨在通过网络与现实的互动,动员社会力量,提高教学环境、教学质量,满足孩子的需求。开展的主要项目包括:营养改造、梦想家园、实物捐助以及其他短期项目。截至2014年4月30日(目前网站没有2015年的相关数据),野百合公益联合会已募集到1569155.94元,支出1401336.38元,帮助了许多山区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三)中国麦田计划[6]
“中国麦田计划”,成立于2005年6月16日,是由一名志愿者发起的民间公益组织,目的是改善山区的教育环境,圆适龄儿童的读书梦。具体有:麦浪行动、麦苗行动、麦青行动、麦想行动、麦言行动、麦香行动等。针对信息公开,麦田计划能够在官网中分版块、分部门、分地区、分项目设计网页和披露信息,同时负责人莫凡于2005年成立“麦田保证金”,如果出现麦田计划钱款流向不明的情况,由“麦田保证金”先填补,同时定期请国家注册的会计事务所审核财务状况,并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
三、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测评及其结果
通过利用五大标准对三大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总体上看,我国网络草根组织在提升透明度方面已经有较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信息数量不足
1、信息不充分
信息不充分,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绩效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的不充分。有的组织对财务信息的公布仅仅限于收支整数,对具体的收支明细缺少数据和解释,如“格桑花教育救助会”;有的组织不重视组织绩效考核信息的发布,如“野百合公益联合会”。不充分的信息导致人们的信任度降低,捐助者在捐款时将更加谨慎,甚至选择不捐款。
2、持续性差
网络草根组织在早期建立的时候,组织成员热情度高,为了组织能够立足,信息披露较好,透明度较高,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管理容易出现混乱,信息的持续性就会变差。“中国麦田计划”这个问题比较突出,官网中的财务报告仅更新到2010年。
3、拓展性不足
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拓展性不足主要是指分析性信息和前瞻性信息的不足。分析性信息,比如对专业的会计报表和数据的分析和解剖;前瞻性信息,比如对组织未来的战略规划和详细计划、对具体计划的风险评估、对项目的SWOT分析、对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改进措施等。
(二)信息质量不优
1、信息滞后性
通过网络把声音、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综合起来,达到快速、高效、及时的传播,这些都说明网络媒介的运用使信息的及时性大大提高,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这种跨时间和空间的信息披露,缺少相应的现实监督机制,人们无从考证组织人员是否延迟和推后发布信息,导致自觉性差,信息发布滞后。“中国麦田计划”财务报告没有及时更新,信息使用者无从获得有用的信息。 2、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的原因包括故意造假和无意疏忽。故意造假是指为了个人利益或者所谓的组织利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爱心人士的钱财,如目前较为成熟的网络草根组织都有公益淘宝店,是一种方便、快捷、有用的筹款方式,但是也有可能出现冒用他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无意疏忽是指由于技术原因,无意识的更改了文字、数据信息,导致产生歧义,甚至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比如某些网络草根组织因为小数点点错位置,数据出入很大而被质疑。
3、专业信息难以理解和接受
这里的专业信息主要是指会计信息以及带有大量专业术语的信息。网络草根组织发展不完善的今天,组织发布的信息基本都是原始数据和原始信息,需要对其进行“翻译”,也就是说组织除了展示原始数据以外,也要披露“解剖”过的易于接受和理解的信息。
4、缺乏可分析性
没有对组织的信息进行整理、汇集和比较,缺乏可分析性,比如“格桑花教育救助会”、“野百合公益联合会”、“中国麦田计划”的发展状况和物资、资金的需求状况等进行横向比较,使捐助者能够根据组织的实际需求进行捐助,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麦田计划”不同时间段的绩效考核信息、捐款信息、资金流向信息等进行汇集和纵向比较,有利于了解组织的进步和成长以及依然存在的问题。
四、提高我国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的建议
(一)提升网络草根组织的信息披露能力
1、加强网站的建设
网站是信息使用者了解网络草根组织最重要的平台,需要网络草根组织认真建设。首先,网页整体设计要求有特色,不枯燥乏味;网站信息披露的内容需满足充分性、客观性、及时性等,同时增加与信息使用者的互动栏目,便于被资助者和捐助者之间、网络草根组织之间、网络草根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使信息具有共享性和可比性;网站信息披露的手段方面,加入一些图片、声音和视频,使信息使用者容易理解和接受。其次,注重网站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2、专业意识的培养
每个网络草根组织都需要一支志愿精神强烈的、具有专业意识的队伍,所以,应该加强专业意识的培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财会技术、信息披露的重点内容和方式的选择、“翻译”和“解剖”专业信息的能力、协调和管理网络草根组织的能力等。
(二)完善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
相对于公益组织的快速发展,法律依然是滞后的。虽然已有的法律对公益组织信息公开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还得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具体包括:由人大确定基本法,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法》,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由国务院制定《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条例》,形成分类的、专业的行政法规体系;民政部根据《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法》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一部专门的部门规章——《网络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具体对网络型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进行解释和规定。
(三)加强政府对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的监管
一方面,可建立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的评估和监督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并根据充分性、及时性、客观性、易接受性和可分析性的标准定期对组织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另一方面,健全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根据网络草根组织的类型和特征,借助中介机构,分门别类的建立信息披露档案或透明度数据库。对表现较佳的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奖励,提高其信任度;对表现较差的组织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四)加强网络草根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借助网络草根组织协同联动的作用,改善信息披露的机制,才能更好的提高组织的透明度。本文认为可先根据网络草根组织的活动范围和内容进行分类,如贫困助学类、环境保护类、文化传承类、社会福利类等,然后,由同领域、同业务、同类型的网络草根组织建立自我监督的平台,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监督网站,确定成员信息披露的规范,确立信息披露的标准。该平台根据相关标准对成员组织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反馈。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参考文献:
[1]Cutt J,Murray V.Accounta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M].London:Routledge,2000:22-27
[2]Burger R,Owens T.Promoting Transparency in the NGO Sector:Examining the Availability and Reliability of Self-Reported Data[J].World Development,2010,38(9):1263—1277
[3]张彪.非营利组织透明度标准的探讨[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3):65-67
[4]格桑花教育救助会官方网站http://www.gesanghua.org/
[5]野百合公益联合会官方网站 http://www.ybhgy.org/portal.php
[6]中国麦田计划官方网站 http://www.mowo.cn/
关键词: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透明度;测评
网络草根组织是指以网络虚拟空间为依托,不以营利为目的,凝聚志愿精神,旨在为社会服务的、由网民自发组建的一种新兴的现代社会组织形态,具有自主性、虚拟性、非专业性和参与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网络草根组织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透明度不高,在网络草根组织快速成长的同时,各类问题接踵而至,如以权谋私,收刮钱财,权钱交易,效率低下等。尤其是近几年各类慈善组织成员“炫富事件”、“财务造假事件”让原本受伤的心无处安放,让原本美丽的事业,蒙上了一层黑影。
一、透明度测评指标的建立
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是指网络草根组织为实现为社会服务和提高组织公信力的目的,以网络为依托,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根据、结合组织自身和信息使用者的特点,有效的公开和使用优质信息的过程。
关于透明度的测评指标,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界定。Cutt J和Murray V认为非营利信息披露应该遵循几个标准:一是及时性(timeliness),即快速而有效地披露信息;二是完整性(completeness),强调披露信息的多样性和全面性;三是适当性(appropriateness),指适当的拓展性披露组织信息;四是易理解性(understandability),即披露的信息应该是形象的、生动的、有说服力的、清晰的、易读的;五是易接近性(accessibility),指获取信息的途径方便。[1] Burger R和Owens T通过对乌干达具有代表性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调查和访谈,着重强调了非营利组织信息的有效性、可利用性和可靠性。[2]张彪等强调信息披露需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重要性、及时性和可比性。[3]通过分析和总结,本文认为可以从“量足”和“质优”两大测评指标对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进行衡量,详细内容可见表1:
二、透明度测评对象:三个本土案例
(一)格桑花教育救助会[4]
2005年2月19日成立,最早是由热心的网友发起的西部贫困助学运动。宗旨是“通过网络与现实的互动,支持西部教育”。代表性项目有:结对助学、项目捐助、食物捐助和不定期捐款等。先后获得2010年“芯世界创新奖”、2012年度民政部优秀志愿工作案例一等奖、2013年青海省诚信奖十佳社会组织。然而2011年8月会员身份造假,财务信息披露与审计报告不符合等系列事件被曝光,出现了“格桑花危机”,网络草根组织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受到质疑。面对此次危机,“格桑花”冷静分析形势并及时采取公关措施,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调研评估,并发布了评估报告。
(二)野百合公益联合会[5]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野百合公益联合会,简称“野百合公益联合会(Wild Lily Foundation,WLF)”,成立于2010年7月,旨在通过网络与现实的互动,动员社会力量,提高教学环境、教学质量,满足孩子的需求。开展的主要项目包括:营养改造、梦想家园、实物捐助以及其他短期项目。截至2014年4月30日(目前网站没有2015年的相关数据),野百合公益联合会已募集到1569155.94元,支出1401336.38元,帮助了许多山区孩子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三)中国麦田计划[6]
“中国麦田计划”,成立于2005年6月16日,是由一名志愿者发起的民间公益组织,目的是改善山区的教育环境,圆适龄儿童的读书梦。具体有:麦浪行动、麦苗行动、麦青行动、麦想行动、麦言行动、麦香行动等。针对信息公开,麦田计划能够在官网中分版块、分部门、分地区、分项目设计网页和披露信息,同时负责人莫凡于2005年成立“麦田保证金”,如果出现麦田计划钱款流向不明的情况,由“麦田保证金”先填补,同时定期请国家注册的会计事务所审核财务状况,并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
三、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测评及其结果
通过利用五大标准对三大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总体上看,我国网络草根组织在提升透明度方面已经有较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信息数量不足
1、信息不充分
信息不充分,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绩效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的不充分。有的组织对财务信息的公布仅仅限于收支整数,对具体的收支明细缺少数据和解释,如“格桑花教育救助会”;有的组织不重视组织绩效考核信息的发布,如“野百合公益联合会”。不充分的信息导致人们的信任度降低,捐助者在捐款时将更加谨慎,甚至选择不捐款。
2、持续性差
网络草根组织在早期建立的时候,组织成员热情度高,为了组织能够立足,信息披露较好,透明度较高,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管理容易出现混乱,信息的持续性就会变差。“中国麦田计划”这个问题比较突出,官网中的财务报告仅更新到2010年。
3、拓展性不足
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拓展性不足主要是指分析性信息和前瞻性信息的不足。分析性信息,比如对专业的会计报表和数据的分析和解剖;前瞻性信息,比如对组织未来的战略规划和详细计划、对具体计划的风险评估、对项目的SWOT分析、对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改进措施等。
(二)信息质量不优
1、信息滞后性
通过网络把声音、视频、图片和文字信息综合起来,达到快速、高效、及时的传播,这些都说明网络媒介的运用使信息的及时性大大提高,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这种跨时间和空间的信息披露,缺少相应的现实监督机制,人们无从考证组织人员是否延迟和推后发布信息,导致自觉性差,信息发布滞后。“中国麦田计划”财务报告没有及时更新,信息使用者无从获得有用的信息。 2、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的原因包括故意造假和无意疏忽。故意造假是指为了个人利益或者所谓的组织利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爱心人士的钱财,如目前较为成熟的网络草根组织都有公益淘宝店,是一种方便、快捷、有用的筹款方式,但是也有可能出现冒用他人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无意疏忽是指由于技术原因,无意识的更改了文字、数据信息,导致产生歧义,甚至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比如某些网络草根组织因为小数点点错位置,数据出入很大而被质疑。
3、专业信息难以理解和接受
这里的专业信息主要是指会计信息以及带有大量专业术语的信息。网络草根组织发展不完善的今天,组织发布的信息基本都是原始数据和原始信息,需要对其进行“翻译”,也就是说组织除了展示原始数据以外,也要披露“解剖”过的易于接受和理解的信息。
4、缺乏可分析性
没有对组织的信息进行整理、汇集和比较,缺乏可分析性,比如“格桑花教育救助会”、“野百合公益联合会”、“中国麦田计划”的发展状况和物资、资金的需求状况等进行横向比较,使捐助者能够根据组织的实际需求进行捐助,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麦田计划”不同时间段的绩效考核信息、捐款信息、资金流向信息等进行汇集和纵向比较,有利于了解组织的进步和成长以及依然存在的问题。
四、提高我国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的建议
(一)提升网络草根组织的信息披露能力
1、加强网站的建设
网站是信息使用者了解网络草根组织最重要的平台,需要网络草根组织认真建设。首先,网页整体设计要求有特色,不枯燥乏味;网站信息披露的内容需满足充分性、客观性、及时性等,同时增加与信息使用者的互动栏目,便于被资助者和捐助者之间、网络草根组织之间、网络草根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使信息具有共享性和可比性;网站信息披露的手段方面,加入一些图片、声音和视频,使信息使用者容易理解和接受。其次,注重网站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2、专业意识的培养
每个网络草根组织都需要一支志愿精神强烈的、具有专业意识的队伍,所以,应该加强专业意识的培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财会技术、信息披露的重点内容和方式的选择、“翻译”和“解剖”专业信息的能力、协调和管理网络草根组织的能力等。
(二)完善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
相对于公益组织的快速发展,法律依然是滞后的。虽然已有的法律对公益组织信息公开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还得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具体包括:由人大确定基本法,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法》,明确相关方针政策;由国务院制定《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条例》,形成分类的、专业的行政法规体系;民政部根据《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法》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一部专门的部门规章——《网络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具体对网络型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进行解释和规定。
(三)加强政府对网络草根组织信息披露的监管
一方面,可建立网络草根组织透明度的评估和监督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并根据充分性、及时性、客观性、易接受性和可分析性的标准定期对组织信息披露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另一方面,健全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根据网络草根组织的类型和特征,借助中介机构,分门别类的建立信息披露档案或透明度数据库。对表现较佳的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奖励,提高其信任度;对表现较差的组织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
(四)加强网络草根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借助网络草根组织协同联动的作用,改善信息披露的机制,才能更好的提高组织的透明度。本文认为可先根据网络草根组织的活动范围和内容进行分类,如贫困助学类、环境保护类、文化传承类、社会福利类等,然后,由同领域、同业务、同类型的网络草根组织建立自我监督的平台,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和监督网站,确定成员信息披露的规范,确立信息披露的标准。该平台根据相关标准对成员组织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反馈。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参考文献:
[1]Cutt J,Murray V.Accounta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M].London:Routledge,2000:22-27
[2]Burger R,Owens T.Promoting Transparency in the NGO Sector:Examining the Availability and Reliability of Self-Reported Data[J].World Development,2010,38(9):1263—1277
[3]张彪.非营利组织透明度标准的探讨[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3):65-67
[4]格桑花教育救助会官方网站http://www.gesanghua.org/
[5]野百合公益联合会官方网站 http://www.ybhgy.org/portal.php
[6]中国麦田计划官方网站 http://www.mow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