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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于教育价值观和评价导向的偏离,一些学校穿着“减负”的新鞋,却走着“增负”的老路,唯“成绩论”、唯“升学论”仍然是他们向他人得以炫耀的两张靓丽的名片,减负文件仅仅是摆在他们桌上的一纸空文;同时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切心理和课外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互相推波助澜,使得减负口号喊得震天响,然而真正的减负之路却走得异常艰难。在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教育人,要有全局观念,要勤于思考,要精于计算,做好一名精算师,算清教学效果这笔账,减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为此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减负”要做“减法”。那么应该减什么?应该从哪几方面进行减法运算呢?
从学生的角度看,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和6小时的规定,禁止所谓的“主课”侵占“副课”的时间,坚决杜绝星期天补课行为;同时,要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特别要大量削减那些死记硬背、抄写的机械性的作业。这些作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会让学生逐渐产生厌学情绪。
从教师的角度看,学校要一切从实效出发,充分发挥微信建群的功能,只要利用群内通知完成的事情尽量不要开会,从而尽可能减少一线教师开会的次数;同时即使通知教师开会,也要尽量缩短开会的时间。另外,与教学无关的各种琐事也尽量不要摊派给老师,从而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教学和教研活动之中去。
从学校的角度看,要减少不必要的各种考试。目前,很多学校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名目繁多的考试接踵而至。高频率的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单元考、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以及各种模拟考试和仿真训练层出不穷。这些过多的考试违背了教育规律,这对学生和老师来讲,都是耗时,耗力、耗心的沉重的负担。因此,做好学业“减法”的任务,不仅要减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同时也可以减去学生沉重的心理负担。同时,也可以让教师从只知道“低头拉车”的窘境中解放出来,逐渐学会“抬头看路”,为他们充分备课提高充足的时间,也为他们上好每一节课提供良好的心态。
其次,“减负”也要做“加法”。如果单纯地一味减负,而不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那么提高教学成绩就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为此,就要做好如下“加法”:学校要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教师要占有大量的教学资源。教师要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
因此,减去应试教育的重复、机械的学业负担同时,一定要在科学增效上做“加法”。从而做到降量不降标,减时不降效,减负不降质。
再次,“减负”还要做“乘法”。“钱学森之问”一直在警醒中国的科学界和教育界。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摆在每个教育人前面的最现实的问题。为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2014年教育部研制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教师要立足培养学生的学科素养,加大对学生开放探究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注重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我们要加倍投入研究,加倍付诸对学生的教育、培养,让我们的教育乘上驶向未来的动车。
此外,“减负"莫忘做“除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出台和执行,使得学生的在校时间确实缩短了,然而各种怪现象却层出不穷。所以,必须加大力气规范社会办学机构,坚决取缔课外无证培训班和作业辅导班,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坚决清除,实行“零容忍”。
最后,“减负”还要做好“加减乘除”综合运算。减负是一件系统工程,并且也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只有将减负工作当作一道复杂的综合难题,多方负责,全面管理,齐抓共管,才能将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否则“减负”永远是空谈。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努力:
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功能。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通过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下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并且严禁超标培训。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让教师尽量减少参加与教学无关的各类活动或会议。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或进行有偿家教。学校对于学生在校时间、课程开设、考试组织等减负措施要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要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总而言之,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加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从而真正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算清教學这笔帐,才不愧为一名精算师的称号。
首先,“减负”要做“减法”。那么应该减什么?应该从哪几方面进行减法运算呢?
从学生的角度看,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和6小时的规定,禁止所谓的“主课”侵占“副课”的时间,坚决杜绝星期天补课行为;同时,要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特别要大量削减那些死记硬背、抄写的机械性的作业。这些作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会让学生逐渐产生厌学情绪。
从教师的角度看,学校要一切从实效出发,充分发挥微信建群的功能,只要利用群内通知完成的事情尽量不要开会,从而尽可能减少一线教师开会的次数;同时即使通知教师开会,也要尽量缩短开会的时间。另外,与教学无关的各种琐事也尽量不要摊派给老师,从而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教学和教研活动之中去。
从学校的角度看,要减少不必要的各种考试。目前,很多学校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名目繁多的考试接踵而至。高频率的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单元考、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以及各种模拟考试和仿真训练层出不穷。这些过多的考试违背了教育规律,这对学生和老师来讲,都是耗时,耗力、耗心的沉重的负担。因此,做好学业“减法”的任务,不仅要减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同时也可以减去学生沉重的心理负担。同时,也可以让教师从只知道“低头拉车”的窘境中解放出来,逐渐学会“抬头看路”,为他们充分备课提高充足的时间,也为他们上好每一节课提供良好的心态。
其次,“减负”也要做“加法”。如果单纯地一味减负,而不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那么提高教学成绩就有可能变成一句空话。为此,就要做好如下“加法”:学校要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教师要占有大量的教学资源。教师要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
因此,减去应试教育的重复、机械的学业负担同时,一定要在科学增效上做“加法”。从而做到降量不降标,减时不降效,减负不降质。
再次,“减负”还要做“乘法”。“钱学森之问”一直在警醒中国的科学界和教育界。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摆在每个教育人前面的最现实的问题。为将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2014年教育部研制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教师要立足培养学生的学科素养,加大对学生开放探究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注重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我们要加倍投入研究,加倍付诸对学生的教育、培养,让我们的教育乘上驶向未来的动车。
此外,“减负"莫忘做“除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出台和执行,使得学生的在校时间确实缩短了,然而各种怪现象却层出不穷。所以,必须加大力气规范社会办学机构,坚决取缔课外无证培训班和作业辅导班,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坚决清除,实行“零容忍”。
最后,“减负”还要做好“加减乘除”综合运算。减负是一件系统工程,并且也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只有将减负工作当作一道复杂的综合难题,多方负责,全面管理,齐抓共管,才能将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否则“减负”永远是空谈。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努力:
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功能。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通过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下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必须诚实守信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误导、欺骗学生和家长,并且严禁超标培训。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让教师尽量减少参加与教学无关的各类活动或会议。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或进行有偿家教。学校对于学生在校时间、课程开设、考试组织等减负措施要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家长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鼓励孩子尽展其才。要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总而言之,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加强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从而真正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算清教學这笔帐,才不愧为一名精算师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