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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在进行舆论监督或发表批评性报道和评论时引起的侵权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而我国目前尚无新闻法,只好采用民法来判定,这就造成了在新闻侵权诉讼实际操作中,使公民的舆论监督权与公民的名誉和人格尊严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失衡.为了公平起见,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