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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披上了技术的外衣,呈现出新的特征。为了增强经济法在互联网时代的适应性,2018年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互联网专条,体现了对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一步规制。互联网专条的增加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经济发展潮流的一次重大回应。它将实践中新出现的以争夺用户数据为目的的数据爬取、以抢流量为核心的强制跳转页面、以增加网络商家销量为目的从而搭建网络刷单平台并组织刷单等行为纳入规制,体现了新《不正当竞争法》及时回应时代需求、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经营者及消费者权益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