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省新型农民培养存在政府投入不足、培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因此,在新型农民培育过程中加强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培养机构的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