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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警察机构未建之前,北京城的治安由步军统领衙门维持,具体职能包括:守卫、断狱、门禁、编查保甲、缉捕、巡夜、执行禁令、救火、发信号炮等。从1900年至1937年北平沦陷前,北京的警察机构经历了"安民公所——善后协巡局——工巡局——巡警厅——警察厅——公安局——警察局"的嬗递过程,本文对此加以概述,旨在追述老北京警察文化演进的历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