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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消费者与关系网络中的企业和其他消费者进行及进沟通、互动分享提供了条件。以企业为中心的生产者价值创造理念,正被消费领域价值创造理念替代。消费者或单独创造价值、或与企业协作创造价值、或通过消费者之间互动分享来创造价值,并呈现社群性、互动性、体验性的特征。互联网环境下消费领域价值创造使得消费的时间自由、空间自由和心灵自由得到了极大的释放,消费者已经从观众区走上了表演舞台中央,并由此开创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新的动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