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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
深入认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刻领会党中央持续加强巡视工作的鲜明态度,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政治巡视,突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过去中央巡视一个省,要走遍所有地级市,进工厂,进社区,看全省GDP、看区域经济发展,样样都管,结果点多面广、重点不突出。2013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时指出,“巡视内容不要太宽泛,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这个中心进行”,强调要从作风、腐败、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着力发现和反映问题。巡视作为党内监督重要方式的职能实现回归,一出手就取得明显成效。仅2015年,中央巡视就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督促查处450余名非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随着管党治党实践的发展,巡视工作也不断与时俱进。从中央首轮巡视聚焦“一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前10轮中央巡视组向中央的汇报,都集中反映被巡视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没有涉及巡视单位的业务问题。
巡视是政治体检不是案件查办。巡视是对党的肌体进行健康体检,主要涵盖三个方面指标:一是检验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重点关注党委(党组)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定位准不准、政治警觉性高不高,了解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是否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十二个不准”和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二是检验党的建设情况。主要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领班子、带队伍职责,防止出现党建工作“灯下黑”现象和干部选拔不正之风问题,具体了解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等。三是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重点查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是否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是否有力,执纪监督问责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廉洁风险防控是否流于形式,等等。
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千里眼”“侦察兵”作用。巡视监督全覆盖无禁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进中央和省、自治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在一届任期内,要对其直接管理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一遍。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据不久前的统计,列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有280多个,列入省一级巡视范围的对象也不少。完成这个任务,必须改革创新、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充实队伍。中央首先做出示范,2013年第一轮巡视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2014年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将中央巡视组增加至13个;2015年采取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探索“一托二”“一托三”模式,通过“板块轮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扎实推进。目前中央已经顺利完成了对地方、央企和金融板块的全覆盖,正在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全力推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全覆盖。各省区市也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向着全覆盖的目标一步步迈进。目前贵州、云南、山西、广西、江西、辽宁等省区率先完成。
巡视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中央强调,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中必须盯住党委(党组)不放,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高度,对照“四个全面”“四个意识”,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突出“关键少数”,旗帜鲜明地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要求,使得巡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同向而行。
坚持政治导向,突出反腐“利剑”作用。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中央巡视工作的方针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巡视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全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精神不能有任何例外。巡视就是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发挥利剑作用,确保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始终冲锋在管党治党前沿和正风反腐一线。中央巡视组已经开展了10轮巡視,发现了大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如山东塌方式腐败、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都是巡视发现的。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中,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等40多人的问题线索,也是巡视发现的。
巡视成果重在整改落实、跟踪问效。成果运用是影响巡视生命力的关键因素,如果巡视过后便万事大吉、一走了之,有病不治、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问题的人就会长出一口气,群众更会失望,甚至会失去信心。因此,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要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要求落实到巡视成果运用中,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被巡视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反馈;对发现的班子成员的问题,只要不涉及一把手本人,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各相关部门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实,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对巡视过后整改不到位的,要杀个回马枪,“回头看”不达效果,决不放过。
(作者单位:辽宁省委讲师团)
深入认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刻领会党中央持续加强巡视工作的鲜明态度,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聚焦政治巡视,突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过去中央巡视一个省,要走遍所有地级市,进工厂,进社区,看全省GDP、看区域经济发展,样样都管,结果点多面广、重点不突出。2013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时指出,“巡视内容不要太宽泛,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这个中心进行”,强调要从作风、腐败、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着力发现和反映问题。巡视作为党内监督重要方式的职能实现回归,一出手就取得明显成效。仅2015年,中央巡视就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000余件、“四风”突出问题400余件,督促查处450余名非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随着管党治党实践的发展,巡视工作也不断与时俱进。从中央首轮巡视聚焦“一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前10轮中央巡视组向中央的汇报,都集中反映被巡视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情况,没有涉及巡视单位的业务问题。
巡视是政治体检不是案件查办。巡视是对党的肌体进行健康体检,主要涵盖三个方面指标:一是检验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重点关注党委(党组)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定位准不准、政治警觉性高不高,了解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是否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十二个不准”和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二是检验党的建设情况。主要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领班子、带队伍职责,防止出现党建工作“灯下黑”现象和干部选拔不正之风问题,具体了解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和选人用人情况等。三是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重点查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是否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是否有力,执纪监督问责是否存在“宽松软”现象,廉洁风险防控是否流于形式,等等。
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千里眼”“侦察兵”作用。巡视监督全覆盖无禁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改进中央和省、自治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在一届任期内,要对其直接管理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一遍。全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表明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据不久前的统计,列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有280多个,列入省一级巡视范围的对象也不少。完成这个任务,必须改革创新、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充实队伍。中央首先做出示范,2013年第一轮巡视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2014年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将中央巡视组增加至13个;2015年采取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探索“一托二”“一托三”模式,通过“板块轮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扎实推进。目前中央已经顺利完成了对地方、央企和金融板块的全覆盖,正在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全力推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全覆盖。各省区市也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向着全覆盖的目标一步步迈进。目前贵州、云南、山西、广西、江西、辽宁等省区率先完成。
巡视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中央强调,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中必须盯住党委(党组)不放,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高度,对照“四个全面”“四个意识”,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突出“关键少数”,旗帜鲜明地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要求,使得巡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同向而行。
坚持政治导向,突出反腐“利剑”作用。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中央巡视工作的方针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巡视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全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精神不能有任何例外。巡视就是把焦点对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对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肩负的政治职责,发挥利剑作用,确保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始终冲锋在管党治党前沿和正风反腐一线。中央巡视组已经开展了10轮巡視,发现了大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如山东塌方式腐败、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都是巡视发现的。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中,苏荣、朱明国、万庆良、金道铭、武长顺、秦玉海等40多人的问题线索,也是巡视发现的。
巡视成果重在整改落实、跟踪问效。成果运用是影响巡视生命力的关键因素,如果巡视过后便万事大吉、一走了之,有病不治、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问题的人就会长出一口气,群众更会失望,甚至会失去信心。因此,更好地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就要把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要求落实到巡视成果运用中,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对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被巡视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组织反馈;对发现的班子成员的问题,只要不涉及一把手本人,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各相关部门对巡视组移交的每一件事项,都要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处置。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发现的作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实,对有问题的干部发现一批、惩治一批、挽救一批。对巡视过后整改不到位的,要杀个回马枪,“回头看”不达效果,决不放过。
(作者单位:辽宁省委讲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