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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广告市场监管职能,江苏省宿迁工商局探索将行政合同引入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以合同之长弥补行政权力之短.笔者对宿迁工商局在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中引入行政合同的做法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与10余位县区工商局监管科科长、基层工商分局局长座谈,走访20多家广告公司、大众传媒负责人,探讨和论证了将行政合同引入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而探索建立广告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