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有权卖掉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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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我们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因儿子准备结婚但没钱买房,我们二老就用节俭积蓄的全部存款在A市买了一套商品房给儿子,另购电器、家具及基本生活必需品,花了将近15万。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因当初我们还未退休,在B市工作和居住)。当时我们和儿子说过:新房给他结婚居住,我们退休后也要一起来住。
  退休前,B市的单位分了一套新房给我们。退休后,我们在A市与儿子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媳妇不知为何对我们总不满意,而且不愿沟通,要与我们老两口断交,行动与言语都有过激的表现。无奈,我们只好卖掉单位分的那套新房,再借点钱在A市另外又买一套房居住。
  如今儿子又有了新房子,媳妇打算卖掉那套我们为其买的旧房子,估计可以卖50多万。
  请问:他们有权利卖吗?如果真的卖了,我们可以分到一点钱养老吗?烦劳《老友》帮忙给我们开导、解惑,感激不尽!
  读者:老林
  老林同志:
  首先,以你儿子名义购买的房产在法律意义上已属于你儿子的房产,你儿子是该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享有者。因为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依法已取得该房屋的物权效力,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
  其次,弄清你儿子与儿媳登记结婚的时间和《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时间。若登记结婚时间在前,《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时间在后,你儿媳可能会主张该房系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时间在前,登记结婚时间在后,那该房则属于你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儿媳没有共有权,无权处分该房产。
  再次,你要主张该房的所有权的困难较大,假如你有证据证明是你和老伴出资购房,那么,你也只能向你儿子主张购房款及一定的增值额。当然,家和万事兴,你应该与你儿子、儿媳作一定的沟通和商量,尽量妥善处理家庭内部矛盾。
  《老友》法律顾问、江西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尹远敏
  责编/玉坤 插图/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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