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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在道路客、货运输业务中,道路运输合同的使用率并不理想,而且个体货运业务基本上未使用合同,大多都是口头上达成协议。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使货运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双方不能很好地协调解决问题,从而引发各种纠纷,产生不利于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矛盾。
道路运输合同使用率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不清楚应该签订合同,不明白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二是嫌麻烦、图省事。三是不熟悉如何签订合同。四是觉得熟人之间签订合同有些多余。说到底,是缺乏合同意识。
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等都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维护好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道路运输业务纠纷,构建和谐的运输环境,促进社会稳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很有必要做好道路运输合同的使用工作,不断强化运输经营者对道路运输合同的使用意识,这是管理职责与义务之所在。
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非定线旅游客车可持注明客运事项的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取代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笔者认为,为切实履行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做好道路运输合同的使用工作,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对使用道路运输合同意义的认识。通过报刊、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用道路运输合同的重要性,督促各道路客、货运输及维修企业做好使用道路运输合同的宣传工作,要在其工作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标语或悬挂横幅,宣传使用道路运输合同的规定及要求等内容,让当事人、经营业户都懂得签订道路运输合同的必要性。
二是加强指导,帮助当事人使用道路运输合同。将如何使用道路运输合同作为从业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使相关运输从业人员了解合同及使用知识,开展专题咨询服务,制定和提供必要的合同范本。
三是加强督促,使道路运输合同落实到位。在许可核发包车客运标志牌时,检查包车合同是否真实、完备,督促客运包车经营者完善包车合同手续。将合同的使用及效果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之中,凡因业务纠纷引起投诉而又未使用道路运输合同的企业,一律记入质量信誉档案作为考评依据,以强化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使用合同的意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按要求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强力推行危险货物的合同运输,以减少由于承托双方责任不明造成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