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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年商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不断深化城乡流通体制改革。自2005年开始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2007年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价。三年间,七个试点省市在规划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流通机构改革和管理资源整合取得一定进展,流通促进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推进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城市商业网点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国279个地级以上城市已有262个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总编制完成率近94%。组织各地贯彻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得到改善。发布了《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基本形成了由零售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服务、居民服务、流通加工和基础设施构成的流通标准体系框架。汽车等重要商品流通和拍卖、典当等特殊行业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2007年,全国整规办继续按照国务院部署,协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等全国统一行动。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为全国整规工作的重点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明显增加。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形成集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宣传教育为一体、沟通权利人和政府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平台。协调推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在商务领域,2007年成立了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召开了首届全国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建设运行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归集了15个业务系统、包含51.8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
(三)加快外贸管理方式改革。2007年,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对出口退税和进出口关税,进行较大规模的结构性调整,完善焦炭、稀土等出口资质标准,将铟、钼纳入企业资质和配额管理,率先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试点,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了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改革已延续40多年的供港活猪体制,代理行增至3家并完善代理协调机制、赋予两批注册猪场出口经营权、完善2008年配额分配方案。以汽车、摩托车为重点,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认监委,从生产环节入手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市场秩序。新办法实施以来,摩托车和汽车出口价格止跌回升,企业效益增加明显。与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实行企业负面信息交换,建立外贸企业“黑名单”,深圳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初见成效。研究建立进口促进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取消883个税目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为转变片面追求出口规模的政策导向,对违反WTO规则的出口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联合发文,正式废止了6个不合理的出口优惠政策文件。牵头成立了由3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加强了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四)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统计指标体系,新增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责任等指标,重点开发了“服务外包”、“万商西进”工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参与制订《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对涉及外资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等。制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开发区的指导意见》,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促进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加强社会责任、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等多项配套措施和意见。与科技部等达成共识,共同起草了《国家级开发区条例(草案)》。继续下放外资审批权限,将所有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委托地方办理;将7个行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外资窗口的作用,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服务。
(五)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2007年,商务部继续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起草了《关于调整境外投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地方企业设立境外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国别范围。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与统计局、外汇管理局首次共同发布了《200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启用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了“全国对外劳务合作语音电话咨询系统”,在政府网站上建立了“出国劳务网”,受到各方关注。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协调和监管,指导在外中资企业商会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导目录(三)》,研究编制“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在“走出去”业务上的协调与联系,完善部际工作机制。
(六)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产业安全。2007年,我国密集遭遇美、加8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为此商务部门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反补贴应对工作会议,使“四体联动”应对工作机制内涵更加丰富。在贸易壁垒应对方面,着重加强宣传培训和应对机制建设,下发《关于做好美国337调查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为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多方面加强了进口贸易救济调查制度建设,与南非、埃及、美国等8国正式建立起贸易救济合作机制。2007年,我国共发起反倾销案件1起,作出初裁4起,终裁6起,发起复审调查1起,案件覆盖产业范围不断扩大。建立健全贸易救济案件听证会制度和案件公开信息查阅制度,保证案件裁决的透明度。继续办好“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和新开通“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不断完善中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产业安全数据库的监测指标扩大到142个,监测范围扩大到石化、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等15个重点行业的近8000家企业,及时将预警信息以行业通气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全面参与多哈回合各议题各层次的谈判,包括农业谈判、非农谈判、服务谈判以及知识产权、规则等其他议题谈判,充分利用G20、G12等机制加大对谈判的影响力度,有效维护了我国根本利益,并在推动谈判前进、确保实现发展目标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WTO对我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指导地方开展后过渡期应对工作。
(八)不断加强商务领域的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商务领域法制建设,起草和颁布了一批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对《融资租赁法》(草案)进行修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审议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报请国务院审议。起草、颁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5部部门规章。根据国务院统一要求,开展了现行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法规5件,商务部拟废止和宣布失效规章9件,保证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确履行。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商务部共有9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管理层级,下放到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2008年改革工作动态
2008年,商务部门以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各个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二)努力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三)完善外贸管理与调控体制。
(四)继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五)不断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
(六)继续推进应对贸易壁垒和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商务领域法制建设。
(八)认真做好WTO对我国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工作。
(一)不断深化城乡流通体制改革。自2005年开始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2007年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价。三年间,七个试点省市在规划体系、行业标准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流通机构改革和管理资源整合取得一定进展,流通促进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推进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城市商业网点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国279个地级以上城市已有262个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总编制完成率近94%。组织各地贯彻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得到改善。发布了《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基本形成了由零售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服务、居民服务、流通加工和基础设施构成的流通标准体系框架。汽车等重要商品流通和拍卖、典当等特殊行业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2007年,全国整规办继续按照国务院部署,协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等全国统一行动。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作为全国整规工作的重点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明显增加。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形成集举报投诉、咨询服务、宣传教育为一体、沟通权利人和政府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平台。协调推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在商务领域,2007年成立了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召开了首届全国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建设运行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归集了15个业务系统、包含51.8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
(三)加快外贸管理方式改革。2007年,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对出口退税和进出口关税,进行较大规模的结构性调整,完善焦炭、稀土等出口资质标准,将铟、钼纳入企业资质和配额管理,率先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试点,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了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改革已延续40多年的供港活猪体制,代理行增至3家并完善代理协调机制、赋予两批注册猪场出口经营权、完善2008年配额分配方案。以汽车、摩托车为重点,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认监委,从生产环节入手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市场秩序。新办法实施以来,摩托车和汽车出口价格止跌回升,企业效益增加明显。与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实行企业负面信息交换,建立外贸企业“黑名单”,深圳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初见成效。研究建立进口促进体系,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取消883个税目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为转变片面追求出口规模的政策导向,对违反WTO规则的出口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联合发文,正式废止了6个不合理的出口优惠政策文件。牵头成立了由3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加强了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四)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统计指标体系,新增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责任等指标,重点开发了“服务外包”、“万商西进”工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参与制订《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对涉及外资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等。制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开发区的指导意见》,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促进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加强社会责任、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等多项配套措施和意见。与科技部等达成共识,共同起草了《国家级开发区条例(草案)》。继续下放外资审批权限,将所有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委托地方办理;将7个行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外资窗口的作用,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服务。
(五)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2007年,商务部继续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起草了《关于调整境外投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地方企业设立境外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国别范围。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与统计局、外汇管理局首次共同发布了《200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启用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了“全国对外劳务合作语音电话咨询系统”,在政府网站上建立了“出国劳务网”,受到各方关注。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协调和监管,指导在外中资企业商会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导目录(三)》,研究编制“对外承包工程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在“走出去”业务上的协调与联系,完善部际工作机制。
(六)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切实维护产业安全。2007年,我国密集遭遇美、加8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为此商务部门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国反补贴应对工作会议,使“四体联动”应对工作机制内涵更加丰富。在贸易壁垒应对方面,着重加强宣传培训和应对机制建设,下发《关于做好美国337调查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为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多方面加强了进口贸易救济调查制度建设,与南非、埃及、美国等8国正式建立起贸易救济合作机制。2007年,我国共发起反倾销案件1起,作出初裁4起,终裁6起,发起复审调查1起,案件覆盖产业范围不断扩大。建立健全贸易救济案件听证会制度和案件公开信息查阅制度,保证案件裁决的透明度。继续办好“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和新开通“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不断完善中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产业安全数据库的监测指标扩大到142个,监测范围扩大到石化、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等15个重点行业的近8000家企业,及时将预警信息以行业通气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全面参与多哈回合各议题各层次的谈判,包括农业谈判、非农谈判、服务谈判以及知识产权、规则等其他议题谈判,充分利用G20、G12等机制加大对谈判的影响力度,有效维护了我国根本利益,并在推动谈判前进、确保实现发展目标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WTO对我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指导地方开展后过渡期应对工作。
(八)不断加强商务领域的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商务领域法制建设,起草和颁布了一批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对《融资租赁法》(草案)进行修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审议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报请国务院审议。起草、颁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5部部门规章。根据国务院统一要求,开展了现行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法规5件,商务部拟废止和宣布失效规章9件,保证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确履行。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在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商务部共有9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管理层级,下放到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2008年改革工作动态
2008年,商务部门以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各个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二)努力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三)完善外贸管理与调控体制。
(四)继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五)不断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
(六)继续推进应对贸易壁垒和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商务领域法制建设。
(八)认真做好WTO对我国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