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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具有无法替代的生态价值和精神价值,是实现公民环境权的主要载体。公民基于森林资源的环境权包括与森林资源有关的公民良好环境权和公民基于生存需要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权2个方面。结合中国实际,这类公民环境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二是公民基于生存需要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权落实中问题突出。因此,应尽快实现公民环境权法律化,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林农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