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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品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让自己的小孩学习音乐,其中就不乏一批走进钢琴学习大军中的孩子们。钢琴作为“乐器之王”,它是用声音来表现音乐的。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也是表演的艺术,它所带给人的美感只能从感受中去获得,可是在教学实践中,往往有不少学生能把一首曲子弹的很熟练,能把谱面上所有的要求做到,但其音乐所表现出来的却是“干巴巴、木呆呆”的,仅仅只是手上的机械动作,并非内心的真情流露,好似是失去了灵魂的躯干,这样的音乐也就毫无美感可言了。常有人说音乐感是要靠父母给的,确实音乐感会有先天的个人差异,但是后天的培养也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作为钢琴教师必须在这方面很好的去启发和引导学生,用音乐艺术的语言和富有感情的表现来使学生实现从听到想、从感到悟的升华,从而能在钢琴演奏中能抓住音乐的精髓,更好地融入自身感情去表现音乐。
一、注重对学生乐感的培养,增强学生感知音乐的能力
学习钢琴首先要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音乐氛围,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敏感性。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多听、多看一些音乐节目,范围不局限于钢琴,形式可多样化,如交响乐、声乐均可。人的听觉神经很敏锐,在听的过程中结合音乐的内容、意境,及所表达的情感去呼唤学生内心的感受,从而增强学生对音乐更深层次的认识。
在教学实践中,应结合所奏曲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如在教新乐曲之前,可先将乐曲进行完整的范奏,使学生对乐曲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然后再引导其进行弹奏的具体实践,并让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基础上启发想象,以点带面进行引导教学,例如活泼欢快的曲子,可以引导学生把生活中遇到高兴的事时那种开心、欢乐情绪同曲子的旋律、节奏联系起来,使得弹奏效果更生动,所表达意境更具渲染力。逐步提高学生对乐曲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让孩子把自己内心感受同音乐本身联系起来,从而感知音乐所表达的内涵,使学生的所弹奏的不仅仅是音乐,而是自己内心情感的流露。培养学生一种心同琴音贴近的习惯,可有效避免学生对演奏的认识仅停留在机械的敲击,并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不足,有许多学生乍看起来演奏技巧等各方面表现优异,但当指定一首从为接触过的乐曲让其视奏时,问题就暴露了,甚至连基本的视谱也错漏百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所接受的钢琴学习都是对教师经过多遍示范演奏后的纯“模仿”,以至于对乐曲的具体演奏方式和内容的关系一无所知。因此,作为教师,在范奏时也必须掌握好“度”,应给予学生较大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多以联想的方式去引导学生,避免学生一味的模仿而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丧失了自身对音乐的认识,影响其表现力。
二、注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增强学生基本知识的积累。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乐器学习也是如此,钢琴教师除了传授在演奏上的技巧外,更应引导学生强化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生的乐理学习与弹奏实践相结合,进而促进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的提升。
在教学中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让学生按音符节奏弹对来,而应对于各类记号、表情术语、作曲家及其风格、乐曲的结构和创作背景进行结合教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对乐理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音乐的内涵,获得更佳的表现力。众所周知,表现音乐有几个基本要素:特性、力度、对比、乐句,这几个要素都离不开对音乐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比如说表明速度的、表情的、奏法的各种音乐术语和标记,这些音乐术语往往是整首或整段乐曲音乐特性的概括;亲切的、优美的、热烈的、活跃的、雄伟的……通过这些提示我们可以准确的了解作曲家赋予该曲的主要特性,在弹奏中更容易体会乐曲中意境,把握乐曲的灵魂。同样,对于乐曲的分析也由为至为重要,文章的理解讲究字、词、句、段意、中心思想,音乐亦同样,所以我们常把音乐叫做音乐语言,事实上,音乐的表达也就像说话一样,要让别人把你的话听懂,不仅得把字、词、句读对,把话讲明白,更应抑扬顿挫富有感情地表达出话语中的预期和意思来,音乐的表现同语言是如出一辙的,在教授学生弹奏时,应该让学生清楚地认识乐曲中的乐句与呼吸、布局和安排、层次与比例、复调与声部、和声与调性等多方面与作品结构有关等各种要素,使学生不仅仅只是了解乐曲,而是更深入地掌握乐曲,真正的能像自己言辞达意那样自然地表现音乐,赋予音乐生动性,同时通过强化对乐理知识的教学更有助于学生音乐质素的提高,符合素质教学的要求。
三、注意学习进度和音乐表现力的结合
音乐作品的内容表现没有绝对的固定模式,相同的作品因不同的演奏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作品的演绎方式也可能会大相径庭,这是因为音乐表现力与音乐理解力水平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处理好学生的学习进度和音乐表现力的关系,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音乐理解力水平,对音乐作品的表现力作出相应的不同要求,既不过于拔高,也不要求过低,使学生的理论修养能与演奏技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一、注重对学生乐感的培养,增强学生感知音乐的能力
学习钢琴首先要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音乐氛围,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敏感性。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多听、多看一些音乐节目,范围不局限于钢琴,形式可多样化,如交响乐、声乐均可。人的听觉神经很敏锐,在听的过程中结合音乐的内容、意境,及所表达的情感去呼唤学生内心的感受,从而增强学生对音乐更深层次的认识。
在教学实践中,应结合所奏曲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如在教新乐曲之前,可先将乐曲进行完整的范奏,使学生对乐曲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然后再引导其进行弹奏的具体实践,并让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基础上启发想象,以点带面进行引导教学,例如活泼欢快的曲子,可以引导学生把生活中遇到高兴的事时那种开心、欢乐情绪同曲子的旋律、节奏联系起来,使得弹奏效果更生动,所表达意境更具渲染力。逐步提高学生对乐曲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让孩子把自己内心感受同音乐本身联系起来,从而感知音乐所表达的内涵,使学生的所弹奏的不仅仅是音乐,而是自己内心情感的流露。培养学生一种心同琴音贴近的习惯,可有效避免学生对演奏的认识仅停留在机械的敲击,并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不足,有许多学生乍看起来演奏技巧等各方面表现优异,但当指定一首从为接触过的乐曲让其视奏时,问题就暴露了,甚至连基本的视谱也错漏百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所接受的钢琴学习都是对教师经过多遍示范演奏后的纯“模仿”,以至于对乐曲的具体演奏方式和内容的关系一无所知。因此,作为教师,在范奏时也必须掌握好“度”,应给予学生较大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多以联想的方式去引导学生,避免学生一味的模仿而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丧失了自身对音乐的认识,影响其表现力。
二、注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增强学生基本知识的积累。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乐器学习也是如此,钢琴教师除了传授在演奏上的技巧外,更应引导学生强化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使学生的乐理学习与弹奏实践相结合,进而促进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的提升。
在教学中不仅仅只是单纯的让学生按音符节奏弹对来,而应对于各类记号、表情术语、作曲家及其风格、乐曲的结构和创作背景进行结合教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对乐理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音乐的内涵,获得更佳的表现力。众所周知,表现音乐有几个基本要素:特性、力度、对比、乐句,这几个要素都离不开对音乐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比如说表明速度的、表情的、奏法的各种音乐术语和标记,这些音乐术语往往是整首或整段乐曲音乐特性的概括;亲切的、优美的、热烈的、活跃的、雄伟的……通过这些提示我们可以准确的了解作曲家赋予该曲的主要特性,在弹奏中更容易体会乐曲中意境,把握乐曲的灵魂。同样,对于乐曲的分析也由为至为重要,文章的理解讲究字、词、句、段意、中心思想,音乐亦同样,所以我们常把音乐叫做音乐语言,事实上,音乐的表达也就像说话一样,要让别人把你的话听懂,不仅得把字、词、句读对,把话讲明白,更应抑扬顿挫富有感情地表达出话语中的预期和意思来,音乐的表现同语言是如出一辙的,在教授学生弹奏时,应该让学生清楚地认识乐曲中的乐句与呼吸、布局和安排、层次与比例、复调与声部、和声与调性等多方面与作品结构有关等各种要素,使学生不仅仅只是了解乐曲,而是更深入地掌握乐曲,真正的能像自己言辞达意那样自然地表现音乐,赋予音乐生动性,同时通过强化对乐理知识的教学更有助于学生音乐质素的提高,符合素质教学的要求。
三、注意学习进度和音乐表现力的结合
音乐作品的内容表现没有绝对的固定模式,相同的作品因不同的演奏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对同一作品的演绎方式也可能会大相径庭,这是因为音乐表现力与音乐理解力水平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合理地处理好学生的学习进度和音乐表现力的关系,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音乐理解力水平,对音乐作品的表现力作出相应的不同要求,既不过于拔高,也不要求过低,使学生的理论修养能与演奏技巧协调发展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