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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商船运输部与交通与劳动部于2011年9月19号向塞旗船舶船东、管理公司和船东代表下发了2011年第34期通函.具体列出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认可的出具适任证书的国家名单。为了塞旗船东/公司使用方便,中国船级社已将英文版的通函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现发给各船东/公司并挂在CCS网站上的《船东通告》栏目可供下载。通函具体内容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