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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社旗县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以强化监督促进“三个转变”,有力地助推了生态县创建和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的实施,促使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在力量上,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出击。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将每年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量化分解,明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