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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具有公安特色、适应改革试点班人才培养需要的“教”“管”并重的教学和管理模式,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关键词]教学 管理 复合型公安人才 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0450-9889(C).2011.12.032
2008年,我国全面启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如何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公安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是摆在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具有公安特色、适应改革试点班人才培养需要的“教”“管”并重的教学和管理管理模式,是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有效措施。
一、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2008年起,公安部党委专题研究公安教育体制改革问题,2008年7月形成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签发的《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4个省17所公安院校改革试点,主要围绕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改革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保持公安院校性质、地位和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对招录对象、招录方式、培养方向及培养方式作出调整,在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培养方向、培养费用和培养侧重点等五个方面发生了转变。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是从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合格者即取得公务员、民警录用资格及入学资格,入学后实行专业化教育,重点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促进公安院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顺应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公安机关进人和育人制度的现实选择,是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战略决策。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意义非常:一是给公安机关选人、育人、进人机制带来深刻变化;二是开辟基层公安机关进人用人的新渠道;三是创新选拔和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新模式;四是将从源头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工作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五是在公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促进公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二、“教”:改进教法,注重针对性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公安院校应围绕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生源素质特点和人才培养规格为出发点,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落脚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调整办学重心和职能定位,积极优化和整合教学资源,大力进行教育体制创新、办学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精心组织制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手段创新,将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共享的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实现由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有力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
在教学实践中,要以实战为导向,以需求为指引,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牢固树立“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观念。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材、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和教学模式、方法进行改革,改变目前公安院校普遍存在“重学历轻培训、重理论轻实战、重课堂轻现场、重校内轻校外”严重滞后于公安实际工作的教学培养模式,坚持“四个突出”: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战教学;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在职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加强实践操作、加强校外实习,积极构建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教育教学训练模式。
(一)“学警结合、校局互动”,增强教学实践性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要求,试点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四个突出原则”,即“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践教学”。紧贴公安实际,着眼岗位一线实战,根据试点各专业以及各警种、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体系,围绕不同专业及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的不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实训教学体系课程体系,从而使实践教学突出职业性和针对性。
根据试点专业特点和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强化社会实践与实习环节,做到教学内容与工作岗位,教学方法与工作方式,教学环境与工作氛围相一致,做到实验、实训、实习、实战的有机结合,打破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模式,使试点班各专业的教学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相结合”、“培养实践方式与用人单位需求相结合”,通过校内、校外实训、备勤实战、假期见习、毕业实习等方式,让“教、学、练、战”真正实现一体化。
(二)实行“课程审查”,优化教学内容,更新教学理念
在整个课程的设置中,打破学科体系,压缩理论课程,突出实战训练,做到“精讲多练”,在分类、统计、分析、量化的基础上,对所有试点专业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查,优化教学内容,针对教学内容重复交叉的问题进行“并”(相同内容合并到一门课讲授)、“砍”(去掉)、“挤”(保留内容,但要精练)、“压”(压缩非重点内容的比例和课时)、“保”(确保重点重要内容的比例和课时)。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公安教育一个全新的尝试,对传统的教育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顺应改革的浪潮,公安院校也要更新教学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方面,教学中应突出强调学员对业务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训练要由过去的只关心“懂不懂”向注重“会不会”过渡,向“既懂又会”转变,克服以往知识与能力相脱节,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实际应用的现象,实现知识与能力的统一,锻炼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应注意把德育、诚信教育融入各门业务课教学中。既强调对学员能力的培养,又注重对学员的人格塑造,在具体的业务课程中融入德育和诚信教育的内容,寓德育和诚信教育于业务课中,从而可以较好地解决德育课与业务课相脱节的问题,真正实现促 进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全面发展。
(三)整合教学团队,加强师资交流
公安教育中,相当一部分课程知识涉及面广、多学科高度交叉,给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困难。整合教学团队,加强跨系部跨学科的教学团队的交流合作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措施。如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的内容涉及计算机、法律和侦查等,仅仅是计算机或法律或侦查的老师讲不清、不深、不透,因为此门课是多门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由计算机、法律、侦查等专业老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上这门课,这不仅可以打破老师属于不同系部管理的壁垒,优化组合承担教学任务,而且可以促使教师应对“复合型教学”的要求,加强综合学习,提高教学水平。
三、“管”:强化管理,激发内动力
定向培养班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学习积极性不高及纪律意识欠缺。针对这些情况,有效、高效管理的核心及突破点在于在管理中如何解决学生内动力不足的问题。在管理中,应对学生管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管理模式,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原则,全员、全程、全时、一点一滴抓落实,以警务化管理为平台,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抓手,以激发学生学习内动力为支点,思想教育铸信念,人文关怀凝警心,典型标杆作示范,细致服务强保障,营造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氛围,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实现育人目标。
第一,从党的关怀人手激发内动力。向学生宣讲党中央、中央军委等部委决定实施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对解放军、武警部队战士、大学毕业生政治上的信任,事业上的关怀,生活上的关心,以情暖人,以爱育人。
第二,从政法队伍职能的角度激发内动力。政法队伍是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是打击邪恶、伸张正义、维护稳定、创造和谐的卫士,其岗位神圣,责任重大,受人敬重和爱戴。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有益于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第三,从领导的殷切期望中激发内动力。各级领导应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关切,对定向生培养使用赋予重任,寄予厚望,教育学生要锻炼成才,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待。
第四,从培养目标的客观要求上激发内动力。定向试点班的培养目标明确、岗位具体、要求严、标准高,学生只有刻苦钻研,苦练内功,师生共同努力,才能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才能适应公安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才能完成培养任务。
第五,用部队的优良传统和大学生的优势激发内动力。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展示成就,憧憬未来,用曾经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激发学生求知上进。
第六,从珍惜机遇,努力成才激发内动力。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定向试点班2008年计划招录120人,报考400多人;2009年计划招录345人,报考2000多人;2010年招录319人,报考3900多人。定向生报考竞争激烈,能参加学习,来之不易,激励学生应珍惜机会。
第七,从摸索规律,做好表率的角度激发内动力。定向生“入学即人警”,今后定向就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定向生一是应学好练好做表率;二是应探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为今后推广作贡献。
第八,从管理的角度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动力。结合实际,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引导定向试点班开展“合格+特长”活动,培养学生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为奇才偏才提供成长的平台。在活动中努力培养、提高学生“八种能力”:一是自我教育的能力;二是自我管理的能力;三是自我服务的能力;四是辨别是非的能力;五是关键时刻的自控能力;六是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能力;七是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八是开拓创新的能力。针对试点班的特点,管理中还应注重抓好“七个结合,五个转化”工作。“七个结合”即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抓正面典型与抓反面典型相结合,抓老师教育与抓学生教育相结合,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补短与扬长相结合,抓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转化相结合。“五个转化”即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化,由务虚向务实转化,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由一时诚实守纪向终生诚实守纪转化,由点向面的转化。管理中应始终坚持从严治校,端正学风、教风和校风,坚持严进严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从考试的角度激发学习内动力。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诚信评价的重要观测点。在考试管理中注入诚信教育的内涵,设置三种考场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内动力。三种考场,即无人监考、学生完全自律的“诚信考场”,按常规管理的“一般考场”和“关爱考场”。诚信考场是由学生自愿申请、经学校委员会批准进入,通过考试者上诚信光荣榜并颁发诚信证书;一般考场就是传统考场;关爱考场则是在考试中有违纪意向或苗头被警告两次以上或经跟踪考察,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者,安排到“关爱考场”考试,“关爱考场”安排责任心强、监考经验丰富的老师监考,让这部分学生接受特殊关爱和更严谨的考试管理和教育。学生均以能够进入诚信考场作为个人的骄傲与荣誉、父母和家庭的光彩。为了能够进入诚信考场,顺利通过考试,学生都自觉主动学习,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
第十,巩固闪光点,培养风景线激发内动力。定向试点班的学生优点优势很多,但其中尤为突出的闪光点退役士兵学生是令行禁止、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大学毕业生同学是学业基础好、知识面广、理解接受知识技能快,学校应及时抓住这些闪光点,把它培养成公安院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总之,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争分夺秒,尽快融于政法公安院校改革之中,开创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新局面,谱写我国公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简介]彭顺克(1967-),男,广西宜州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副教授,国家职业指导师。
(责编 黎原)
[关键词]教学 管理 复合型公安人才 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
[文献编码]doi:10.3969/j.issn.0450-9889(C).2011.12.032
2008年,我国全面启动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如何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公安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是摆在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具有公安特色、适应改革试点班人才培养需要的“教”“管”并重的教学和管理管理模式,是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有效措施。
一、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其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2008年起,公安部党委专题研究公安教育体制改革问题,2008年7月形成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签发的《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14个省17所公安院校改革试点,主要围绕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改革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保持公安院校性质、地位和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对招录对象、招录方式、培养方向及培养方式作出调整,在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培养方向、培养费用和培养侧重点等五个方面发生了转变。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是从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合格者即取得公务员、民警录用资格及入学资格,入学后实行专业化教育,重点为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促进公安院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顺应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公安机关进人和育人制度的现实选择,是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素质的战略决策。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意义非常:一是给公安机关选人、育人、进人机制带来深刻变化;二是开辟基层公安机关进人用人的新渠道;三是创新选拔和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新模式;四是将从源头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工作提供长期、稳定的人才保障;五是在公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促进公安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二、“教”:改进教法,注重针对性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公安院校应围绕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以生源素质特点和人才培养规格为出发点,以公安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落脚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战,调整办学重心和职能定位,积极优化和整合教学资源,大力进行教育体制创新、办学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精心组织制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手段创新,将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合作共享的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实现由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有力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专门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
在教学实践中,要以实战为导向,以需求为指引,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牢固树立“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观念。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材、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和教学模式、方法进行改革,改变目前公安院校普遍存在“重学历轻培训、重理论轻实战、重课堂轻现场、重校内轻校外”严重滞后于公安实际工作的教学培养模式,坚持“四个突出”: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战教学;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在职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加强实践操作、加强校外实习,积极构建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教育教学训练模式。
(一)“学警结合、校局互动”,增强教学实践性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要求,试点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四个突出原则”,即“突出人才培养针对性,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突出警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突出实践教学”。紧贴公安实际,着眼岗位一线实战,根据试点各专业以及各警种、岗位所应具备的能力体系,围绕不同专业及岗位对知识和能力的不同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实训教学体系课程体系,从而使实践教学突出职业性和针对性。
根据试点专业特点和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强化社会实践与实习环节,做到教学内容与工作岗位,教学方法与工作方式,教学环境与工作氛围相一致,做到实验、实训、实习、实战的有机结合,打破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模式,使试点班各专业的教学做到“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相结合”、“培养实践方式与用人单位需求相结合”,通过校内、校外实训、备勤实战、假期见习、毕业实习等方式,让“教、学、练、战”真正实现一体化。
(二)实行“课程审查”,优化教学内容,更新教学理念
在整个课程的设置中,打破学科体系,压缩理论课程,突出实战训练,做到“精讲多练”,在分类、统计、分析、量化的基础上,对所有试点专业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查,优化教学内容,针对教学内容重复交叉的问题进行“并”(相同内容合并到一门课讲授)、“砍”(去掉)、“挤”(保留内容,但要精练)、“压”(压缩非重点内容的比例和课时)、“保”(确保重点重要内容的比例和课时)。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是公安教育一个全新的尝试,对传统的教育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顺应改革的浪潮,公安院校也要更新教学理念,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方面,教学中应突出强调学员对业务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训练要由过去的只关心“懂不懂”向注重“会不会”过渡,向“既懂又会”转变,克服以往知识与能力相脱节,只会纸上谈兵,不会实际应用的现象,实现知识与能力的统一,锻炼提高学员的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应注意把德育、诚信教育融入各门业务课教学中。既强调对学员能力的培养,又注重对学员的人格塑造,在具体的业务课程中融入德育和诚信教育的内容,寓德育和诚信教育于业务课中,从而可以较好地解决德育课与业务课相脱节的问题,真正实现促 进教学与人才培养的全面发展。
(三)整合教学团队,加强师资交流
公安教育中,相当一部分课程知识涉及面广、多学科高度交叉,给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困难。整合教学团队,加强跨系部跨学科的教学团队的交流合作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措施。如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的内容涉及计算机、法律和侦查等,仅仅是计算机或法律或侦查的老师讲不清、不深、不透,因为此门课是多门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由计算机、法律、侦查等专业老师组成的“教学团队”上这门课,这不仅可以打破老师属于不同系部管理的壁垒,优化组合承担教学任务,而且可以促使教师应对“复合型教学”的要求,加强综合学习,提高教学水平。
三、“管”:强化管理,激发内动力
定向培养班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学习积极性不高及纪律意识欠缺。针对这些情况,有效、高效管理的核心及突破点在于在管理中如何解决学生内动力不足的问题。在管理中,应对学生管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管理模式,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原则,全员、全程、全时、一点一滴抓落实,以警务化管理为平台,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抓手,以激发学生学习内动力为支点,思想教育铸信念,人文关怀凝警心,典型标杆作示范,细致服务强保障,营造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氛围,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实现育人目标。
第一,从党的关怀人手激发内动力。向学生宣讲党中央、中央军委等部委决定实施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对解放军、武警部队战士、大学毕业生政治上的信任,事业上的关怀,生活上的关心,以情暖人,以爱育人。
第二,从政法队伍职能的角度激发内动力。政法队伍是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是打击邪恶、伸张正义、维护稳定、创造和谐的卫士,其岗位神圣,责任重大,受人敬重和爱戴。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有益于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第三,从领导的殷切期望中激发内动力。各级领导应对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关切,对定向生培养使用赋予重任,寄予厚望,教育学生要锻炼成才,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期待。
第四,从培养目标的客观要求上激发内动力。定向试点班的培养目标明确、岗位具体、要求严、标准高,学生只有刻苦钻研,苦练内功,师生共同努力,才能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才能适应公安工作新的形势和要求,才能完成培养任务。
第五,用部队的优良传统和大学生的优势激发内动力。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展示成就,憧憬未来,用曾经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激发学生求知上进。
第六,从珍惜机遇,努力成才激发内动力。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定向试点班2008年计划招录120人,报考400多人;2009年计划招录345人,报考2000多人;2010年招录319人,报考3900多人。定向生报考竞争激烈,能参加学习,来之不易,激励学生应珍惜机会。
第七,从摸索规律,做好表率的角度激发内动力。定向生“入学即人警”,今后定向就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定向生一是应学好练好做表率;二是应探索总结改革试点经验,为今后推广作贡献。
第八,从管理的角度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动力。结合实际,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引导定向试点班开展“合格+特长”活动,培养学生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为奇才偏才提供成长的平台。在活动中努力培养、提高学生“八种能力”:一是自我教育的能力;二是自我管理的能力;三是自我服务的能力;四是辨别是非的能力;五是关键时刻的自控能力;六是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能力;七是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八是开拓创新的能力。针对试点班的特点,管理中还应注重抓好“七个结合,五个转化”工作。“七个结合”即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抓正面典型与抓反面典型相结合,抓老师教育与抓学生教育相结合,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补短与扬长相结合,抓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转化相结合。“五个转化”即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化,由务虚向务实转化,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由一时诚实守纪向终生诚实守纪转化,由点向面的转化。管理中应始终坚持从严治校,端正学风、教风和校风,坚持严进严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从考试的角度激发学习内动力。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诚信评价的重要观测点。在考试管理中注入诚信教育的内涵,设置三种考场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内动力。三种考场,即无人监考、学生完全自律的“诚信考场”,按常规管理的“一般考场”和“关爱考场”。诚信考场是由学生自愿申请、经学校委员会批准进入,通过考试者上诚信光荣榜并颁发诚信证书;一般考场就是传统考场;关爱考场则是在考试中有违纪意向或苗头被警告两次以上或经跟踪考察,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者,安排到“关爱考场”考试,“关爱考场”安排责任心强、监考经验丰富的老师监考,让这部分学生接受特殊关爱和更严谨的考试管理和教育。学生均以能够进入诚信考场作为个人的骄傲与荣誉、父母和家庭的光彩。为了能够进入诚信考场,顺利通过考试,学生都自觉主动学习,学习积极性显著提高。
第十,巩固闪光点,培养风景线激发内动力。定向试点班的学生优点优势很多,但其中尤为突出的闪光点退役士兵学生是令行禁止、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大学毕业生同学是学业基础好、知识面广、理解接受知识技能快,学校应及时抓住这些闪光点,把它培养成公安院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总之,我们必须从现在做起,争分夺秒,尽快融于政法公安院校改革之中,开创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新局面,谱写我国公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作者简介]彭顺克(1967-),男,广西宜州人,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副教授,国家职业指导师。
(责编 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