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前高校大学生欠费现象日趋频繁,已严重困扰着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收费标准的增长超出了许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高校自身收费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大学生诚信观念的缺失等都是导致大学生欠费现象严重的重要因素。高校应站在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高度,既要抓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又要重视学生诚信品质的塑造,同时还需要完善“奖、贷、助、勤、补、减”多元化资助体系,以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大学生;欠费现象;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46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14-0109-03
一、高校大学生欠费特点及其负面影响
大学生缴纳一定比例的学费,是对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有效补充,是高校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从1999年扩招以来,大学生欠费问题几乎在全国所有高校中蔓延,欠费金额和欠费人次均不断攀升。通过对欠费学生进行分类统计发现,学生欠费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中间高、两头低,即省属高校学生欠费率较高,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和没有财政拨款的民办高校学生欠费率较低;二是对学费收缴工作管理规范的高校学生欠费率较低;三是学校内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院(系)学生欠费率较低;四是低年级学生欠费率较低,二、三年级次之,毕业班最高;五是来自农村的低保户、多子女家庭和下岗职工家庭的学生欠费率较高。巨额的学生欠费导致高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的正常运转,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在催缴学费过程中,有些学校将催费任务分摊给辅导员和班主任来完成,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师生关系;有些高校对欠费学生采取“一刀切”的制裁措施,使贫困生受到一些不合理的处理,加剧了教育不公平;有些学校面对部分学生的恶意欠费,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不仅影响收费工作效率,还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学生欠费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收费措施,成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高校大学生欠费原因分析
(一)家庭经济困难
通过对大学生欠费原因统计数据分析,从学生递交的欠费说明中可以看出,家庭经济困难是欠费的主要原因。1999年以来的高校连续扩招,使贫困生绝对数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学人数已达2800万,是1998年在校生643万人的4.3倍,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根据教育部的调查显示,贫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20%,平均为15.5%;特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平均为7.3%。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贫困生比例甚至达到40%以上。另据国家教育部门统计,2004年全国高校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 万人。目前我国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15%~30% ,特困生比例约占8 %~15 %,其中农、林、师范类贫困生比例超过30% ,特困生比例超过15%,70%以上的贫困生来自农村。
(二)国家相关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维系全国高等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约需4000亿元,而国家实际投入只有800亿元,国家助学贷款从1999年下半年在北京等8个城市开始试点到2000年全国所有高校推行,走的是一条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子,由于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统计的数据表明,实际上得到贷款的学生相对于巨大的需求而言,只不过是偶尔降临的毛毛细雨。高校向银行借贷资金达2400亿元,由于资金有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难以兑现,部分特困生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不得已将学费拖欠用来维持生计。
(三)部分学生缺乏诚信,形成恶意欠费
拖欠学费现象的大量存在,使在校大学生的诚信受到了考验。许多本来缴得起学费的学生,经不住各种想法的诱惑,抛弃了诚信观念,形成恶意欠费群体。由于缺乏诚信这一基本道德素质,许多学生刻意拖欠费用,出现将钱挪作他用,有的把学费存入银行获取利息,有的用学费参与开办工作室、网吧或餐馆等做生意赚钱,有的投入股市炒股,更多的学生则用于消费甚至挥霍,穿名牌、进网吧、谈恋爱、买高档手机及各种电子产品等。多数学生缺乏理财能力,学费在他们手中,只会减少不会增加,一旦花费殆尽,又不敢再向父母要钱,恶意欠费便成为既定事实。笔者曾对13名欠费学生进行了催费谈话,并告诉学生要对每位欠费学生的欠费金额分别通知其家长时,其中有8名学生当即请求不要通知家长,承认学费自己挪作他用,并且作出一个月内全部交清欠费的承诺;其余5名学生同意与家长取得联系,但当笔者提出欠费学生不予享受资助金时,又有3名学生作出在一个月内全部交清欠费的承诺,而另外2名学生始终未作出交清欠费的承诺。
(四)缴费环节与学院催缴存在脱节现象
一是学费收缴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工作配合脱节。有些院系、部门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收费工作,没有落实责任制,没有制定催缴措施。
二是收费工作没有与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权、利相结合,工作积极性不高。学费收缴情况与学院(系)的经费和教职工的收入没有挂起钩来,或者关系还不够密切,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是工作方法不得当,工作不够深入,对学生状况了解不够,催缴不得力,致使一些学生不及时缴费,甚至恶意拖欠学费。
(五)对贫困生认识体系不完善,资助金有待尽善尽美
首先,高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助学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学校经济拮据,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另外,在贫困生的确认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所采用的程序、方式不同,也没有一个严格、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贫困生界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增加,有的并不贫困的学生也因此混入了贫困生的队伍,拿到了资助资金,引起学生对资助制度的质疑。
其次,资助数量有限,资助力度不够。国家规定助学贷款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0%,但有些高校和银行并没有认真落实这一规定。学生申请贷款人数、金额与实际发放数相差甚远。就全国范围而言,全国240万贫困大学生共可获得各种资助40亿元,每人、每年约为1700元,但这些资助只占平均学费(5000元)的1/3,贫困大学生年保守支出(8000元)的1/5。据资料统计,接收助学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仅占目前贫困生的35% ,还有大多数的贫困生没有获得过任何资助。可见,当前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力度还远远不够。
三、高校大学生欠费问题解决对策
高校欠费现象不仅是现行教育制度不完善的表现,而且是某些社会弊病的表现。笔者认为,要解决大学生欠费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减轻学生负担
要解决高校的办学经费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高等教育法》第七章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政府作为最主要的投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国政府早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世纪末要达到4%。但如今这个比例远远没有达到。据资料显示,比例最高是2002年达到3.41%,其后这个比例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在笔者所在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入更是明显偏低。所以提高财政拨款在办学经费中的比重,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而导致的教育资源短缺,对于解决学生欠费问题会有一定的效果。
(二)收费与助学有机结合,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如果一味地强调收费,而没有解决学费来源问题,只能治标不治本,学费仍然是无源之水。因此,必须收费与助学有机结合,完善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建立统一的贫困生认定机构和贫困生跟踪机制,把有限的助困经费用在刀刃上。认定贫困生切忌以是否欠费为惟一标准,防止错误的导向致使更多的学生恶意欠费,进行多渠道和多角度的动态认定。近年来各校在解决学生欠费问题上,主要还是从助学层次上考虑,通过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减”资助制度来帮助贫困生减少费用压力。但是解决问题不能仅仅靠国家、学校的资助,还应不断转变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认识及心理误区,各方面通力合作,有效制止该现象愈演愈烈。还应鼓励贫困生以优异的成绩获取高额奖学金,倡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的世界观,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完成学业。同时,还要积极寻求与企业的合作,争取各种专项奖学金的设立,利用学生的专业特长,结合企业的需求,为贫困生争取企业中合适的助学岗位,扩大勤工助学渠道。还可以将校内一些服务性岗位提供给学生,既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又降低了雇佣临时工的费用。
还可以大力开拓社会资源,开辟新的资助渠道。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很多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家、公众关注着高等教育事业和贫困学生。高校应有专门的机构从事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工作。如:利用校友遍天下的优势,接受校友的捐赠,设立专项奖学金;把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开展结对资助;设立爱心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的小额资助,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多途径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杜绝恶意欠费现象
学生能否自觉缴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自身的诚信素质。为此,高校有义务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力争将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入学、毕业教育之中,使诚信观念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和处事原则,把按时缴费变成他们的自觉行为。
1.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如实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品行说明、学习成绩、信用记录、奖惩等情况,实行电子化管理,在学生毕业时,信用档案跟随学生人事档案一并交给用人单位,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
2.建立诚信评估机制
主要是对大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定量记载和定性评价,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使诚信教育措施的实施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具有针对性,更趋于合理。
3.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将诚信的状况与评奖评优、入党等相结合,对失信行为采取限制评优、资助等。
4.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对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缴费能力的恶意欠费者,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学生缴费。由于国家现在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于既不贷款又不能按时交费的学生,可以考虑取消评选资助的政策,这样可以督促大部分欠费学生按时交费。同时,学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要求各系部召开家长会,以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首先要让学生家长详细了解国家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管理规定,学院的收费细则和学生管理条例等,让他们明确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故意拖欠学杂费是在非法无偿占有公共教育资源,这不仅直接损害了学校的利益,也是对子女前途的不负责任。同时,要让家长清楚地认识到高等教育所带给学生的巨大收益,而目前大部分的培养费用在由国家承担,从而使家长充分理解缴费的合理性,树立正确的缴费意识,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另外,而各院系辅导员也要随时将学生的在校情况通报给家长,如通过给欠费学生家长写信、打电话等。在充分沟通后,家长和学校就可以针对不同欠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症解决问题。
(四)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大学生交费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将学生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机联系起来。首先要明确学院(系) 在学费收缴中的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费用收缴与各院系的利益挂钩。学校下达各院系经费支出预算指标时,也要下达预算收入指标,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控制预算支出指标,凡是未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单位,其年度预算支出指标也要相应地扣减。同时在分配教学业务费时尽可能体现其收入水平,将院系经费使用与学费收缴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对催缴学费的工作人员制定奖励政策,可以按不同的收缴率确定奖励额度,年终考核兑现,以充分调动院系和工作人员催收学费的积极性。合理划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合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真正了解每一个欠费学生的真实情况,督促其及时缴费,使有能力交费的学生按时交费。
[参考文献]
[1]大学生欠学费: 是恶意还是无奈[EB/OL]. 搜狐网教育频道,2005-4-12.
[2]梁木.高校学生拖欠学费问题透视与对策建议[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郭慧丽.高校收费管理措施探讨[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2007,(1) .
[4]王庆材.大学生诚信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8,(6).
[5]赵冬梅,赵国鸿.解决高校学费收缴难的对策[J].河北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关键词]大学生;欠费现象;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46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14-0109-03
一、高校大学生欠费特点及其负面影响
大学生缴纳一定比例的学费,是对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的有效补充,是高校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从1999年扩招以来,大学生欠费问题几乎在全国所有高校中蔓延,欠费金额和欠费人次均不断攀升。通过对欠费学生进行分类统计发现,学生欠费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中间高、两头低,即省属高校学生欠费率较高,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和没有财政拨款的民办高校学生欠费率较低;二是对学费收缴工作管理规范的高校学生欠费率较低;三是学校内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院(系)学生欠费率较低;四是低年级学生欠费率较低,二、三年级次之,毕业班最高;五是来自农村的低保户、多子女家庭和下岗职工家庭的学生欠费率较高。巨额的学生欠费导致高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的正常运转,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在催缴学费过程中,有些学校将催费任务分摊给辅导员和班主任来完成,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师生关系;有些高校对欠费学生采取“一刀切”的制裁措施,使贫困生受到一些不合理的处理,加剧了教育不公平;有些学校面对部分学生的恶意欠费,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不仅影响收费工作效率,还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学生欠费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收费措施,成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高校大学生欠费原因分析
(一)家庭经济困难
通过对大学生欠费原因统计数据分析,从学生递交的欠费说明中可以看出,家庭经济困难是欠费的主要原因。1999年以来的高校连续扩招,使贫困生绝对数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学人数已达2800万,是1998年在校生643万人的4.3倍,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根据教育部的调查显示,贫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20%,平均为15.5%;特困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10%,平均为7.3%。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贫困生比例甚至达到40%以上。另据国家教育部门统计,2004年全国高校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 万人。目前我国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15%~30% ,特困生比例约占8 %~15 %,其中农、林、师范类贫困生比例超过30% ,特困生比例超过15%,70%以上的贫困生来自农村。
(二)国家相关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维系全国高等教育正常运转的经费约需4000亿元,而国家实际投入只有800亿元,国家助学贷款从1999年下半年在北京等8个城市开始试点到2000年全国所有高校推行,走的是一条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子,由于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统计的数据表明,实际上得到贷款的学生相对于巨大的需求而言,只不过是偶尔降临的毛毛细雨。高校向银行借贷资金达2400亿元,由于资金有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难以兑现,部分特困生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不得已将学费拖欠用来维持生计。
(三)部分学生缺乏诚信,形成恶意欠费
拖欠学费现象的大量存在,使在校大学生的诚信受到了考验。许多本来缴得起学费的学生,经不住各种想法的诱惑,抛弃了诚信观念,形成恶意欠费群体。由于缺乏诚信这一基本道德素质,许多学生刻意拖欠费用,出现将钱挪作他用,有的把学费存入银行获取利息,有的用学费参与开办工作室、网吧或餐馆等做生意赚钱,有的投入股市炒股,更多的学生则用于消费甚至挥霍,穿名牌、进网吧、谈恋爱、买高档手机及各种电子产品等。多数学生缺乏理财能力,学费在他们手中,只会减少不会增加,一旦花费殆尽,又不敢再向父母要钱,恶意欠费便成为既定事实。笔者曾对13名欠费学生进行了催费谈话,并告诉学生要对每位欠费学生的欠费金额分别通知其家长时,其中有8名学生当即请求不要通知家长,承认学费自己挪作他用,并且作出一个月内全部交清欠费的承诺;其余5名学生同意与家长取得联系,但当笔者提出欠费学生不予享受资助金时,又有3名学生作出在一个月内全部交清欠费的承诺,而另外2名学生始终未作出交清欠费的承诺。
(四)缴费环节与学院催缴存在脱节现象
一是学费收缴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工作配合脱节。有些院系、部门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收费工作,没有落实责任制,没有制定催缴措施。
二是收费工作没有与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权、利相结合,工作积极性不高。学费收缴情况与学院(系)的经费和教职工的收入没有挂起钩来,或者关系还不够密切,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是工作方法不得当,工作不够深入,对学生状况了解不够,催缴不得力,致使一些学生不及时缴费,甚至恶意拖欠学费。
(五)对贫困生认识体系不完善,资助金有待尽善尽美
首先,高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助学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学校经济拮据,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另外,在贫困生的确认上缺乏统一的标准,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所采用的程序、方式不同,也没有一个严格、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贫困生界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增加,有的并不贫困的学生也因此混入了贫困生的队伍,拿到了资助资金,引起学生对资助制度的质疑。
其次,资助数量有限,资助力度不够。国家规定助学贷款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20%,但有些高校和银行并没有认真落实这一规定。学生申请贷款人数、金额与实际发放数相差甚远。就全国范围而言,全国240万贫困大学生共可获得各种资助40亿元,每人、每年约为1700元,但这些资助只占平均学费(5000元)的1/3,贫困大学生年保守支出(8000元)的1/5。据资料统计,接收助学贷款等资助的学生仅占目前贫困生的35% ,还有大多数的贫困生没有获得过任何资助。可见,当前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力度还远远不够。
三、高校大学生欠费问题解决对策
高校欠费现象不仅是现行教育制度不完善的表现,而且是某些社会弊病的表现。笔者认为,要解决大学生欠费问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减轻学生负担
要解决高校的办学经费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高等教育法》第七章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政府作为最主要的投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国政府早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世纪末要达到4%。但如今这个比例远远没有达到。据资料显示,比例最高是2002年达到3.41%,其后这个比例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在笔者所在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入更是明显偏低。所以提高财政拨款在办学经费中的比重,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而导致的教育资源短缺,对于解决学生欠费问题会有一定的效果。
(二)收费与助学有机结合,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如果一味地强调收费,而没有解决学费来源问题,只能治标不治本,学费仍然是无源之水。因此,必须收费与助学有机结合,完善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建立统一的贫困生认定机构和贫困生跟踪机制,把有限的助困经费用在刀刃上。认定贫困生切忌以是否欠费为惟一标准,防止错误的导向致使更多的学生恶意欠费,进行多渠道和多角度的动态认定。近年来各校在解决学生欠费问题上,主要还是从助学层次上考虑,通过不断完善“奖、贷、助、勤、补、减”资助制度来帮助贫困生减少费用压力。但是解决问题不能仅仅靠国家、学校的资助,还应不断转变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者的认识及心理误区,各方面通力合作,有效制止该现象愈演愈烈。还应鼓励贫困生以优异的成绩获取高额奖学金,倡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的世界观,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完成学业。同时,还要积极寻求与企业的合作,争取各种专项奖学金的设立,利用学生的专业特长,结合企业的需求,为贫困生争取企业中合适的助学岗位,扩大勤工助学渠道。还可以将校内一些服务性岗位提供给学生,既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又降低了雇佣临时工的费用。
还可以大力开拓社会资源,开辟新的资助渠道。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很多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家、公众关注着高等教育事业和贫困学生。高校应有专门的机构从事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工作。如:利用校友遍天下的优势,接受校友的捐赠,设立专项奖学金;把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开展结对资助;设立爱心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的小额资助,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多途径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杜绝恶意欠费现象
学生能否自觉缴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自身的诚信素质。为此,高校有义务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力争将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入学、毕业教育之中,使诚信观念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和处事原则,把按时缴费变成他们的自觉行为。
1.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如实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品行说明、学习成绩、信用记录、奖惩等情况,实行电子化管理,在学生毕业时,信用档案跟随学生人事档案一并交给用人单位,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
2.建立诚信评估机制
主要是对大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定量记载和定性评价,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使诚信教育措施的实施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具有针对性,更趋于合理。
3.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将诚信的状况与评奖评优、入党等相结合,对失信行为采取限制评优、资助等。
4.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对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缴费能力的恶意欠费者,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学生缴费。由于国家现在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于既不贷款又不能按时交费的学生,可以考虑取消评选资助的政策,这样可以督促大部分欠费学生按时交费。同时,学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要求各系部召开家长会,以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首先要让学生家长详细了解国家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管理规定,学院的收费细则和学生管理条例等,让他们明确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故意拖欠学杂费是在非法无偿占有公共教育资源,这不仅直接损害了学校的利益,也是对子女前途的不负责任。同时,要让家长清楚地认识到高等教育所带给学生的巨大收益,而目前大部分的培养费用在由国家承担,从而使家长充分理解缴费的合理性,树立正确的缴费意识,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另外,而各院系辅导员也要随时将学生的在校情况通报给家长,如通过给欠费学生家长写信、打电话等。在充分沟通后,家长和学校就可以针对不同欠费学生的实际情况对症解决问题。
(四)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大学生交费的监督和奖惩机制,将学生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机联系起来。首先要明确学院(系) 在学费收缴中的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费用收缴与各院系的利益挂钩。学校下达各院系经费支出预算指标时,也要下达预算收入指标,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来控制预算支出指标,凡是未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单位,其年度预算支出指标也要相应地扣减。同时在分配教学业务费时尽可能体现其收入水平,将院系经费使用与学费收缴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对催缴学费的工作人员制定奖励政策,可以按不同的收缴率确定奖励额度,年终考核兑现,以充分调动院系和工作人员催收学费的积极性。合理划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合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真正了解每一个欠费学生的真实情况,督促其及时缴费,使有能力交费的学生按时交费。
[参考文献]
[1]大学生欠学费: 是恶意还是无奈[EB/OL]. 搜狐网教育频道,2005-4-12.
[2]梁木.高校学生拖欠学费问题透视与对策建议[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郭慧丽.高校收费管理措施探讨[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2007,(1) .
[4]王庆材.大学生诚信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8,(6).
[5]赵冬梅,赵国鸿.解决高校学费收缴难的对策[J].河北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