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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效率低下问题,以陕西西安户县9个乡镇276户农户为调查对象,研究当地土地流转现状及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意愿。运用Logit模型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发现农户的流转意愿、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及支持程度对于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有显著影响。据此向政府提出了提供信息支持、监督流转市场、保证公开透明、丰富市场功能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土地流转市场;农户意愿;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34-246-03
1 文献综述
对于土地流转市场,国内外学者已展开了大量研究为后人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Klaus Deininger[1]认为,健康的土地市场,可以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Gordon[2]认为,鼓励农业生产的联合经营会减少土地交易的障碍,但是,如果没有界定清晰的土地所有关系和正式授权的土地证书,土地市场的功能仍然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清晰的土地产权是进行土地交易的前提条件,只有明确土地产权,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Douglas[3]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土地市场进行分析,土地可以在公开的市场进行自由的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市场失效的问题,影响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稳定,因此需要财政部门支持政府干预市场,以弥补市场缺陷带来的不利影响。
以上国外学者的观点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由于土地的自由流转存在一定的市场缺陷,同时也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干预和指导。政府应帮助农民明晰土地产权,为土地流转做好充足的准备。
市场化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最佳途径,土地流转的市场调节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张红宇[4]总结,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流转的发生率一直偏低,因此,需要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陈锡文等[5]认为,只有产权清晰稳定,土地流转市场才能健康地发育,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起来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够稳定。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陶然等[6]认为,要促进农村土地非农化过程中的市场化,建立农民与开发商的直接协调机制,改革目前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一级市场。
现有的研究大多是从外部宏观的经济环境和政府行为对土地流转市场进行分析,而对土地流转市场参与的主体——农户经济行为的分析明显不足。毋庸置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存在已得到了多位学者的论证,在这里不再重述[7-10]。而从农户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在理论上仍存在较大的空白,因此笔者重点针对土地流转的客观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达到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政策实行的目的。
从农户出发,分析农户的性质及其行为是讨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问题的逻辑起点。基于此认识,该研究以户县9个乡镇276户农户的调研数据为依据,从农户自身需求角度出发,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的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
2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调查分析
2.1 研究区土地流程概况情况简介
户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经济发展适中,农村耕地面积34 673 hm2,其中可流转土地约为34 667 hm2,截至2013年,已流转土地面积为1 832 hm2,占可流转土地面积的5.28%。作为一个既注重工业发展又保留传统农业的县城,户县土地流转有一定研究价值。1998年户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2011年6月正式成立户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得到了当地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支持,政府通过电视、会议、宣传车、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至今,户县不少地方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已初具规模且形式多样。其中,以石井、蒋村和天桥等乡镇为代表,囊括了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和互换等方式,通过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部分贫困村庄成功脱贫,户县的农业延续建设、农业技术化及机械化建设也有了深入发展空间。在“非农产业发展一般、非农就业机会一般、农业经营稳定性一般和农民收入确定性一般”的外部环境下,土地流转对传统农业和农村改造有明显促进作用。但户县却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大部分地区还是停留在村委会统一出面组织协调流转的阶段,并且还存在着农民流转行为和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流转意愿强烈却未被完全满足等问题。
2.2 调查情况简介 调查范围主要为户县农业局及石井、祖庵、蒋村、天桥、玉蝉、大王、甘河、苍游、涝店等乡镇。
通过政府访谈和政府问卷,了解到户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和现存问题,确定了研究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农户的问卷调查,采集到户县9个乡镇62个村的276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53份,为数据处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3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2.3.1 农民顾虑过多。尽管土地流转已在全国开展多年,很多农民依然不愿意参与。户县农业局的官方数据表明,全县农户中仅有4.46%的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仅5.28%的土地进行了流转。石西村党支部书记特别提到,尽管项目好、资金充裕,但现在参与流转的土地还是过少,不能完全发挥土地流转的效益。更进一步地,在统计数据中,农户转出土地的原因也是很有代表性的:53.3%的农户认为种地不赚钱;40.0%的农户是因为政府或村集体的倡导;34.7%的农户是随大流。
2.3.2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流转地的地理位置、面積、使用范围、流转价格、交付方式、期限以及其他事项。流转合同是流转土地规范化的体现,是保障流转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在统计数据中,参与了土地流转的调查对象里只有75.66%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而在这部分人之中,仅有64.3%的农户认为自己清楚合同的内容,即参与者中只有48.65%的农户签订了合同并清楚合同内容,这是极不规范的现象。 2.3.3 土地流转供大于求。尽管不少农户有许多顾虑,但不少人还有参与流转的意愿。在对转入大户荣华集团的访谈中了解到,不少农户开始持观望态度,见收益不错后又想加入,但荣华集团因项目规划需求有限,不能接纳更多的土地。在已参与流转的调查对象中,88.59%未完全流转的农户愿意再流转出剩余土地;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表示,尽管他们没有参与,但他们也有流转的意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扮演的角色基本上都是被动接受者。由于缺乏信息来源,农民就算手中有剩余土地想要流转也无法找到合适的流转对象,只能被动地等待。
2.3.4 政府在土地流转中起到双重作用。首先,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宣传与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92.45%的被调查农户是通过政府和村干部的宣传了解到土地流转的。而在诸如胡家庄、石西村等村,则直接是由村委会出面成立村合作社,将全村的土地进行整合,再打包流转的。我国农户的特征以及生活习惯决定了他们对村委会的依赖性较强。在调查中发现,80.3%的农户在流转土地时都优先选择通过村委会,而这将导致土地流转在空间上的局限性及方式上的单调性。而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这种局限性、单调性,因此政府在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上又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3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3.1 变量选取与说明 为了研究的需要,选择了以下4个虚拟变量:
(1)参与意愿(Y)。该变量主要反映农户是否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市场,共2个维度。变量标记:“Y=1”代表愿意参与;“Y=0”代表并不愿意参与。
(2)与陌生人流转意愿(W)。该变量是反映被调查农户是否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共2个维度。变量标记:“W=1”代表农户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W=0”代表农户不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
(3)了解程度(L)。该变量用于反映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情况,共4个维度。变量标记:“L=1”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完全不了解;“L=2”代表农户只是听说过,基本不了解土地流转;“L=3”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了解一点;“L=4”代表农户很了解土地流转。
(4)支持度(A)。该变量用于反映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共5个维度。变量标记:“A=1”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非常反对;“A=2”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比较反对;“A=3”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态度不清楚;“A=4”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比较支持;“A=5”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非常支持。
从表1可以看出,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75.5%,说明很大部分的农户是有意愿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的农户比例也占总调查人数的58.1%,说明大部分农户可以接受与村外的人进行土地流转。就了解程度而言,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分布呈递增规律,选择“完全不了解”的农户占12.9%,选择“听说过,基本不了解”的农户占30.4%,选择“了解一点”的农户占42.7%,选择“很了解”的农户占30.4%。可以说,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再从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来看,持不反对态度的农户占94.5%,可以说在农户对政策没有抵触的前提下,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是有先决条件的。
3.2 运用非线性概率模型(Logit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3.2.1 模型选择说明。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市场可以看作一项决策,因此,研究这一决策发生的概率是有意義的。该研究采用任意解释变量都能保证条件期望E(Y︱X)介于0和1之间的非线性概率模型——Logit模型,研究农户愿意参与市场这一事件“发生”与“不发生”的机会差异比。Logit模型将逻辑模型转化为线性模型,采用极大似然法或分组数据估计式进行估计。
数据分析及模型建立通过Eviews 6.0版完成。
3.2.2 分析模型。对于分类变量的统计分析和处理中,二元选择模型Binary是较严格的建模方法。该研究所分析的因素包括4个虚拟变量,其基本模型如下:
lnPi1-Pi=β0+β1W+β2L+β3A(1)
式中,Pi代表农户愿意参与市场(Y=1)的概率;W代表农户与陌生人流转的意愿;L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A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
3.2.3 统计结果及分析。
Logit模型对于模型(1)的检验结果见表2。所估计的模型形式为:
式(2)中所估计的参数β1、β2、β3分别表示W、L、A 3个因素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意愿的程度。由表2可知,参数的伴随概率分别为0.000 2、0.000 3、0.006 8,均小于显著水平0.05,说明参数是显著的,即农户参与市场的机会差异比受“与陌生人流转的意愿”、“了解度”和“支持度”显著影响。
3.3 实证检验结论与分析
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农户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的意愿、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和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态度是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主要因素。所以可以从这3个方面入手,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审核土地流转市场参与者的资格,规范其行为,减少农民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时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帮助农民了解政策,了解市场,并积极参与其中;向农民宣传土地流转的优势及未来前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土地流转,以期得到农民的广泛支持。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作为影响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的重要主观因素,只有得到农民的支持,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才不会成为无本之木。
4 政策建议
4.1 提供信息支持
土地流出方关注的信息有土地的流转费用、面积、位置和付费方式,当然还有交易相对方的可靠程度,即流入方的信用等级;同时土地流入方也有其需要的信息,比如可得到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相应区域土地的公平市价。所以政府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的过程中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体系,及时为土地流转参与者提供流转土地的基本信息。 4.2 监督土地流转市场,适时做出政策调整
政府要在政策上支持农户的土地流转,保护农户的权益不在土地流转中受损害,引导农户进行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农村稳定和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并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拥有更广泛的信息交易渠道,更权威的监管手段,更容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规范不合理的土地流转行为,适时做出政策调整,避免土地非法交易。
4.3 保证流转市场的公开透明性
土地流转市场是大众进行土地交易的平台,虽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的,但并不是政府为自身牟利的工具,必须做到透明公开,公开各种市场信息以接受大众的审核,从而避免相关人员利用手中的资源和信息为自身谋取私利,还可以防止部分投机者或不良分子恶意不合理地抬高地价。
4.4 丰富土地流转市场的功能
该市场不只是公布土地信息、供大众进行土地流转的平台,更是大众进一步了解土地流转政策并获得帮助的中介服务组织。由于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我国广大农民群体本身对市场趋势的把握也十分有限,为了减少土地流转者因错误判断而产生损失,土地流转市场还可为土地流转者提供咨询服务,以帮助流转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
DEININGER K.Land policies for growth and poverty reduction[M].Washington DC.Oxford:World Bank 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2] GORDON M. Agricultural land reform in moldovaf[J]. Land use policy,2001,18:269-279.
[3] DOUGLAS C M.An economic case for land reform[J].Land use policy,2000,17:49-57.
[4] 张红宇.中国农地调整与使用权流转:几点评论[J].管理世界,2002(5):76-87.
[5] 陈锡文,韩俊.如何推进农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J].中国改革(农村版),2002(3):35-37.
[6] 陶然,汪暉.中国尚未完成之转型中的土地制度改革:挑战与出路[J].国际经济评论,2010(10):28-30.
[7] 乐章.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及解释:基于十省份千户农民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0(2):64-70.
[8] 廖洪乐.农户兼业及其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2(5): 62-70.
[9] 许恒周,郭忠兴.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基于农民阶层分化与产权偏好的视角[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3):94-98.
[10] 张忠明,钱文荣.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长江中下游区域的调查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08,22(3):61-67.
关键词 土地流转市场;农户意愿;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5)34-246-03
1 文献综述
对于土地流转市场,国内外学者已展开了大量研究为后人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Klaus Deininger[1]认为,健康的土地市场,可以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Gordon[2]认为,鼓励农业生产的联合经营会减少土地交易的障碍,但是,如果没有界定清晰的土地所有关系和正式授权的土地证书,土地市场的功能仍然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清晰的土地产权是进行土地交易的前提条件,只有明确土地产权,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Douglas[3]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土地市场进行分析,土地可以在公开的市场进行自由的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市场失效的问题,影响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稳定,因此需要财政部门支持政府干预市场,以弥补市场缺陷带来的不利影响。
以上国外学者的观点表明,农村土地流转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由于土地的自由流转存在一定的市场缺陷,同时也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干预和指导。政府应帮助农民明晰土地产权,为土地流转做好充足的准备。
市场化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最佳途径,土地流转的市场调节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张红宇[4]总结,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流转的发生率一直偏低,因此,需要加快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陈锡文等[5]认为,只有产权清晰稳定,土地流转市场才能健康地发育,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起来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够稳定。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陶然等[6]认为,要促进农村土地非农化过程中的市场化,建立农民与开发商的直接协调机制,改革目前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一级市场。
现有的研究大多是从外部宏观的经济环境和政府行为对土地流转市场进行分析,而对土地流转市场参与的主体——农户经济行为的分析明显不足。毋庸置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存在已得到了多位学者的论证,在这里不再重述[7-10]。而从农户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在理论上仍存在较大的空白,因此笔者重点针对土地流转的客观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达到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政策实行的目的。
从农户出发,分析农户的性质及其行为是讨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问题的逻辑起点。基于此认识,该研究以户县9个乡镇276户农户的调研数据为依据,从农户自身需求角度出发,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的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
2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调查分析
2.1 研究区土地流程概况情况简介
户县位于关中平原中部,经济发展适中,农村耕地面积34 673 hm2,其中可流转土地约为34 667 hm2,截至2013年,已流转土地面积为1 832 hm2,占可流转土地面积的5.28%。作为一个既注重工业发展又保留传统农业的县城,户县土地流转有一定研究价值。1998年户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2011年6月正式成立户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得到了当地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支持,政府通过电视、会议、宣传车、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至今,户县不少地方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已初具规模且形式多样。其中,以石井、蒋村和天桥等乡镇为代表,囊括了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和互换等方式,通过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部分贫困村庄成功脱贫,户县的农业延续建设、农业技术化及机械化建设也有了深入发展空间。在“非农产业发展一般、非农就业机会一般、农业经营稳定性一般和农民收入确定性一般”的外部环境下,土地流转对传统农业和农村改造有明显促进作用。但户县却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大部分地区还是停留在村委会统一出面组织协调流转的阶段,并且还存在着农民流转行为和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流转意愿强烈却未被完全满足等问题。
2.2 调查情况简介 调查范围主要为户县农业局及石井、祖庵、蒋村、天桥、玉蝉、大王、甘河、苍游、涝店等乡镇。
通过政府访谈和政府问卷,了解到户县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和现存问题,确定了研究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农户的问卷调查,采集到户县9个乡镇62个村的276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53份,为数据处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3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2.3.1 农民顾虑过多。尽管土地流转已在全国开展多年,很多农民依然不愿意参与。户县农业局的官方数据表明,全县农户中仅有4.46%的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仅5.28%的土地进行了流转。石西村党支部书记特别提到,尽管项目好、资金充裕,但现在参与流转的土地还是过少,不能完全发挥土地流转的效益。更进一步地,在统计数据中,农户转出土地的原因也是很有代表性的:53.3%的农户认为种地不赚钱;40.0%的农户是因为政府或村集体的倡导;34.7%的农户是随大流。
2.3.2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流转地的地理位置、面積、使用范围、流转价格、交付方式、期限以及其他事项。流转合同是流转土地规范化的体现,是保障流转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在统计数据中,参与了土地流转的调查对象里只有75.66%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而在这部分人之中,仅有64.3%的农户认为自己清楚合同的内容,即参与者中只有48.65%的农户签订了合同并清楚合同内容,这是极不规范的现象。 2.3.3 土地流转供大于求。尽管不少农户有许多顾虑,但不少人还有参与流转的意愿。在对转入大户荣华集团的访谈中了解到,不少农户开始持观望态度,见收益不错后又想加入,但荣华集团因项目规划需求有限,不能接纳更多的土地。在已参与流转的调查对象中,88.59%未完全流转的农户愿意再流转出剩余土地;而未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表示,尽管他们没有参与,但他们也有流转的意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扮演的角色基本上都是被动接受者。由于缺乏信息来源,农民就算手中有剩余土地想要流转也无法找到合适的流转对象,只能被动地等待。
2.3.4 政府在土地流转中起到双重作用。首先,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宣传与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92.45%的被调查农户是通过政府和村干部的宣传了解到土地流转的。而在诸如胡家庄、石西村等村,则直接是由村委会出面成立村合作社,将全村的土地进行整合,再打包流转的。我国农户的特征以及生活习惯决定了他们对村委会的依赖性较强。在调查中发现,80.3%的农户在流转土地时都优先选择通过村委会,而这将导致土地流转在空间上的局限性及方式上的单调性。而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这种局限性、单调性,因此政府在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上又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3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意愿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3.1 变量选取与说明 为了研究的需要,选择了以下4个虚拟变量:
(1)参与意愿(Y)。该变量主要反映农户是否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市场,共2个维度。变量标记:“Y=1”代表愿意参与;“Y=0”代表并不愿意参与。
(2)与陌生人流转意愿(W)。该变量是反映被调查农户是否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共2个维度。变量标记:“W=1”代表农户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W=0”代表农户不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
(3)了解程度(L)。该变量用于反映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情况,共4个维度。变量标记:“L=1”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完全不了解;“L=2”代表农户只是听说过,基本不了解土地流转;“L=3”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了解一点;“L=4”代表农户很了解土地流转。
(4)支持度(A)。该变量用于反映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共5个维度。变量标记:“A=1”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非常反对;“A=2”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比较反对;“A=3”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态度不清楚;“A=4”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比较支持;“A=5”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非常支持。
从表1可以看出,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75.5%,说明很大部分的农户是有意愿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愿意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的农户比例也占总调查人数的58.1%,说明大部分农户可以接受与村外的人进行土地流转。就了解程度而言,农户对于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分布呈递增规律,选择“完全不了解”的农户占12.9%,选择“听说过,基本不了解”的农户占30.4%,选择“了解一点”的农户占42.7%,选择“很了解”的农户占30.4%。可以说,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再从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来看,持不反对态度的农户占94.5%,可以说在农户对政策没有抵触的前提下,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是有先决条件的。
3.2 运用非线性概率模型(Logit模型)进行实证检验
3.2.1 模型选择说明。农户是否参与土地流转市场可以看作一项决策,因此,研究这一决策发生的概率是有意義的。该研究采用任意解释变量都能保证条件期望E(Y︱X)介于0和1之间的非线性概率模型——Logit模型,研究农户愿意参与市场这一事件“发生”与“不发生”的机会差异比。Logit模型将逻辑模型转化为线性模型,采用极大似然法或分组数据估计式进行估计。
数据分析及模型建立通过Eviews 6.0版完成。
3.2.2 分析模型。对于分类变量的统计分析和处理中,二元选择模型Binary是较严格的建模方法。该研究所分析的因素包括4个虚拟变量,其基本模型如下:
lnPi1-Pi=β0+β1W+β2L+β3A(1)
式中,Pi代表农户愿意参与市场(Y=1)的概率;W代表农户与陌生人流转的意愿;L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A代表农户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度。
3.2.3 统计结果及分析。
Logit模型对于模型(1)的检验结果见表2。所估计的模型形式为:
式(2)中所估计的参数β1、β2、β3分别表示W、L、A 3个因素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意愿的程度。由表2可知,参数的伴随概率分别为0.000 2、0.000 3、0.006 8,均小于显著水平0.05,说明参数是显著的,即农户参与市场的机会差异比受“与陌生人流转的意愿”、“了解度”和“支持度”显著影响。
3.3 实证检验结论与分析
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农户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的意愿、对土地流转的了解程度和对土地流转政策的态度是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主要因素。所以可以从这3个方面入手,增强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意愿:审核土地流转市场参与者的资格,规范其行为,减少农民与陌生人建立流转关系时的后顾之忧;加强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帮助农民了解政策,了解市场,并积极参与其中;向农民宣传土地流转的优势及未来前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土地流转,以期得到农民的广泛支持。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作为影响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的重要主观因素,只有得到农民的支持,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才不会成为无本之木。
4 政策建议
4.1 提供信息支持
土地流出方关注的信息有土地的流转费用、面积、位置和付费方式,当然还有交易相对方的可靠程度,即流入方的信用等级;同时土地流入方也有其需要的信息,比如可得到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相应区域土地的公平市价。所以政府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的过程中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体系,及时为土地流转参与者提供流转土地的基本信息。 4.2 监督土地流转市场,适时做出政策调整
政府要在政策上支持农户的土地流转,保护农户的权益不在土地流转中受损害,引导农户进行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农村稳定和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并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拥有更广泛的信息交易渠道,更权威的监管手段,更容易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规范不合理的土地流转行为,适时做出政策调整,避免土地非法交易。
4.3 保证流转市场的公开透明性
土地流转市场是大众进行土地交易的平台,虽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的,但并不是政府为自身牟利的工具,必须做到透明公开,公开各种市场信息以接受大众的审核,从而避免相关人员利用手中的资源和信息为自身谋取私利,还可以防止部分投机者或不良分子恶意不合理地抬高地价。
4.4 丰富土地流转市场的功能
该市场不只是公布土地信息、供大众进行土地流转的平台,更是大众进一步了解土地流转政策并获得帮助的中介服务组织。由于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我国广大农民群体本身对市场趋势的把握也十分有限,为了减少土地流转者因错误判断而产生损失,土地流转市场还可为土地流转者提供咨询服务,以帮助流转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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