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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气候协议不应只是一份减排协议,而应遵循全面、平衡地反映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各个要素。
2014年是有现代气象记录数据135年以来最为炎热的一年,2015年1?9月全球地表平均气温高于往年同期,2015年7月是自有记录以来全球气温最高的一个月,预计2015年可能成为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气候变暖给全球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损失和风险与日俱增。自1960年以来,随着增温幅度和速率的增加,全球气象灾害发生的频次上升了4倍,经济损失上升了7倍。科学证据表明,人类活动是当前气候变暖的主因,国际社会已经采取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15年已经召开了第三次联合国世界减灾大会、联合国首脑峰会等一系列会议,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一方面,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占全球经济份额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全球分工引起的产业转移,导致中低端制造业高排放产能大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呈快速上升趋势,世界碳排放格局也随之发生调整。
20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占全球排放的66%;而到了2012年,其占全球排放总量的份额下降到41.4%。尽管如此,其历史排放格局总体未有大的变化。1850?1990年发达国家累积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排放的82%,2011年仍高达71%。发达国家的累积排放量仍然高于发展中国家,说明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中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的基础尚未发生改变。另外,人均排放格局差异仍然巨大。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一直保持在10吨左右,同期,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仅为2吨左右,2003年以来略有增长,到2012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3.2吨,与发达国家尚存在巨大的差距。
因此,在气候治理国际合作中,各国既要积极主动自主减排,为减缓全球变暖做出贡献,也要强调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际合作中遵循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重点即发达国家要承担历史责任。
国际社会期待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2015年11月30日在巴黎召开。巴黎气候大会是继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又一次重要的大会,会议的目标是达成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这将是迈向新时期国际气候治理的新起点。随着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逐步达成共识,主动作为的政治意愿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在不断增强。包括欧盟(含28个成员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瑞士、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巴西、印度、秘鲁、南非等在内的154个国家和地区先后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已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近80%的国家(地区)。
其中,美国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28%,美国清洁电力计划表示到2030年实现减排30%的目标;欧盟承诺与1990年相比,在2030年前削减至少40%的排放。中国提出了国家自主贡献,即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等2020年后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向国际社会做出了郑重承诺。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求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可以顺利完成,我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2014年11月,中美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各自提出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15年以来,中国与印度、巴西、欧盟分别发布了中印、中巴(西)、中欧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大经济体与碳排放国,中美于2015年9月再次发布联合声明为巴黎气候大会注入新的动力。
求同存异、促成巴黎大会达成共识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望,巴黎气候协议不应只是一份减排协议,而应遵循全面、平衡地反映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各个要素。协议应该全面遵循公约的原则和规定,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发达国家要履行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义务。
自2009年出版第一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09):通向哥本哈根》后,到2014年该绿皮书已连续出版了6部。2015年我们聚焦巴黎气候大会,编撰《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5):巴黎的新起点和新希望》。本书由长期从事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经济政策分析以及直接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资深专家撰稿,全面介绍利马会议以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进展,深入分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成效,特别围绕巴黎协议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展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和采取的积极行动。本书是一本集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气候外交与谈判、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以及气候变化经济学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读物。
(王伟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郑国光为中国气象局局长)
2014年是有现代气象记录数据135年以来最为炎热的一年,2015年1?9月全球地表平均气温高于往年同期,2015年7月是自有记录以来全球气温最高的一个月,预计2015年可能成为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一年。气候变暖给全球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损失和风险与日俱增。自1960年以来,随着增温幅度和速率的增加,全球气象灾害发生的频次上升了4倍,经济损失上升了7倍。科学证据表明,人类活动是当前气候变暖的主因,国际社会已经采取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2015年已经召开了第三次联合国世界减灾大会、联合国首脑峰会等一系列会议,来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一方面,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占全球经济份额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全球分工引起的产业转移,导致中低端制造业高排放产能大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呈快速上升趋势,世界碳排放格局也随之发生调整。
20世纪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占全球排放的66%;而到了2012年,其占全球排放总量的份额下降到41.4%。尽管如此,其历史排放格局总体未有大的变化。1850?1990年发达国家累积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排放的82%,2011年仍高达71%。发达国家的累积排放量仍然高于发展中国家,说明发达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中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的基础尚未发生改变。另外,人均排放格局差异仍然巨大。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一直保持在10吨左右,同期,发展中国家人均排放仅为2吨左右,2003年以来略有增长,到2012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约3.2吨,与发达国家尚存在巨大的差距。
因此,在气候治理国际合作中,各国既要积极主动自主减排,为减缓全球变暖做出贡献,也要强调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国际合作中遵循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重点即发达国家要承担历史责任。
国际社会期待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2015年11月30日在巴黎召开。巴黎气候大会是继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又一次重要的大会,会议的目标是达成2020年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协议,这将是迈向新时期国际气候治理的新起点。随着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逐步达成共识,主动作为的政治意愿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在不断增强。包括欧盟(含28个成员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瑞士、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巴西、印度、秘鲁、南非等在内的154个国家和地区先后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文件,已覆盖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近80%的国家(地区)。
其中,美国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28%,美国清洁电力计划表示到2030年实现减排30%的目标;欧盟承诺与1990年相比,在2030年前削减至少40%的排放。中国提出了国家自主贡献,即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等2020年后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向国际社会做出了郑重承诺。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求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可以顺利完成,我国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2014年11月,中美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美各自提出了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15年以来,中国与印度、巴西、欧盟分别发布了中印、中巴(西)、中欧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作为全球最大的两大经济体与碳排放国,中美于2015年9月再次发布联合声明为巴黎气候大会注入新的动力。
求同存异、促成巴黎大会达成共识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望,巴黎气候协议不应只是一份减排协议,而应遵循全面、平衡地反映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各个要素。协议应该全面遵循公约的原则和规定,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发达国家要履行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义务。
自2009年出版第一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09):通向哥本哈根》后,到2014年该绿皮书已连续出版了6部。2015年我们聚焦巴黎气候大会,编撰《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5):巴黎的新起点和新希望》。本书由长期从事气候变化科学评估、应对气候变化经济政策分析以及直接参与国际气候谈判的资深专家撰稿,全面介绍利马会议以来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最新进展,深入分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成效,特别围绕巴黎协议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展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和采取的积极行动。本书是一本集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气候外交与谈判、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以及气候变化经济学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读物。
(王伟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郑国光为中国气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