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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个科学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新时期,为了进一步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避免党员思想松动、行为懒散,要进一步铸就党内法规建设的灵魂。文章指出当前党内法规建设的不足,从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角度提出建议,旨在进一步总结经验教学,发挥党内法规应哟股的成效,实现党内法规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在内在逻辑上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关键词:党内法规;对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足
一、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现实意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叙述的那样:“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1]一方面,做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可以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只有党内法规完善了,才可以依据相关的党内法规来惩处相关的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扫清障碍。另一方面,做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可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抓手,落实反复倡廉从严、作风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的目标。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管好我们这么大一个党,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2]
二、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不足
(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仍有部分不足
虽然我国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已经较为成熟,但从辩证法的视角来看,也仍然存有部分不足。一是部分党内法规缺位,无法对党员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进行全方位规制。同时,由于存在缺位现象,导致相关部门在追究党员责任时存在依据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程序法规领域,由于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实体法规的可操作性受到影响,也影响了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二是部分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度仍然有待提升,加之缺乏相应的党内法规纠错机制以及党内法规审查机制,无法及时发现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冲突之处以及不协调之处。
(二)法治文化与党内法规建设融合度不高
无论多么科学完美的党内法规,只有执行到具体生活以及工作当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实效。然而,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党组织法治文化与党内法规建设融合度不高,无法体现党内法规的生命力以及科学性。一是党内法规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滞后,部分党员对党内法规缺乏一个宏观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对党内法规里面的内容进行细致学习。在这种环境下,党员无法结合自身情况与党内法规进行对照检查,也就难以形成忧患意识以及责任意识。二是对党员的党内法规教育滞后,尚未将学习党内法规上升到制度层面,不利于培育风清气正的党组织发展环境。同时,缺乏党内法规学习机制,势必会导致党员无法对党内的重要法规、新法规进行学习,影响党内法规建设实效。
(三)党内法规执行力度有待提升
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否充足,将会影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虽然大部分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来处理和解决问题,但仍有少部分组织忽视对党内法规进行应用。一是执行标准不统一,没有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执行,有损党内法规在党员心目中的权威[3]。二是重视对法律进行应用,倾向于从法律层面进行说理,忽视从党内法规层面进行说理,人为弱化了党内法规的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巩固基础,在现有成熟的制度体系之上进行完善,抓住党内法规建设的主要矛盾,不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为此,要重点解决党内法規缺位的问题,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出发对党员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进行全方位规制,推动党内法规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强化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程度,为党内法规建设提供程序保障以及实体保障。一方面,既要对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党内法规进行废止,也要及时审查出党内法规不协调之处,及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对党内法律进行修订,确保党内法规的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
(二)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
要让党员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提升党内法规建设实效,必须要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以及传统媒体来宣传党内法规,引导党员自主学习党内法规,提升党员精神力量,确保党员知法守法。二是重点强化对党员的党内法规教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培育党内法规制度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组织发展环境,增进全体党员的法规意识。为此,可以依托于上级党委的领导,以党支部为基础单位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并定期要求党员汇报学习情况以及谈心得感受,确保党内法规良好执行。
(三)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
“言出必行”是党内法规建设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做到“拒绝特殊化,一视同仁”,对于同一项问题,要严格按照党内法规的标准执行,捍卫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执法不停止、不发送。二是要强化对党内法规进行应用。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后,不仅要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制,也需要利用党内法规来强化硬性约束,树立党内法规在党员心中的权威,根除部分党员的侥幸心理。
四、结束语
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后,需要进一步通过党内法规来约束并规制党员行为,确保党员不逾越思想上以及行为上的红线。过去一段时间内,在党中央的努力下,我国党内法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党内的政治生活环境、组织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们也要正视党内法规建设中存在的部分不足,继续树立问题意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融入其中。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要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三是要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相信在党中央的带领下,我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会走向现代化、法治化以及科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李嫣然,李芳云.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路径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02):25-30.
[2]郑海英.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路径研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01):88-91.
[3]马树颜,韩慧.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制度的推进路径探究[J].新疆社科论坛,2017(05):32-36+108.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党校)
关键词:党内法规;对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足
一、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现实意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叙述的那样:“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1]一方面,做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可以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环境,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只有党内法规完善了,才可以依据相关的党内法规来惩处相关的问题,为全面从严治党扫清障碍。另一方面,做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可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抓手,落实反复倡廉从严、作风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的目标。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管好我们这么大一个党,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2]
二、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不足
(一)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仍有部分不足
虽然我国当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已经较为成熟,但从辩证法的视角来看,也仍然存有部分不足。一是部分党内法规缺位,无法对党员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进行全方位规制。同时,由于存在缺位现象,导致相关部门在追究党员责任时存在依据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程序法规领域,由于缺乏相应的规定,导致实体法规的可操作性受到影响,也影响了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二是部分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度仍然有待提升,加之缺乏相应的党内法规纠错机制以及党内法规审查机制,无法及时发现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冲突之处以及不协调之处。
(二)法治文化与党内法规建设融合度不高
无论多么科学完美的党内法规,只有执行到具体生活以及工作当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实效。然而,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党组织法治文化与党内法规建设融合度不高,无法体现党内法规的生命力以及科学性。一是党内法规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滞后,部分党员对党内法规缺乏一个宏观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对党内法规里面的内容进行细致学习。在这种环境下,党员无法结合自身情况与党内法规进行对照检查,也就难以形成忧患意识以及责任意识。二是对党员的党内法规教育滞后,尚未将学习党内法规上升到制度层面,不利于培育风清气正的党组织发展环境。同时,缺乏党内法规学习机制,势必会导致党员无法对党内的重要法规、新法规进行学习,影响党内法规建设实效。
(三)党内法规执行力度有待提升
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否充足,将会影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虽然大部分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来处理和解决问题,但仍有少部分组织忽视对党内法规进行应用。一是执行标准不统一,没有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执行,有损党内法规在党员心目中的权威[3]。二是重视对法律进行应用,倾向于从法律层面进行说理,忽视从党内法规层面进行说理,人为弱化了党内法规的作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巩固基础,在现有成熟的制度体系之上进行完善,抓住党内法规建设的主要矛盾,不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为此,要重点解决党内法規缺位的问题,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出发对党员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进行全方位规制,推动党内法规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强化党内法规之间的衔接程度,为党内法规建设提供程序保障以及实体保障。一方面,既要对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党内法规进行废止,也要及时审查出党内法规不协调之处,及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对党内法律进行修订,确保党内法规的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
(二)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
要让党员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中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提升党内法规建设实效,必须要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以及传统媒体来宣传党内法规,引导党员自主学习党内法规,提升党员精神力量,确保党员知法守法。二是重点强化对党员的党内法规教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培育党内法规制度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组织发展环境,增进全体党员的法规意识。为此,可以依托于上级党委的领导,以党支部为基础单位开展上述两项工作,并定期要求党员汇报学习情况以及谈心得感受,确保党内法规良好执行。
(三)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
“言出必行”是党内法规建设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做到“拒绝特殊化,一视同仁”,对于同一项问题,要严格按照党内法规的标准执行,捍卫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执法不停止、不发送。二是要强化对党内法规进行应用。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后,不仅要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制,也需要利用党内法规来强化硬性约束,树立党内法规在党员心中的权威,根除部分党员的侥幸心理。
四、结束语
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后,需要进一步通过党内法规来约束并规制党员行为,确保党员不逾越思想上以及行为上的红线。过去一段时间内,在党中央的努力下,我国党内法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党内的政治生活环境、组织生活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们也要正视党内法规建设中存在的部分不足,继续树立问题意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融入其中。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二是要将法治文化融入到党内法规建设当中,三是要增强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相信在党中央的带领下,我国党内法规建设工作会走向现代化、法治化以及科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李嫣然,李芳云.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路径探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2(02):25-30.
[2]郑海英.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建设路径研究[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01):88-91.
[3]马树颜,韩慧.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法规制度的推进路径探究[J].新疆社科论坛,2017(05):32-36+108.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