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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德育原则是家庭德育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准则和客观要求。掌握和谐家庭德育原则,是提高家庭德育水平、保证家庭德育质量的需要。家庭德育实施应遵循言教与身教相结合原则、一致性原则、严格要求与理解尊重相结合的原则和日常渗透与寻机强化相结合的原则。
一、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各种语言对子女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还要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影响子女。言教是指父母当面用语言对子女进行劝诫、开导、鼓励、批评,或者是以书信、家规或遗言等文字的形式来规范子女的行为,以达到一定教育效果的德育活动。意无言则不行形,而言不中则意不达。言教是实行和谐家庭德育目的的一种主要方法。
身教是指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影响子女。子女是在父母的注视下慢慢长大成人的。孔子说:“不能正其身,焉正人何?”因此,父母必须一身作则,凡是要求子女做到的,父母本人首先应该做到,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收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父母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手段。然而,父母身体力行、用自己的真实人格去感化和影响子女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生活经验日渐丰富,子女会逐渐形成一定的评判标准和体系,以自己的视角审视各种现象与价值观念。而在特定的情境中,父母的行为往往对子女起着“反暗示”的作用。所以,在家庭德育过程中,身教与言教要有机结合,既导之以行,又晓之以理,这样才能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二、一致性原则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把孩子培养成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家庭德育的一致性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动力。在和谐家庭德育中,家庭的所有成年人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都是教育者,都负担着德育的任务。虽然在教育子女的时候,一般都是某一个家长单独实施教育,但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影响作用却是通过家长集体的工作实现的。因此,要顺利地进行家庭德育,达到预期的德育目的,所有从事教育工作的家长,都必须对孩子有一个一致的态度,做到要求统一、教育统一。家长对孩子的态度能做到一致,德育工作能够做到统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配合、协作,就会形成以一种强有力的家庭德育合力,对孩子形成一种集体的影响作用,从而大大提高家庭德育的效益。
第一,要求的标准前后要一致。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习惯养成,家庭应有一贯的准则,不能今天这样要求,明天那样变化,更不能因家长的情绪好坏而随意出尔反尔。对孩子的要求要有一贯性,要让孩子知道什么该自觉遵守,怎样才是文明礼貌,学习应持有什么样的态度,要让孩子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培养好的习惯,形成好的品质。当然,这些要求要适合孩子,能让孩子愉快地接受。而且,生活中的条条框框不可太多,否则会压抑孩子的天性。
第二,家长对待孩子的态度要一致。要保持家庭的一致性父母之间在教育孩子上要保持一致。首先,感情融洽,父母之间要相互爱护帮助。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和谐,言行上的和谐才能产生教育上默契的配合,才一能充分协商、统一要求,才能让孩子感觉到爸爸妈妈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形象。孩子会为此自豪、上进。其次,任何家长都要有严有慈,既严厉又温和,二者兼而有之。该严的时候就得严,要严得起来;该温和的时候就要温和,让孩子感到和蔼可亲。“严”会使家长在孩子心目中更有威望,说话要有分量。这样孩子才会服从家长的管教,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慈”会使孩子感到亲切、信赖,使孩子愿意接近你,有心里话敢跟你讲。这样,家长才能更好地了解孩子,教育孩子有针对性,也才能管得了。千万不要出现一个家长过于严厉、苛刻,一个家长过于温和、宽容;一个要求特别严格,一个又一味地迁就、姑息、放任。这样“一严一慈”的教养态度导致的结果会是:孩子当着严厉家长的面,就像耗子见了猫,战战兢兢、唯唯诺诺,有话不敢说,有事不敢放手去做;而当着温和宽容的家长的面,则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言行放肆,为所欲为。这样的家庭德育肯定会造成孩子心理上的不正常状态,养成不良习惯,比如欺软怕硬,看人眼色行事,见风使舵等。
第三,家长的言行要一致。生活中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有些孩子并不听父母要求自己如何去做,而是看父母自己是如何处理同类问题的。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因而家长要事事处处注意在行为习惯上为孩子做表率,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给孩子耳濡目染,为孩子起向导作用。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一定率先做到。同时,还要注意多站在孩子位置上考虑自己的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第四,家庭德育要与学校德育一致。家庭德育和学校德育是教育孩子的两个不同的德育环境,内容和方式有很大差别,但其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家长在进行家庭德育的同时,要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认真听取老师对孩子各方面的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向老师介绍孩子在家庭中的表现,帮助老师全面了解孩子。这样家庭、学校双方及时沟通,有利于做好孩子的德育工作。
三、严格要求与理解尊重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德育过程、对子女负责任,提出并落实一系列适中的德育要求;另一方面,要把子女当作一个独立主体对待,以尊重、理解、平等的态度同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感情,进行“说教”。
严格要求,意味着教育因素的加强。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父母对子女的要求是和谐家庭德育的具体体现。但严格不等于严厉、粗暴。要创造一种宽松的家庭生活气氛,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对孩子态度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孩子感到亲切,有话就愿意跟你讲,能够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过于严厉、粗暴,和孩子关系紧张,孩子一见家长就害怕,就会对家长存有戒心,有意躲避,有意掩盖真实思想,不讲真话,只讲家长爱听的话,以假象蒙骗,家长就无法了解孩子的真实思想情况。宽松的家庭生活气氛,还包括不要事事都管束得特别苛刻,不给孩子一定的自由权利。在原则问题上,在是非问题上,应严格要求,严加管束;在非原则问题上,在一般小事上,要适当宽容、放松一些,让孩子自由地生活。
尊重理解孩子。中国传统德育的一个重大误区,是混淆了孩子的自然人成长过程与社会人的成长过程,忽视了孩子的社会人落地生根的“人格”。教育应该既要照顾到孩子自然人的成长过程,又要兼顾孩子社会人的成长过程,这种两重性使得我们既不能把孩子只当成孩子,也不能不把孩子当成孩子。孩子虽然是孩子,但是孩子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有独立的人格、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独立追求的人。孩子的“自然人”不管有多幼小,也能以平等的“社会人”出现在社会交往中。因此要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尊重孩子的权利,尊重孩子的自我,尊重孩子的人格。
四、日常渗透与寻机强化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遇物则诲,相机而教;另一方面教育要始终如一,常抓不懈。所谓随机性,就是对子女的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家庭德育不受时间、空间、方式限制的优越性,善于把握德育时机,利用一切可能机会,灵活机动地对子女施以教育,把教育与日常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家庭德育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能否正确把握教育时机。教育时机若选择恰当,子女乐于听取,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收到教育;反之,则会事与愿违。所谓连贯性,就是对子女的教育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是由于人格塑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连贯的塑造过程,单凭一时的激情和冲动难以达到预定目标。家庭德育将随机性与连贯性有机结合才能收到理想效果。
作者简介:周玉锋(1974—),男,山东微山人,硕士,讲师,现供职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一、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各种语言对子女进行教育,另一方面还要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影响子女。言教是指父母当面用语言对子女进行劝诫、开导、鼓励、批评,或者是以书信、家规或遗言等文字的形式来规范子女的行为,以达到一定教育效果的德育活动。意无言则不行形,而言不中则意不达。言教是实行和谐家庭德育目的的一种主要方法。
身教是指父母在家庭教育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感化和影响子女。子女是在父母的注视下慢慢长大成人的。孔子说:“不能正其身,焉正人何?”因此,父母必须一身作则,凡是要求子女做到的,父母本人首先应该做到,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收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效果。父母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手段。然而,父母身体力行、用自己的真实人格去感化和影响子女的作用是有限度的,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生活经验日渐丰富,子女会逐渐形成一定的评判标准和体系,以自己的视角审视各种现象与价值观念。而在特定的情境中,父母的行为往往对子女起着“反暗示”的作用。所以,在家庭德育过程中,身教与言教要有机结合,既导之以行,又晓之以理,这样才能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二、一致性原则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把孩子培养成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家庭德育的一致性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动力。在和谐家庭德育中,家庭的所有成年人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都是教育者,都负担着德育的任务。虽然在教育子女的时候,一般都是某一个家长单独实施教育,但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影响作用却是通过家长集体的工作实现的。因此,要顺利地进行家庭德育,达到预期的德育目的,所有从事教育工作的家长,都必须对孩子有一个一致的态度,做到要求统一、教育统一。家长对孩子的态度能做到一致,德育工作能够做到统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配合、协作,就会形成以一种强有力的家庭德育合力,对孩子形成一种集体的影响作用,从而大大提高家庭德育的效益。
第一,要求的标准前后要一致。无论是生活、学习,还是习惯养成,家庭应有一贯的准则,不能今天这样要求,明天那样变化,更不能因家长的情绪好坏而随意出尔反尔。对孩子的要求要有一贯性,要让孩子知道什么该自觉遵守,怎样才是文明礼貌,学习应持有什么样的态度,要让孩子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培养好的习惯,形成好的品质。当然,这些要求要适合孩子,能让孩子愉快地接受。而且,生活中的条条框框不可太多,否则会压抑孩子的天性。
第二,家长对待孩子的态度要一致。要保持家庭的一致性父母之间在教育孩子上要保持一致。首先,感情融洽,父母之间要相互爱护帮助。在这样的基础上才会产生和谐,言行上的和谐才能产生教育上默契的配合,才一能充分协商、统一要求,才能让孩子感觉到爸爸妈妈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形象。孩子会为此自豪、上进。其次,任何家长都要有严有慈,既严厉又温和,二者兼而有之。该严的时候就得严,要严得起来;该温和的时候就要温和,让孩子感到和蔼可亲。“严”会使家长在孩子心目中更有威望,说话要有分量。这样孩子才会服从家长的管教,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慈”会使孩子感到亲切、信赖,使孩子愿意接近你,有心里话敢跟你讲。这样,家长才能更好地了解孩子,教育孩子有针对性,也才能管得了。千万不要出现一个家长过于严厉、苛刻,一个家长过于温和、宽容;一个要求特别严格,一个又一味地迁就、姑息、放任。这样“一严一慈”的教养态度导致的结果会是:孩子当着严厉家长的面,就像耗子见了猫,战战兢兢、唯唯诺诺,有话不敢说,有事不敢放手去做;而当着温和宽容的家长的面,则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言行放肆,为所欲为。这样的家庭德育肯定会造成孩子心理上的不正常状态,养成不良习惯,比如欺软怕硬,看人眼色行事,见风使舵等。
第三,家长的言行要一致。生活中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有些孩子并不听父母要求自己如何去做,而是看父母自己是如何处理同类问题的。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因而家长要事事处处注意在行为习惯上为孩子做表率,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给孩子耳濡目染,为孩子起向导作用。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一定率先做到。同时,还要注意多站在孩子位置上考虑自己的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第四,家庭德育要与学校德育一致。家庭德育和学校德育是教育孩子的两个不同的德育环境,内容和方式有很大差别,但其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家长在进行家庭德育的同时,要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认真听取老师对孩子各方面的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向老师介绍孩子在家庭中的表现,帮助老师全面了解孩子。这样家庭、学校双方及时沟通,有利于做好孩子的德育工作。
三、严格要求与理解尊重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对德育过程、对子女负责任,提出并落实一系列适中的德育要求;另一方面,要把子女当作一个独立主体对待,以尊重、理解、平等的态度同他们交流思想,沟通感情,进行“说教”。
严格要求,意味着教育因素的加强。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父母对子女的要求是和谐家庭德育的具体体现。但严格不等于严厉、粗暴。要创造一种宽松的家庭生活气氛,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孩子。对孩子态度要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孩子感到亲切,有话就愿意跟你讲,能够暴露自己的真实思想。过于严厉、粗暴,和孩子关系紧张,孩子一见家长就害怕,就会对家长存有戒心,有意躲避,有意掩盖真实思想,不讲真话,只讲家长爱听的话,以假象蒙骗,家长就无法了解孩子的真实思想情况。宽松的家庭生活气氛,还包括不要事事都管束得特别苛刻,不给孩子一定的自由权利。在原则问题上,在是非问题上,应严格要求,严加管束;在非原则问题上,在一般小事上,要适当宽容、放松一些,让孩子自由地生活。
尊重理解孩子。中国传统德育的一个重大误区,是混淆了孩子的自然人成长过程与社会人的成长过程,忽视了孩子的社会人落地生根的“人格”。教育应该既要照顾到孩子自然人的成长过程,又要兼顾孩子社会人的成长过程,这种两重性使得我们既不能把孩子只当成孩子,也不能不把孩子当成孩子。孩子虽然是孩子,但是孩子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有独立的人格、自己的感情、自己的思考、自己的独立追求的人。孩子的“自然人”不管有多幼小,也能以平等的“社会人”出现在社会交往中。因此要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尊重孩子的权利,尊重孩子的自我,尊重孩子的人格。
四、日常渗透与寻机强化相结合的原则
这条原则是指父母在家庭德育过程中,一方面要遇物则诲,相机而教;另一方面教育要始终如一,常抓不懈。所谓随机性,就是对子女的道德教育要充分发挥家庭德育不受时间、空间、方式限制的优越性,善于把握德育时机,利用一切可能机会,灵活机动地对子女施以教育,把教育与日常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家庭德育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能否正确把握教育时机。教育时机若选择恰当,子女乐于听取,就会在不知不觉之中收到教育;反之,则会事与愿违。所谓连贯性,就是对子女的教育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是由于人格塑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连贯的塑造过程,单凭一时的激情和冲动难以达到预定目标。家庭德育将随机性与连贯性有机结合才能收到理想效果。
作者简介:周玉锋(1974—),男,山东微山人,硕士,讲师,现供职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