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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金融整体架构并不稳固、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业务应当突破传统金融框架为其设定的业务瓶颈。借助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为其提供的创新激励,小额贷款公司可以P2P网络借贷与电商小贷业务为着手点进行业务创新,但亦必须考虑到其监管主体复杂、可能引发道德失稳与信息失真等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