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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次考试过后,总有不少学生对试卷中出现的解题失误捶胸顿足,后悔不已。而这种失误还会不止一次地重复出现,而且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教育工作者若不对解题失误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对提高学生的数学能力,优化学生的思维品质产生严重制约。
【关键词】分析对策
本文就此探讨了一些解题失误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与大家共同商讨。
一、审题失误的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审题失误是解题失误的主要来源。清华大学附中著名的特级教师孔令颐曾说:“谁具有高人一筹的独立审题能力,谁就会获得成功。”可见审题能力对解题之重要。下面对审题失误的情况分析如下:
1.粗心造成的失误。
例1.某商品降价10%后,要恢复原价,则应由现价提价百分之()。(保留一位小数)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填11.1%,这是没有看到“百分之”三个字所致。
以上因“粗心”造成失误的主要原因有:受以前做过习题影响,没有看清楚题目的具体要求,所答非所问。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生认为这只是一时粗心,不是不会做而是没在意造成的,这种看法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因为经常的粗心,是一种不良的习惯。这种思维品质中的不良因素在关键时刻会影响人的一生。
2.不注意公式成立的条件。
解题固然要抓“主要矛盾”,但“次要矛盾”解决得不好,也会影响答案的完整性。
例2.求过两直线:7x+8y-38=0及3x-2y=0的交点,且在两坐标轴上截距相等的直线方程。
错解1:求出交点p(2,3),用直线的截距式方程求得所求方程为:x+y-5=0
错解2:设所求直线方程为7x+8y-38+λ(3x-2y)=0
即:(7+3λ)x+(8-2λ)y=38
由7+3λ=8-2λ,得λ=1/5 代入化简得:x+y-5=0
错解1忽视了直线的截距式方程的适用范围;
错解2忽视了直线系A1x+B1y+C1+λ(A2x+B2y+C2)=0不表示直线(A2x+B2y+C2)=0,二者都丢掉了直线3x-2y=0。
此类错误是由于对公式、定理的成立条件掌握不准而引起的,属知识性错误。克服此类错误的方法首先是要全面、深刻地理解公式、定理成立的条件和适用的范围。
二、计算失误的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计算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对主要情况分析如下:
1.常规性计算失误。
即:加、减、乘、乘方、开方、合并同类项、配方等错误。
2.忽视化简、变形过程中等价性错误。
解题时对某些式子或方程化简、变形过程中常要进行约分、开方、平方,或用公式进行变换,由于这些运算前后不完全等价而导致结论不完整。
三、思维定势造成的失误
从数学学习来看,所谓定势,主要指理解和运用知识所形成的定性化的行为,以及重复解一系列问题所形成的定性化的思路。定势的积极作用是可以简化并加快思维的过程,但定势有时也对人们的思维起干扰作用,使人们不能及时察觉到条件的细微变化而产生错觉,导致解题失误。
例3.已知m,n,x,y∈R,且m2+n2=a,x2+y2=b,求mx+ny的最大值。
错解:∵mx+ny≤(m2+x2)/2+(n2+y2)/2=(a+b)/2
当m=x且b=y时等号成立。
∴mx+ny的最大值为(a+b)/2
上述解法的错误是:m=x和n=y必须同时成立。
事实上,只有当a=b时,x=m和n=y才能同时成立,如果a≠b,则mx+ny不能取到(a+b)/2,可见利用重要不等式求最值时,易因定势的影响而疏忽取等号的条件。
因定势思维造成的失误有多种多样,只有根据题中具体条件,选用符合实际的方法,多总结,多体会,逐渐培养思维的严谨性,积累经验才能有效的减少定势的负面影响。
四、心理因素致误及防法对策
心理因素致误,是指某些心理原因产生的错误。如考试前过于焦虑,期望过高引起的考试时过分紧张,以致答卷时口不应心,丢三拉四,潜在假设,甚至产生瞬时遗忘等非智力因素影响正常发挥。
要克服心理原因造成的失误,就要以乐观的态度对待考试。同时必须认真对待平时每一次考试,考试后认真总结教训,写出自己的解题笔记——错误的原因、合理解法、注意事项等等,才能在心理上淡化面对重大考试时的心理负担。考试中(包括平时的作业)应尽量用笔演算每一步,杜绝审题和口算引起的错误,只有平时养成严谨、踏实的学风,才能在考试时,减少心理因素造成的失误。
无论对待何种原因造成的失误,都应该苛刻地研究、分析、总结它,只有经过不断地研究分析总结才能逐渐减少解题失误,提高数学能力,优化思想品质。从而才能在数学考试当中表现得更好、更出色。
(江苏沭阳高级中学;223600)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分析对策
本文就此探讨了一些解题失误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与大家共同商讨。
一、审题失误的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审题失误是解题失误的主要来源。清华大学附中著名的特级教师孔令颐曾说:“谁具有高人一筹的独立审题能力,谁就会获得成功。”可见审题能力对解题之重要。下面对审题失误的情况分析如下:
1.粗心造成的失误。
例1.某商品降价10%后,要恢复原价,则应由现价提价百分之()。(保留一位小数)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填11.1%,这是没有看到“百分之”三个字所致。
以上因“粗心”造成失误的主要原因有:受以前做过习题影响,没有看清楚题目的具体要求,所答非所问。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生认为这只是一时粗心,不是不会做而是没在意造成的,这种看法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因为经常的粗心,是一种不良的习惯。这种思维品质中的不良因素在关键时刻会影响人的一生。
2.不注意公式成立的条件。
解题固然要抓“主要矛盾”,但“次要矛盾”解决得不好,也会影响答案的完整性。
例2.求过两直线:7x+8y-38=0及3x-2y=0的交点,且在两坐标轴上截距相等的直线方程。
错解1:求出交点p(2,3),用直线的截距式方程求得所求方程为:x+y-5=0
错解2:设所求直线方程为7x+8y-38+λ(3x-2y)=0
即:(7+3λ)x+(8-2λ)y=38
由7+3λ=8-2λ,得λ=1/5 代入化简得:x+y-5=0
错解1忽视了直线的截距式方程的适用范围;
错解2忽视了直线系A1x+B1y+C1+λ(A2x+B2y+C2)=0不表示直线(A2x+B2y+C2)=0,二者都丢掉了直线3x-2y=0。
此类错误是由于对公式、定理的成立条件掌握不准而引起的,属知识性错误。克服此类错误的方法首先是要全面、深刻地理解公式、定理成立的条件和适用的范围。
二、计算失误的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计算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对主要情况分析如下:
1.常规性计算失误。
即:加、减、乘、乘方、开方、合并同类项、配方等错误。
2.忽视化简、变形过程中等价性错误。
解题时对某些式子或方程化简、变形过程中常要进行约分、开方、平方,或用公式进行变换,由于这些运算前后不完全等价而导致结论不完整。
三、思维定势造成的失误
从数学学习来看,所谓定势,主要指理解和运用知识所形成的定性化的行为,以及重复解一系列问题所形成的定性化的思路。定势的积极作用是可以简化并加快思维的过程,但定势有时也对人们的思维起干扰作用,使人们不能及时察觉到条件的细微变化而产生错觉,导致解题失误。
例3.已知m,n,x,y∈R,且m2+n2=a,x2+y2=b,求mx+ny的最大值。
错解:∵mx+ny≤(m2+x2)/2+(n2+y2)/2=(a+b)/2
当m=x且b=y时等号成立。
∴mx+ny的最大值为(a+b)/2
上述解法的错误是:m=x和n=y必须同时成立。
事实上,只有当a=b时,x=m和n=y才能同时成立,如果a≠b,则mx+ny不能取到(a+b)/2,可见利用重要不等式求最值时,易因定势的影响而疏忽取等号的条件。
因定势思维造成的失误有多种多样,只有根据题中具体条件,选用符合实际的方法,多总结,多体会,逐渐培养思维的严谨性,积累经验才能有效的减少定势的负面影响。
四、心理因素致误及防法对策
心理因素致误,是指某些心理原因产生的错误。如考试前过于焦虑,期望过高引起的考试时过分紧张,以致答卷时口不应心,丢三拉四,潜在假设,甚至产生瞬时遗忘等非智力因素影响正常发挥。
要克服心理原因造成的失误,就要以乐观的态度对待考试。同时必须认真对待平时每一次考试,考试后认真总结教训,写出自己的解题笔记——错误的原因、合理解法、注意事项等等,才能在心理上淡化面对重大考试时的心理负担。考试中(包括平时的作业)应尽量用笔演算每一步,杜绝审题和口算引起的错误,只有平时养成严谨、踏实的学风,才能在考试时,减少心理因素造成的失误。
无论对待何种原因造成的失误,都应该苛刻地研究、分析、总结它,只有经过不断地研究分析总结才能逐渐减少解题失误,提高数学能力,优化思想品质。从而才能在数学考试当中表现得更好、更出色。
(江苏沭阳高级中学;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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