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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构建和运作中,资源要素差异导致了合作社的组织权力在大户和小户之间的不平等分配。如果大户所行使的权力缺乏制衡,那么小户权益和合作社的集体资源将面临被盗窃的风险,难以发挥合作社的正功能。为应对合作社权力运作的失衡态势,小户社员必须积极参与合作社运作的集体事务,保护和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既要养成非正式的合作规范,又要构建合作社权力运作的制度规范、监督机制和冲突调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