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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重新强调要把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搞活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先后几次就此发表讲话和撰写文章。最近,国务院又以国发[1991]25号文发出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通知根据前一段的工作实践和经验,明确提出11项改革措施。这11项措施是:①适当增加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②酌情减少部分企业的指令性计划任务,扩大其产品自销权;③适当提高部分企业的折旧率,逐步完善折旧制度;④适当增加新产品开发基金;⑤补充一些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⑥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