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互联网科技以及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快速兴起,金融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愈发密切,并且由于其便利性和效率而日渐普及,成为不可或缺的投资和支付方式。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及监管是当今热点话题,并被多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其重要性愈发凸显。与经济新常态相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其存在的风险却成为发展的阻力,不利于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风险
2015年4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未来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步调。”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必须适应这一概念并理解到位,方法必须正确,工作必须有效。只有深刻的解析原因,统一理解,深刻地分析和掌握新常态的发展大逻辑和大趋势,才能将思维和行动统一到中心理解和判断上,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强化意识并主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现阶段,我国发展依旧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阶段,在经济增加的过程中应有持续的动力给予支持。互联网金融便是该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其积极活跃于金融市场,同时给予了中小企业更多的融资渠道,从而促使大部分企业或组织的资金缺口实现填补,同时有助于实现金融资本的最佳配置。从2015年开始,国内便开始重点关注了互联网金融,同时将其纳入战略层次,说明其现处于综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完善便十分有必要。因此,本文集中探讨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根据问题提出对应解决措施,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1.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概述
1.1市场风险
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间变得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高,使得市场风险变得愈加難以防范。市场风险实际上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损失的风险。众所周知,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具有很强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不断被削弱,市场的不稳定性持续增加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三点:一是与传统银行相比,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管理力度不同,人民银行运用调节准备金这一方式来调节市场的难度大大增加,因为它所调整存款准备金的货币政策对传统的金融业影响远很大,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反而微乎其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人民银行测算货币供给量的难度大大增加,因为对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备付金的实际要求,对于它的货币供给测算并不准确也无法做到准确,仅仅只是放大了货币乘数。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金融产品的交易速度越来越快,无法快速地采取手段去控制和防范风险。四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竞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平台采取降低佣金的方式,有的平台采取增加收益的方式,有的平台甚至开展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此达到最大程度抢夺客户资源的目的,此类行为极有可能引发不良竞争,带来相应的市场风险。
1.2安全风险
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拥有更大的信息技术支持,信息传输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可以利用快速高效的远程处理和数据传输功能,大大提高金融要素和信息的传播效率。但也会使互联网金融风险传播的速度加快,预防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时间拉长,传播信息不再受时空的限制,立即纠正很难,导致安全风险无法及时控制。
在新常态下,虽说互联网金融在可持续地,但目前,国内互联网市场的安全情况需引起全面重视,对其需加强监管力度。其线上平台会被黑客利用、相同行业内的恶意竞争以及本身技术实力不足等知识顾客产生的损失尤为惨重。主要特质如下:首先,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部分硬件和软件均来自国外制造商,并不具有自主实现研发技术与产品的能力,相同行业中未形成一致的行业规范,有着安全风险方面的隐患;其次是云计算与大数据在当今得到了广泛使用。许多机构尚未建立用于数据收集,分析,存储和破坏的安全存储系统,增加了数据外漏的风险;再次是国内大部分平台的自主创新水平较低,对其系统存在的缺陷束手无策,并且防范不了病毒与黑客袭击。2015年,位于浙江的“铜店主”因其系统出现的漏洞致使其600,000个的客户信息被泄露,虽然此平台多次强调已经对其客户的信息实施了加密措施。
1.3信用风险
经济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由多边信用建立的信贷网络,网络节点彼此交互并相互渗透。因此,信用风险的扩散范围更广,信用风险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直接加剧和放大。
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国内的信用报告系统并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立法匮乏,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投资者恶意欺诈贷款,网上洗钱和P2P平台。根据互联网贷款数据,到2018年12月为止,P2P在线贷款行业的平台数量总计有6430个,在这之中被关停以及当前仍存在问题的平台数量达5409个,所占权重达到了84.1%;能实现平稳运营的平台达1021个,较之去年降低了1,219个,从2015年开始,平台数量便持续减少。由不完全统计可知,2018年期间存在问题的平台,其贷款额总计超1000亿元。至2018年年底,全国网上贷款行业贷款额总计达7889.65亿元。
2.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
2.1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加强市场风险监管力度
2.1.1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
在市场风险监管方面,首先应当针对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统一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完善具体的经营文件,以有效防止市场风险。发布对储备金监管力度更大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对储备金的概念进行中心化和清晰化的说明,提出符合新常态下市场形势的要求。其次,制定关于行业竞争具体而详尽的法规,减少因公司之间激烈竞争而导致的不正当行为。
2.1.2明确市场监管主体
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金融监管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一行三会”,它们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客体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机构、众筹机构等。为了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市场的监管主体,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下应该设立专门负责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部门,增加监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为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降低操作风险
若想有效地防范安全风险或是操作风险,解决操作风险监管不够科学的问题,应重视其人才资源的储备,尤其是处于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更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素质提升,从而有效保障行业能够顺利发展,尤其应重视从下述几个部分进行突破。首先,在提升人才的准入标准时,互联网金融会触及到许多专业知识,且会需具备极高的专业素质。虽然部分金融业务可以在没有专业素质的情况下完成,但总体来看,获取专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能够帮助其持续平稳成长,互联网金融成长的核心是金融组织应提升行业的准入门槛。在招聘环节中,应规划出更高的招聘标准,并就专业技能与道德素质做出系统性地考评,并要求需同时符合两项标准需求才可被录取。对其人才部分需给予充足的关注程度。当前其市场的商品很容易被淘汰,且其开发新产品的速度极快,关于人才方面,需持续符合其战略方针。综上,企业需对其人才部分给予充足的关注程度,根据其发展规划,设计出更加妥当的方案。另外,应以职工的角度着手,结合职工的实际需求做出培训规划,以全面提高团队的素质。
2.3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构建,完善信用风险监管
新常态下,为了经济的结构性稳定增长,就首先应构建和谐的信用市场,重视其推广程度,促使社会各界对信用报告引起关注,积极组建信用机制,使其金融信用方面的潜在危机可以消除或降低。政府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多种途径使得信用组建的重要性被社会各界人员所关注,使其信用意识得以加强;另外是增强惩戒强度,如存在不及时还款,涉及非法开发信贷组织或个体,需纳入无信用黑名单,并执行相应的法律办法,依法追究其所触犯的法律责任,使其若出现违约情形时所支付的费用增加,以此限制违约行为的发生;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网络信用系统的有效组建,符合要求的组织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到用户信用,开发金融服务渠道,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率的提升,并使得金融信贷的潜在危机减少或消除。
参考文献:
[1]高铭远.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分析与思考[J].商业经济,2020(02):180-182.
[2]胡传东,石菁菁,史欣欣.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创新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8(03):46-50.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风险
2015年4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未来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步调。”面对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必须适应这一概念并理解到位,方法必须正确,工作必须有效。只有深刻的解析原因,统一理解,深刻地分析和掌握新常态的发展大逻辑和大趋势,才能将思维和行动统一到中心理解和判断上,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强化意识并主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现阶段,我国发展依旧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阶段,在经济增加的过程中应有持续的动力给予支持。互联网金融便是该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其积极活跃于金融市场,同时给予了中小企业更多的融资渠道,从而促使大部分企业或组织的资金缺口实现填补,同时有助于实现金融资本的最佳配置。从2015年开始,国内便开始重点关注了互联网金融,同时将其纳入战略层次,说明其现处于综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完善便十分有必要。因此,本文集中探讨了其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根据问题提出对应解决措施,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
1.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概述
1.1市场风险
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间变得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高,使得市场风险变得愈加難以防范。市场风险实际上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损失的风险。众所周知,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具有很强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不断被削弱,市场的不稳定性持续增加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三点:一是与传统银行相比,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备付金的管理力度不同,人民银行运用调节准备金这一方式来调节市场的难度大大增加,因为它所调整存款准备金的货币政策对传统的金融业影响远很大,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反而微乎其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二是人民银行测算货币供给量的难度大大增加,因为对于新常态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备付金的实际要求,对于它的货币供给测算并不准确也无法做到准确,仅仅只是放大了货币乘数。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金融产品的交易速度越来越快,无法快速地采取手段去控制和防范风险。四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竞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平台采取降低佣金的方式,有的平台采取增加收益的方式,有的平台甚至开展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此达到最大程度抢夺客户资源的目的,此类行为极有可能引发不良竞争,带来相应的市场风险。
1.2安全风险
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拥有更大的信息技术支持,信息传输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可以利用快速高效的远程处理和数据传输功能,大大提高金融要素和信息的传播效率。但也会使互联网金融风险传播的速度加快,预防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时间拉长,传播信息不再受时空的限制,立即纠正很难,导致安全风险无法及时控制。
在新常态下,虽说互联网金融在可持续地,但目前,国内互联网市场的安全情况需引起全面重视,对其需加强监管力度。其线上平台会被黑客利用、相同行业内的恶意竞争以及本身技术实力不足等知识顾客产生的损失尤为惨重。主要特质如下:首先,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部分硬件和软件均来自国外制造商,并不具有自主实现研发技术与产品的能力,相同行业中未形成一致的行业规范,有着安全风险方面的隐患;其次是云计算与大数据在当今得到了广泛使用。许多机构尚未建立用于数据收集,分析,存储和破坏的安全存储系统,增加了数据外漏的风险;再次是国内大部分平台的自主创新水平较低,对其系统存在的缺陷束手无策,并且防范不了病毒与黑客袭击。2015年,位于浙江的“铜店主”因其系统出现的漏洞致使其600,000个的客户信息被泄露,虽然此平台多次强调已经对其客户的信息实施了加密措施。
1.3信用风险
经济新常态下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由多边信用建立的信贷网络,网络节点彼此交互并相互渗透。因此,信用风险的扩散范围更广,信用风险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直接加剧和放大。
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国内的信用报告系统并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立法匮乏,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投资者恶意欺诈贷款,网上洗钱和P2P平台。根据互联网贷款数据,到2018年12月为止,P2P在线贷款行业的平台数量总计有6430个,在这之中被关停以及当前仍存在问题的平台数量达5409个,所占权重达到了84.1%;能实现平稳运营的平台达1021个,较之去年降低了1,219个,从2015年开始,平台数量便持续减少。由不完全统计可知,2018年期间存在问题的平台,其贷款额总计超1000亿元。至2018年年底,全国网上贷款行业贷款额总计达7889.65亿元。
2.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
2.1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加强市场风险监管力度
2.1.1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
在市场风险监管方面,首先应当针对新常态下互联网金融统一建立完善的储备金制度,完善具体的经营文件,以有效防止市场风险。发布对储备金监管力度更大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对储备金的概念进行中心化和清晰化的说明,提出符合新常态下市场形势的要求。其次,制定关于行业竞争具体而详尽的法规,减少因公司之间激烈竞争而导致的不正当行为。
2.1.2明确市场监管主体
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金融监管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一行三会”,它们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指明了道路和方向,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客体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机构、众筹机构等。为了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明确市场的监管主体,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下应该设立专门负责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部门,增加监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确保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为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降低操作风险
若想有效地防范安全风险或是操作风险,解决操作风险监管不够科学的问题,应重视其人才资源的储备,尤其是处于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更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素质提升,从而有效保障行业能够顺利发展,尤其应重视从下述几个部分进行突破。首先,在提升人才的准入标准时,互联网金融会触及到许多专业知识,且会需具备极高的专业素质。虽然部分金融业务可以在没有专业素质的情况下完成,但总体来看,获取专业的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能够帮助其持续平稳成长,互联网金融成长的核心是金融组织应提升行业的准入门槛。在招聘环节中,应规划出更高的招聘标准,并就专业技能与道德素质做出系统性地考评,并要求需同时符合两项标准需求才可被录取。对其人才部分需给予充足的关注程度。当前其市场的商品很容易被淘汰,且其开发新产品的速度极快,关于人才方面,需持续符合其战略方针。综上,企业需对其人才部分给予充足的关注程度,根据其发展规划,设计出更加妥当的方案。另外,应以职工的角度着手,结合职工的实际需求做出培训规划,以全面提高团队的素质。
2.3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构建,完善信用风险监管
新常态下,为了经济的结构性稳定增长,就首先应构建和谐的信用市场,重视其推广程度,促使社会各界对信用报告引起关注,积极组建信用机制,使其金融信用方面的潜在危机可以消除或降低。政府机构和有关金融机构可以凭借多种途径使得信用组建的重要性被社会各界人员所关注,使其信用意识得以加强;另外是增强惩戒强度,如存在不及时还款,涉及非法开发信贷组织或个体,需纳入无信用黑名单,并执行相应的法律办法,依法追究其所触犯的法律责任,使其若出现违约情形时所支付的费用增加,以此限制违约行为的发生;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网络信用系统的有效组建,符合要求的组织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到用户信用,开发金融服务渠道,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率的提升,并使得金融信贷的潜在危机减少或消除。
参考文献:
[1]高铭远.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分析与思考[J].商业经济,2020(02):180-182.
[2]胡传东,石菁菁,史欣欣.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创新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8(03):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