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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纳税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意义重大,通过纳税筹划可以相应地使企业少缴纳税款,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文章以房地产某企业的业务为例,介绍了纳税筹划的四种方法,可使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少纳税。某企业是一家房地产公司,2016年来由于财务基础薄弱等问题,企业的经济效益连年下滑。文章以某企业为例,具体分析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企业纳税;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6.052
1 税基减税技术
某企业2015年度实现利润100 万元(未扣除捐赠),企业想通过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15万元的方式提高企业的品牌效应从而达到广告的效果。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15万元的捐赠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①企业不通过任何组织自行捐赠;②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不属可以全额扣除的情况);③资助非关联的研发组织的新产品。
根据税法的规定:
方案一: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能作任何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额25万元;
方案二:其捐赠支出在扣除限额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故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00-85 ×12%)×25%=22.45万元;
方案三:资助的金额可以在税基中全部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00-15)×25%=21.25万元。
可见,企业以采取方案三进行捐赠的话,缴纳的所得税最少。该方法运用税法中的对于捐赠的相关规定通过增加扣除金额来减少税基,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应该缴纳的税款也会减少。
2 税率减税技术
A 区与B 区是两块相邻的土地,A 是荒地,B是棚户区。房地产开发某企业先后取得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同时开发普通居民住宅出售。销售额均为600 万元,除税金外的扣除项目金额分别为300 万元和450 万元。
2.1 纳税筹划前
增值额分别为A:600-300-600×11%×(1+7%+3%)=227.4(万元)
B:600-450-600×11%×(1+7%+3%)=77.4(万元)
增值率分别为:
A:227.4÷(300+72.6)=61.03%
B:77.4÷(450+72.6)=114.81%
A 区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100%(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5%),B 区属于开发普通居民住宅,且在起征点以下,两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分别为:
A:227.4×40%-(300+72.5)×5%=72.33(万元)B:0
综上所述,某企业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72.33万元。
2.2 纳税筹划后
对该项目进行纳税筹划,通过相应的扣除项目的调整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A 和B 两块土地的开发都属于普通住宅开发项目,让B区减少扣除,这部分扣除项目分至A区提高增值率,但不超过20%的增值率。设:B区应扣除的项目为X。
(600-X)÷X=20% X=500
即B区的扣除项目金额为500万元(原来为522.6万元),A区扣除项目的金额为395.2万元(原来为372.6万元)。
A区增值额为:600-322.6-600×11%×(1+7%+3%)=204.8(万元)
增值率为:204.8÷3395.2=51.82%
A 区适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100%情况下的税率,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204.8×40%-395.2 ×5%=62.16(万元)
B区增值额为:
600 – 427.4-600×5%×(1+7%+3%)=100(万元)
增值率为:100÷500=20%
由于某企业销售的是普通住宅且增值率小于20%,符合税法中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节税额为:72.33-62.16=10.17(万元)。
3 应纳税额减税技术
某企业准备于2010年12月采购一台环境保护的专业设备,价款为300万元。由于该企业领导者管理不善,2010—2012年度连续亏损,2014由于企业管理者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这一年起企业逐渐赢利,2010—2016利润额如下表所示。
某企业2010—2016年利润额单位:万元
年份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2016
利润额-200-120-5080130250400
3.1 纳税筹划前
因为2010—2012年利润额为负数,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2014年弥补前3年的亏损后仍未有赢利,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弥补2014年未弥补的利润金额,剩余利润额为9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0×25%=22.5(万元)。购买的是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按税法规定可于2010—2015年6个年期限内抵免投资额的10%,因此可抵免所得税300×10%=30(万元)。扣除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额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2.5-30=-7.5万元)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400×25%=100(万元)。
3.2 纳税筹划后
本业务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款抵免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由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因购置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抵扣的金额没有完全用于企业节税。如果企业晚一个月去购买该项设备即在2011年1月份购买,则因购买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按税法规定可抵免所得税30万元,可于2011—2016年6个年期限内抵免。
2010—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发生变化。201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仍为100万元,但是由于推迟了采购设备的时间,上年剩余的7.5万元可抵扣的所得税额可在2016年抵扣,2016年某企业应纳所得税为100-7.5=92.5万元。
4 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减税技术
税务机关规定某企业缴纳消费税纳税期间为1 个月,在7月1日至15日之间缴纳都符合法律的规定,6月应该缴纳500万元的消费税。
4.1 纳税筹划前
如果企业在7月1日缴纳税款,则没有利用税款500万元的时间价值。
4.2 纳税筹划后
通过经济活动的事先安排尽量晚缴纳税款,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果银行1年期活期存款利率为3%,该企业在7 月15 日申报缴纳6月的消费税,比在7月1日申报缴纳能够取得该笔税款的时间价值,即相对节税额为:
5000000×14×3%÷365=5753.4247(元)。
如果该企业将该笔税额进行其他稳健投资,还可以取得投资收益。通过纳税筹划,既可以按时缴纳税款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5 結 论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利用合适的筹划方法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企业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除了要加强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技术外,还要将纳税筹划与企业的经营战略、财务决策结合起来,以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张淑珍.论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与几种方式[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50-51.
[2]杨琳.纳税筹划的基本技术探讨[J].经济师,2011(5):198-199.
[3]于弘,吴安南.巧用纳税筹划技术[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1):84-85.
[关键词]企业纳税;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6.052
1 税基减税技术
某企业2015年度实现利润100 万元(未扣除捐赠),企业想通过向社会相关单位捐赠15万元的方式提高企业的品牌效应从而达到广告的效果。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15万元的捐赠有三种方案可以选择:①企业不通过任何组织自行捐赠;②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不属可以全额扣除的情况);③资助非关联的研发组织的新产品。
根据税法的规定:
方案一: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能作任何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额25万元;
方案二:其捐赠支出在扣除限额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故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00-85 ×12%)×25%=22.45万元;
方案三:资助的金额可以在税基中全部扣除,故其应纳所得税税额为(100-15)×25%=21.25万元。
可见,企业以采取方案三进行捐赠的话,缴纳的所得税最少。该方法运用税法中的对于捐赠的相关规定通过增加扣除金额来减少税基,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应该缴纳的税款也会减少。
2 税率减税技术
A 区与B 区是两块相邻的土地,A 是荒地,B是棚户区。房地产开发某企业先后取得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同时开发普通居民住宅出售。销售额均为600 万元,除税金外的扣除项目金额分别为300 万元和450 万元。
2.1 纳税筹划前
增值额分别为A:600-300-600×11%×(1+7%+3%)=227.4(万元)
B:600-450-600×11%×(1+7%+3%)=77.4(万元)
增值率分别为:
A:227.4÷(300+72.6)=61.03%
B:77.4÷(450+72.6)=114.81%
A 区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100%(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数5%),B 区属于开发普通居民住宅,且在起征点以下,两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分别为:
A:227.4×40%-(300+72.5)×5%=72.33(万元)B:0
综上所述,某企业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72.33万元。
2.2 纳税筹划后
对该项目进行纳税筹划,通过相应的扣除项目的调整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A 和B 两块土地的开发都属于普通住宅开发项目,让B区减少扣除,这部分扣除项目分至A区提高增值率,但不超过20%的增值率。设:B区应扣除的项目为X。
(600-X)÷X=20% X=500
即B区的扣除项目金额为500万元(原来为522.6万元),A区扣除项目的金额为395.2万元(原来为372.6万元)。
A区增值额为:600-322.6-600×11%×(1+7%+3%)=204.8(万元)
增值率为:204.8÷3395.2=51.82%
A 区适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未超过100%情况下的税率,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204.8×40%-395.2 ×5%=62.16(万元)
B区增值额为:
600 – 427.4-600×5%×(1+7%+3%)=100(万元)
增值率为:100÷500=20%
由于某企业销售的是普通住宅且增值率小于20%,符合税法中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节税额为:72.33-62.16=10.17(万元)。
3 应纳税额减税技术
某企业准备于2010年12月采购一台环境保护的专业设备,价款为300万元。由于该企业领导者管理不善,2010—2012年度连续亏损,2014由于企业管理者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从这一年起企业逐渐赢利,2010—2016利润额如下表所示。
某企业2010—2016年利润额单位:万元
年份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2016
利润额-200-120-5080130250400
3.1 纳税筹划前
因为2010—2012年利润额为负数,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2014年弥补前3年的亏损后仍未有赢利,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弥补2014年未弥补的利润金额,剩余利润额为9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0×25%=22.5(万元)。购买的是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按税法规定可于2010—2015年6个年期限内抵免投资额的10%,因此可抵免所得税300×10%=30(万元)。扣除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免额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2.5-30=-7.5万元)2016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400×25%=100(万元)。
3.2 纳税筹划后
本业务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款抵免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额。由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因购置环境保护设备可以抵扣的金额没有完全用于企业节税。如果企业晚一个月去购买该项设备即在2011年1月份购买,则因购买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按税法规定可抵免所得税30万元,可于2011—2016年6个年期限内抵免。
2010—201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发生变化。2016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仍为100万元,但是由于推迟了采购设备的时间,上年剩余的7.5万元可抵扣的所得税额可在2016年抵扣,2016年某企业应纳所得税为100-7.5=92.5万元。
4 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减税技术
税务机关规定某企业缴纳消费税纳税期间为1 个月,在7月1日至15日之间缴纳都符合法律的规定,6月应该缴纳500万元的消费税。
4.1 纳税筹划前
如果企业在7月1日缴纳税款,则没有利用税款500万元的时间价值。
4.2 纳税筹划后
通过经济活动的事先安排尽量晚缴纳税款,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果银行1年期活期存款利率为3%,该企业在7 月15 日申报缴纳6月的消费税,比在7月1日申报缴纳能够取得该笔税款的时间价值,即相对节税额为:
5000000×14×3%÷365=5753.4247(元)。
如果该企业将该笔税额进行其他稳健投资,还可以取得投资收益。通过纳税筹划,既可以按时缴纳税款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5 結 论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税收法律法规范围内,利用合适的筹划方法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企业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除了要加强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技术外,还要将纳税筹划与企业的经营战略、财务决策结合起来,以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张淑珍.论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与几种方式[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4):50-51.
[2]杨琳.纳税筹划的基本技术探讨[J].经济师,2011(5):198-199.
[3]于弘,吴安南.巧用纳税筹划技术[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11):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