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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提塘明清制度,督、抚派出驻于京城的官员,传达有关本省的文书,以本省的武举人、进士或低级候补武官充任。提辖宋代指挥一路或一州兵马的武官。南宋时期,又以武官扩展至文官,当时有所谓四提辖之称。四提辖官分别掌管:①茶、盐、香、矾等专卖的榷货务都茶场;②采办宫廷、官府所需物的杂买务杂卖场;③制造供应宫廷用的珍巧器物的文思院;④储藏剥削收入金银钱帛的左藏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