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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文化边 疆民族地区 治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南疆,居住着以汉族为主体,包括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十多个民族四千七百多万人,其中,以壮族为首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30%以上。民族成分复杂,又往往“互嵌”于同一社区之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14个地级市,各市内又有多个居住社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特殊的地缘性使这里的文化教育在全国民族聚居地区中颇有名气,这里的文化消费尤其是对“三月三”民族节日习俗和刘三姐“山歌”文化的旅游开发都有着其他同类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近年来,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把本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推向了国内外的大舞台,为城市改革和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促进了广西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各方面的进步。
(一)多元的治理主体
传统的社区治理主体大体上可以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以及社区工作者。上述主体因其所处的地位、拥有的资源信息优劣以及利益诉求的不同,在社区治理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发挥的作用、参与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规避上述治理主体可能带来的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等治理问题以及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分布的多样性,必然提出构建在边疆民族地区社区文化治理过程中发挥以汉族社区居民为主体、多民族多元化协同治理的关系,从而建设幸福民族社区、壮美广西。
(二)丰富的文化内容
1.物质文化方面。自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以来,伴随着文化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以及社区人口数量的增长,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文化工作者切实结合当地社区实际情况和社区居民需求,积极展开各项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配备健身活动器材、建立专门的娱乐活动场所,包括老人专属活动中心,阅览室,儿童游乐园等等,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体活动生活的同时,也为那些对少数民族文化感兴趣的汉族社区居民提供机会观看和查阅相关少数民族的资料书籍,以满足自身知识的探究需要。
2.精神文化方面。社区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让居民在社区共建共享中获得幸福感和归属感,打造民族地区社区文化阵地的建设。社区的文化活动多以文艺表演活动为主,社区在元旦、元宵等传统节日和农历三月三、七月十五等少数民族日子会开展文艺表演联欢会、唱山歌、抛绣球、组织壮剧路演等活动,为社区居民的日常活动增添乐趣。但同时,社区文化表演活动流于形式,忽视了少数民族独有的文化特色,没能真正挖掘当地的民族文化建设潜能,不能明确文化精髓和传承的意义。
(一)社区自治程度低,机制有待完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在社区文化治理中,需要兼顾多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减少矛盾,因此在社区文化治理上,更应该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但是,边疆民族地区因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为偏低,社区自治机制发展较为缓慢,社区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居民依赖性强,民众参与与意识和评价能力低等原因,社区自治程度较低。
1.行政“嵌入”过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多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民族成分较简单。广西有汉、壮、瑶、苗、侗、仫佬、回、京、彝、仡佬等十几个民族,而广西境内各级各类政府领导班子的民族所属主要由汉族和壮族构成,简单成分的领导班子对于社区民族成分复杂的民族文化缺乏更深入的理解。同时,政府对于社区文化发展关注和指导较多,给社区自治造成过多的干涉,导致社区文化不能更充分更全面的发展。
2.社区从业人员队伍弱小。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发展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广西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各省区的排名也约为二十七位,区域经济发展定位缺失,各个区没有为经济发展制定一个切实可靠且长期稳定的经济规划,没有给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有效定位,经济发展缺乏活力且政策多变,导致广西难以引进优秀的社区治理人才,还面临着社区治理人才流出的问题。社区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社区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较为老龄化,缺少新鲜血液的进入。社区居民依赖性强,民众参与意识和评价能力较低。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数量与质量上双重缺乏,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有待提高。
笔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d社区,恭城市g社区和桂林y社区分别进行了走访,随机调查d社区基层工作人员16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4人;g社区基层工作人员18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6人;y社區基层工作人员13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5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社区工作者占比大概在20%-40%之间。可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从业者的专业化程度有待大幅度提升。
(二)社区内民族内部交流弱化
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言,广西有中国最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常住人口的少数民族种类多达十几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居住方式和居住观念发生转变,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生活格局也发生转变,逐步发展成民族互嵌型居住格局,且该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各社区民族成份复杂,单个少数民族之间族群较为分散,民族内部交流障碍增多,民族文化衰弱,不利于各民族自身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就国家目前的政策来说,也较趋向于关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而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交流的相关问题出现较晚,故此相关政策关注也很少。
(三)社区民族文化逐渐趋同
随着民族居住格局的变迁和民族文化大融合的发展,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丰富。在同一体制之下,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逐渐趋同,并且这种趋势愈演愈烈。
1.自我民族身份认同和外部环境认同的矛盾。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与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相比,地区内部更为稳定,民族与民族之间更具包容性,尤其是对汉族文化普遍具有更高的认同。然而在对于外部环境认同的同时,却产生了对于自我民族身份认同的自信缺失问题。 2.文化活动形式单一,文化生活差异减少。由于边疆民族地区特殊而复杂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城市化建设发展导致现代化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普遍化,民族文化发源地缩小,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缺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栖息地。民族之间又缺乏相互的了解,民族文化交流减弱。限制了民族文化的发展。
(四)社区文化市场发展不健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有许多优秀文化,例如: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民歌、龙舟比赛、“壮剧”艺术等,但文化市场发展的不健全限制了这些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社区文化市场功利性强。社区文化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场文化供给参与度低并且多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型的文化特色G市,文化市场仅为旅游业添彩,而鲜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交融。
2.社区文化市场供给失衡。广西G市,每年农历三月份都会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多与“三月三”传统节日习俗挂钩,然而每个民族关于“三月三”的民俗各不相同,壮族“三月三”主要是即兴对歌;侗族“三月三”抢花炮、斗牛马;瑶族“三月三”集体渔猎等。但是我们通过调研发现,G市“三月三”所开展和宣传的多是壮族歌节,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不能得到很好的宣传。文化市场供给偏向于人数占比更多少数民族,导致人数占比较少的少数民族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一)提高民族社区文化自治水平
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社区文化建设机制,提高自我治理能力,增强民族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完善民族社区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利用高素质的社区居民以及在家闲置人员,提高边疆民族在社区文化治理的参与度,提高广西民族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发展“多元化,高素质”的社区文化治理主体。合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政府部门正确引导社区文化发展,对社区民族文化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二)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
广西作为多民族的自治区,经济方面的发展饱受限制,最近几年来得到了政府的高度扶持和帮助。其借助“一帶一路”倡议的扶持,城市文化建设中,逐渐形成合体。文化发展应加强建设民族联系纽带,增强民族内外部交流。继承广西民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推陈出新,创新发展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民族文化及其产业发展,提高各民族民众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
兰州大学的杨鸱飞根据社区多民族间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两种关系,将一定区域内民族间关系分为四个基本类型:区隔型、接触型、融洽型和交融型,反映了民族关系从冲突到和谐的发展规律与基本条件。显然,边疆民族地区社区文化的健康发展与积极创新应以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作为前提和保证。
(三)转变民族文化活动发展形式
复杂的环境限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的发展形式,但是随着现代媒体的发展,地区的限制影响逐渐降低,民族文化活动也不应该局限于经济发展的落后,而应该积极转变文化活动的发展观念和方式,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和各种载体,促进民族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发展,健全社区文化市场发展,积极发展民族文化及其产业,让民族地区社区特色文化拉动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紧抓广西民族文化对于广西各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此为根基,创新多样性的民族文化发展形式,利用自身好的文化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民族社区文化产业。
一、发展现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我国南疆,居住着以汉族为主体,包括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十多个民族四千七百多万人,其中,以壮族为首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30%以上。民族成分复杂,又往往“互嵌”于同一社区之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14个地级市,各市内又有多个居住社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特殊的地缘性使这里的文化教育在全国民族聚居地区中颇有名气,这里的文化消费尤其是对“三月三”民族节日习俗和刘三姐“山歌”文化的旅游开发都有着其他同类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近年来,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把本民族地区的特色文化推向了国内外的大舞台,为城市改革和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促进了广西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各方面的进步。
(一)多元的治理主体
传统的社区治理主体大体上可以归纳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以及社区工作者。上述主体因其所处的地位、拥有的资源信息优劣以及利益诉求的不同,在社区治理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发挥的作用、参与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在规避上述治理主体可能带来的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等治理问题以及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分布的多样性,必然提出构建在边疆民族地区社区文化治理过程中发挥以汉族社区居民为主体、多民族多元化协同治理的关系,从而建设幸福民族社区、壮美广西。
(二)丰富的文化内容
1.物质文化方面。自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以来,伴随着文化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以及社区人口数量的增长,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文化工作者切实结合当地社区实际情况和社区居民需求,积极展开各项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配备健身活动器材、建立专门的娱乐活动场所,包括老人专属活动中心,阅览室,儿童游乐园等等,在丰富社区居民业余文体活动生活的同时,也为那些对少数民族文化感兴趣的汉族社区居民提供机会观看和查阅相关少数民族的资料书籍,以满足自身知识的探究需要。
2.精神文化方面。社区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让居民在社区共建共享中获得幸福感和归属感,打造民族地区社区文化阵地的建设。社区的文化活动多以文艺表演活动为主,社区在元旦、元宵等传统节日和农历三月三、七月十五等少数民族日子会开展文艺表演联欢会、唱山歌、抛绣球、组织壮剧路演等活动,为社区居民的日常活动增添乐趣。但同时,社区文化表演活动流于形式,忽视了少数民族独有的文化特色,没能真正挖掘当地的民族文化建设潜能,不能明确文化精髓和传承的意义。
二、社区文化治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自治程度低,机制有待完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在社区文化治理中,需要兼顾多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减少矛盾,因此在社区文化治理上,更应该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但是,边疆民族地区因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为偏低,社区自治机制发展较为缓慢,社区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居民依赖性强,民众参与与意识和评价能力低等原因,社区自治程度较低。
1.行政“嵌入”过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多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民族成分较简单。广西有汉、壮、瑶、苗、侗、仫佬、回、京、彝、仡佬等十几个民族,而广西境内各级各类政府领导班子的民族所属主要由汉族和壮族构成,简单成分的领导班子对于社区民族成分复杂的民族文化缺乏更深入的理解。同时,政府对于社区文化发展关注和指导较多,给社区自治造成过多的干涉,导致社区文化不能更充分更全面的发展。
2.社区从业人员队伍弱小。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发展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广西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各省区的排名也约为二十七位,区域经济发展定位缺失,各个区没有为经济发展制定一个切实可靠且长期稳定的经济规划,没有给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有效定位,经济发展缺乏活力且政策多变,导致广西难以引进优秀的社区治理人才,还面临着社区治理人才流出的问题。社区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社区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较为老龄化,缺少新鲜血液的进入。社区居民依赖性强,民众参与意识和评价能力较低。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数量与质量上双重缺乏,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有待提高。
笔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d社区,恭城市g社区和桂林y社区分别进行了走访,随机调查d社区基层工作人员16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4人;g社区基层工作人员18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6人;y社區基层工作人员13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有5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社区工作者占比大概在20%-40%之间。可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从业者的专业化程度有待大幅度提升。
(二)社区内民族内部交流弱化
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而言,广西有中国最多的少数民族人口,常住人口的少数民族种类多达十几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居住方式和居住观念发生转变,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生活格局也发生转变,逐步发展成民族互嵌型居住格局,且该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各社区民族成份复杂,单个少数民族之间族群较为分散,民族内部交流障碍增多,民族文化衰弱,不利于各民族自身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就国家目前的政策来说,也较趋向于关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而一个民族自身的文化交流的相关问题出现较晚,故此相关政策关注也很少。
(三)社区民族文化逐渐趋同
随着民族居住格局的变迁和民族文化大融合的发展,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丰富。在同一体制之下,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逐渐趋同,并且这种趋势愈演愈烈。
1.自我民族身份认同和外部环境认同的矛盾。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与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相比,地区内部更为稳定,民族与民族之间更具包容性,尤其是对汉族文化普遍具有更高的认同。然而在对于外部环境认同的同时,却产生了对于自我民族身份认同的自信缺失问题。 2.文化活动形式单一,文化生活差异减少。由于边疆民族地区特殊而复杂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城市化建设发展导致现代化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普遍化,民族文化发源地缩小,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缺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栖息地。民族之间又缺乏相互的了解,民族文化交流减弱。限制了民族文化的发展。
(四)社区文化市场发展不健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有许多优秀文化,例如:壮族“三月三”“刘三姐”民歌、龙舟比赛、“壮剧”艺术等,但文化市场发展的不健全限制了这些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社区文化市场功利性强。社区文化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场文化供给参与度低并且多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型的文化特色G市,文化市场仅为旅游业添彩,而鲜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交融。
2.社区文化市场供给失衡。广西G市,每年农历三月份都会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多与“三月三”传统节日习俗挂钩,然而每个民族关于“三月三”的民俗各不相同,壮族“三月三”主要是即兴对歌;侗族“三月三”抢花炮、斗牛马;瑶族“三月三”集体渔猎等。但是我们通过调研发现,G市“三月三”所开展和宣传的多是壮族歌节,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不能得到很好的宣传。文化市场供给偏向于人数占比更多少数民族,导致人数占比较少的少数民族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边疆民族地区文化治理路径选择
(一)提高民族社区文化自治水平
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社区文化建设机制,提高自我治理能力,增强民族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完善民族社区人才管理机制,充分利用高素质的社区居民以及在家闲置人员,提高边疆民族在社区文化治理的参与度,提高广西民族社区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发展“多元化,高素质”的社区文化治理主体。合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政府部门正确引导社区文化发展,对社区民族文化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二)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
广西作为多民族的自治区,经济方面的发展饱受限制,最近几年来得到了政府的高度扶持和帮助。其借助“一帶一路”倡议的扶持,城市文化建设中,逐渐形成合体。文化发展应加强建设民族联系纽带,增强民族内外部交流。继承广西民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推陈出新,创新发展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民族文化及其产业发展,提高各民族民众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
兰州大学的杨鸱飞根据社区多民族间物质空间和精神空间两种关系,将一定区域内民族间关系分为四个基本类型:区隔型、接触型、融洽型和交融型,反映了民族关系从冲突到和谐的发展规律与基本条件。显然,边疆民族地区社区文化的健康发展与积极创新应以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作为前提和保证。
(三)转变民族文化活动发展形式
复杂的环境限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的发展形式,但是随着现代媒体的发展,地区的限制影响逐渐降低,民族文化活动也不应该局限于经济发展的落后,而应该积极转变文化活动的发展观念和方式,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和各种载体,促进民族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发展,健全社区文化市场发展,积极发展民族文化及其产业,让民族地区社区特色文化拉动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紧抓广西民族文化对于广西各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以此为根基,创新多样性的民族文化发展形式,利用自身好的文化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民族社区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