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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贫富地区和城乡人口的卫生服务差异进行的估价表明:以县为观察单位,我国贫富地区的卫生服务差异范围为:敏感的健康状况指标,如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达4.8和7.7倍;卫生服务的经济和自然可接受性达2.4~4.9倍;县、乡、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达3.2~6.5倍;卫生服务利用达4.2倍。这些差异在80年代有逐渐扩大的趋势。在剖析贫富两县卫生事业发展特征的基础上,探讨和估价了(1)我国贫富地区之间卫生事业发展至少可能存在的最大差异;(2)我国城乡人口健康状况的最小差异和差异特征;(3)经济发展对上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