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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所著的《老子》(《道德经》)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审美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老子美学是中国美学史的起点”。[1]他提出的“大音希声”(《老子》第四十一章),字字都深藏着博大精深的音乐美学思想及审美价值。笔者就这一命题的音乐美学思想,结合《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验稿)》(以下简称《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浅议“大音希声”美学观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启示。
一、“大音希声”及其内涵
老子的“大音希声”,其内涵究竟是什么呢?“大音”即“道音”——以“道”为内容的音乐,它是“最美的音乐”[2]。“希声”有人认为是稀疏、稀少,“大音希声”的含义是:理想的美妙的音乐应该是节奏舒缓、结构简单的音乐;也有的人认为“希声等同于无声”[2],即最理想、最美妙的音乐就是无声的、听不到的音乐,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老子理想中的“道”。
笔者认为把“希声”理解为“无声”更符合老子的本意:“听之不闻名曰希”(第十四章)、“听之不足闻”(第三十五章)。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最美的音乐就是无声”呢?这要结合老子的“大有大无”思想来分析。老子的“无声”存在于“有声”之乐中,它涉及音乐中的虚实关系,并非“真无”,如果说“现实的声音”或者“实体音响”是老子的“有”,那么在“有”之间或之后“出于虚中”的音响(声音)则正是其所说的“无”。“听之不足闻”乃一种耳朵所不能直接听到的现实存在,却非“空无”,它既可是“有”的回味,也可是“无”的遐想,强调的都是一种音乐审美感受,突出的是神思遐想的内听音响与内视画面,是“不曾音符化的以道为内容的我们今天称作是音乐形象及其形象后面的东西。因此,‘大音希声’的本质是要表明,音乐的本质不是感性的音响而是形而上的追求。从而建立了一种音乐审美的价值尺度,并在整个中国古典音乐鉴赏活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2]
二、“大音希声”美学观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启示
教育部2001年7月出台的《标准》明文规定:“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3]、中小学课程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3]等等,都表明《标准》为我们展示了一系列新的音乐教育价值观念和音乐教育理念,尤其突出了“审美教育”在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本质和核心地位。
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音乐审美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大音希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音乐审美价值的一种评判标准,它对于贯彻“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对我们的音乐教育实施审美教育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大音希声”的音乐鉴赏角度来说,我们感受一首乐曲的美需要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去接受旋律中一个个音响,但是这种音响只是把我们引向音乐所表现的某种美的意境的物质媒介,我们还应该通过音响激起联想和想象,再通过联想、想象等心理过程,再造、重组出新的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的孕育成熟过程就是形象思维的创造过程,在此基础上再辅以逻辑思维,使感官——感情欣赏能上升到理性欣赏层次,使生动形象的感性体验与准确深刻的理性认识完美地结合,以实现审美心理活动的完善和飞跃,最终达到美的境界。此时,对于具体的、单个的音响的感知反而消失了,确切地说是融入到对于总体的“大音”感受之中了。
其次,在音乐的审美活动中,由于存在着表现内容不确定性的美学特征,因此,音乐欣赏中的联想、想象更为自由、更为广阔,它不仅有再造想象因素,还具有创造想象的成分。就“大音希声”的音乐审美价值尺度而言,强调的是一种要能充分发挥出人的“内听觉”与“内视觉”的审美感受,而且“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音乐的魅力在于能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没有想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4]所以,我们在基础教育中应充分挖掘、开发学生的音乐想象力与创造力,而不要用“标准答案”去束缚学生,要允许学生有自己独特的思考与见解,那种死记硬背的填鸭式的教学或音乐课上只教唱几首歌曲的授之以鱼的教学方式不符合《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更是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曾有老师在给学生欣赏《牧童短笛》时,画了几幅标有小标题的画,让学生看画听音乐,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学生形成音乐与视觉形象的联系,同时我们更应该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鼓励他们听了“有”之后更要有“无”的遐想,从而使学生的想象力和音乐创造思维得到锻炼和培养。这是我们在贯彻《标准》精神的教学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再次,“希声”并非绝对没有声响,而是超越直接现实的“声”而追求一种“大音”的完美。由有至无,由实至虚,这种虚与实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作为事物的两种构成因素,虚空比实有更本质、更重要,也就是“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十一章)。“孔子闻韶而三月不知肉味”、“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的音乐正是能使人从“有”之后产生“无”的最美的音乐。这种审美追求渐次成为理性的自觉,在中国美学史上构成了神韵、意境的主旋律,是中国美学中贵虚重无审美倾向的渊源。这样,在音乐审美教育中,当我们需要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古琴曲《高山流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纯净、脱俗的意境,那种试图将自我的心身往返于红尘与彼岸之间的升华时,就可以结合老子的这种“虚无”、“大有大无”的美学思想和审美理念来帮助学生发挥其音乐想象力与创造性思维,准确地理解作品。
最后,“大音希声”所强调的音乐审美感受与《标准》提出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是相吻合的。如果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情感体验作基础则很难展开有意义的联想和想象,也就无从创造性地感受音乐和理解音乐,那么,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也就很难得到提高。所以,我们在贯彻新《标准》教学理念的实践中,不仅要教学生学乐理、学技能技巧,更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同时还应紧密联系社会现实生活、教育学生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从生活中、实践中去体验美、感受美,要注重学生在音乐的感受和体验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态度以及宽容乐观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老子以道为本体的宇宙观与体道的方式对中国几千年来的审美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的音乐与艺术的实践和理论均是在这样的一种宇宙论与认识论的模式中同时生成并衍化。”[2]“大音希声”只是这个模式中的一份子,深刻准确地领会这一命题的美学内涵,并将它渗透到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中,将更有利于“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5]这一音乐教育理想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2] 王耀珠.中国古代乐论解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教材科,2001.
[3] 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验稿).中国音乐教育,2002.
[4] 金亚文.音乐课程内容标准:感受与鉴赏.中国音乐教育,2002.
[5] 吴斌,金亚文.音乐课程性质与价值.中国音乐教育,2002(5).
(责任编辑杨子)
一、“大音希声”及其内涵
老子的“大音希声”,其内涵究竟是什么呢?“大音”即“道音”——以“道”为内容的音乐,它是“最美的音乐”[2]。“希声”有人认为是稀疏、稀少,“大音希声”的含义是:理想的美妙的音乐应该是节奏舒缓、结构简单的音乐;也有的人认为“希声等同于无声”[2],即最理想、最美妙的音乐就是无声的、听不到的音乐,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老子理想中的“道”。
笔者认为把“希声”理解为“无声”更符合老子的本意:“听之不闻名曰希”(第十四章)、“听之不足闻”(第三十五章)。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最美的音乐就是无声”呢?这要结合老子的“大有大无”思想来分析。老子的“无声”存在于“有声”之乐中,它涉及音乐中的虚实关系,并非“真无”,如果说“现实的声音”或者“实体音响”是老子的“有”,那么在“有”之间或之后“出于虚中”的音响(声音)则正是其所说的“无”。“听之不足闻”乃一种耳朵所不能直接听到的现实存在,却非“空无”,它既可是“有”的回味,也可是“无”的遐想,强调的都是一种音乐审美感受,突出的是神思遐想的内听音响与内视画面,是“不曾音符化的以道为内容的我们今天称作是音乐形象及其形象后面的东西。因此,‘大音希声’的本质是要表明,音乐的本质不是感性的音响而是形而上的追求。从而建立了一种音乐审美的价值尺度,并在整个中国古典音乐鉴赏活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2]
二、“大音希声”美学观对音乐审美教育的启示
教育部2001年7月出台的《标准》明文规定:“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3]、中小学课程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3]等等,都表明《标准》为我们展示了一系列新的音乐教育价值观念和音乐教育理念,尤其突出了“审美教育”在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本质和核心地位。
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音乐审美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大音希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音乐审美价值的一种评判标准,它对于贯彻“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对我们的音乐教育实施审美教育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大音希声”的音乐鉴赏角度来说,我们感受一首乐曲的美需要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去接受旋律中一个个音响,但是这种音响只是把我们引向音乐所表现的某种美的意境的物质媒介,我们还应该通过音响激起联想和想象,再通过联想、想象等心理过程,再造、重组出新的审美意象,这种审美意象的孕育成熟过程就是形象思维的创造过程,在此基础上再辅以逻辑思维,使感官——感情欣赏能上升到理性欣赏层次,使生动形象的感性体验与准确深刻的理性认识完美地结合,以实现审美心理活动的完善和飞跃,最终达到美的境界。此时,对于具体的、单个的音响的感知反而消失了,确切地说是融入到对于总体的“大音”感受之中了。
其次,在音乐的审美活动中,由于存在着表现内容不确定性的美学特征,因此,音乐欣赏中的联想、想象更为自由、更为广阔,它不仅有再造想象因素,还具有创造想象的成分。就“大音希声”的音乐审美价值尺度而言,强调的是一种要能充分发挥出人的“内听觉”与“内视觉”的审美感受,而且“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音乐的魅力在于能给人们一个驰骋想象的空间。……没有想象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4]所以,我们在基础教育中应充分挖掘、开发学生的音乐想象力与创造力,而不要用“标准答案”去束缚学生,要允许学生有自己独特的思考与见解,那种死记硬背的填鸭式的教学或音乐课上只教唱几首歌曲的授之以鱼的教学方式不符合《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更是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曾有老师在给学生欣赏《牧童短笛》时,画了几幅标有小标题的画,让学生看画听音乐,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学生形成音乐与视觉形象的联系,同时我们更应该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鼓励他们听了“有”之后更要有“无”的遐想,从而使学生的想象力和音乐创造思维得到锻炼和培养。这是我们在贯彻《标准》精神的教学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再次,“希声”并非绝对没有声响,而是超越直接现实的“声”而追求一种“大音”的完美。由有至无,由实至虚,这种虚与实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作为事物的两种构成因素,虚空比实有更本质、更重要,也就是“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十一章)。“孔子闻韶而三月不知肉味”、“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的音乐正是能使人从“有”之后产生“无”的最美的音乐。这种审美追求渐次成为理性的自觉,在中国美学史上构成了神韵、意境的主旋律,是中国美学中贵虚重无审美倾向的渊源。这样,在音乐审美教育中,当我们需要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古琴曲《高山流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纯净、脱俗的意境,那种试图将自我的心身往返于红尘与彼岸之间的升华时,就可以结合老子的这种“虚无”、“大有大无”的美学思想和审美理念来帮助学生发挥其音乐想象力与创造性思维,准确地理解作品。
最后,“大音希声”所强调的音乐审美感受与《标准》提出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是相吻合的。如果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情感体验作基础则很难展开有意义的联想和想象,也就无从创造性地感受音乐和理解音乐,那么,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也就很难得到提高。所以,我们在贯彻新《标准》教学理念的实践中,不仅要教学生学乐理、学技能技巧,更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的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同时还应紧密联系社会现实生活、教育学生多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从生活中、实践中去体验美、感受美,要注重学生在音乐的感受和体验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态度以及宽容乐观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老子以道为本体的宇宙观与体道的方式对中国几千年来的审美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的音乐与艺术的实践和理论均是在这样的一种宇宙论与认识论的模式中同时生成并衍化。”[2]“大音希声”只是这个模式中的一份子,深刻准确地领会这一命题的美学内涵,并将它渗透到具体的音乐教育实践中,将更有利于“确立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5]这一音乐教育理想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2] 王耀珠.中国古代乐论解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教材科,2001.
[3] 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验稿).中国音乐教育,2002.
[4] 金亚文.音乐课程内容标准:感受与鉴赏.中国音乐教育,2002.
[5] 吴斌,金亚文.音乐课程性质与价值.中国音乐教育,2002(5).
(责任编辑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