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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新农合基金的种种猜测,随着济宁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而引发。在不少医院看来,这份《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把新农合基金的支付方式由后付费变为了预付,进行总额控制,季度超支20%以上部分,将由医院自付承担。“新农合基金是不是没钱了?要不怎么会控费?”在猜测和质疑声中,突如其来的控费,令医院措手不及。济宁一家二级医院的院长甚至直言,“医”与“保”本来就是一种对立关系,这种控费措施,只是将基金的运行风险,转移到医院身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