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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县市为研究单元,运用生态综合指数法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初步判定出各县市的生态环境等级并对比分析“十五”末与“十一五”末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结果显示,伊犁州平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水平,各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以优和良为主。与“十五”相比,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无明显变化。局部县(市)的△EI略微增大,环境质量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