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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经验性镇静方式和 Richmond 躁动镇静评分(RASS)指导下的目标镇静对机械通气患者镇静效果的差异。【方法】根据随机数表法将2014年1月~11月本科收治的79例患者分为 RASS 镇静组(R 组)40例与对照组(C 组)39例 ;R 组患者根据目标镇静深度(RASS 评分为‐2分)由护士调整咪达唑仑剂量,C 组患者根据临床表现由护士调整咪达唑仑泵入剂量;每4 h 评估镇静深度并记录 RASS 评分,持续观察48 h 后计算 RASS平均值及咪达唑仑总剂量。【结果】R 组患者的 RASS 评分高于 C 组[-(1.60±0.87) vs -(1.90 ± 1.58)],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1);48 h 内 R 组患者使用咪达唑仑的总剂量低于 C 组[(4.20±0.47) vs (4.70±0.74)]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0.01);所有患者 RASS 评分与48 h 内静脉泵入咪达唑仑总剂量显著相关(Pearson 相关系数为-0.635,P <0.01)。【结论】与经验性评估方式相比,RASS 评分指导下的目标镇静方式对机械通气患者的镇静治疗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