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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为适应形势要求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它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体现了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提高了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保持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持续发展。而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当前在“一事一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去研究和完善。
这些困难和问题表现为“五难”。一是提高认识难。少数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一事一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特别是村干部怕麻烦,怕激化矛盾,存在“与其一片好心办砸事,不如墨守陈规顺其自然”的思想,导致了“有事不议”的现象。二是程序实施难。少数村干部人为减少工作程序,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直接拍板定事,群众没有真正行使主体议事的权力,导致农村“一事一议”走过程、不真实,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规范操作难。“一事一议”是新事物,操作者主要靠当地的一些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有的地方把计生投入、村聘教师待遇、五保户供养等不属于“一事一议”的收费项目列入议事范围,有的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明显超过上限,有的村筹资前不张榜公布,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不征求群众意见,即使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也是走过场,没有按要求上报审批;有的所筹资金不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把“一事一议”款当作“小金库”,随意挪作他用,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资金到位难。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同意通过了,但没有通过的一部分人,在筹资过程中迟迟不肯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有的农民签字后也不交款,互相攀比,只要一户不交,就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一事一议”款;此外,有的村民代表也确实不能代表全体农民意愿,有的农民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未同意为由拒绝缴纳“一事一议”款,造成资金很难到位,给公益事业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五是实施操作难。目前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均外出务工,议事时人员难以召集;加之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低,难以满足需要,只好分批申报、审批,不便于操作。
要解决好当前“五难”问题,笔者认为在工作中应着重把好“四关”。首先是宣传引导关,县(市、区)主管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干部和群众对“一事一议”重要性的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一事一议”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户,提高干部和群众的公益意识,不断强化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农村“一事一议”规范有序开展。其次是政策界限关,农村乡镇和村干部要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监督管理关,县(市、区)委办、政府办,乡镇政府以及各级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积极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我地新农村建设。四是创新机制关,在过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这些困难和问题表现为“五难”。一是提高认识难。少数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一事一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特别是村干部怕麻烦,怕激化矛盾,存在“与其一片好心办砸事,不如墨守陈规顺其自然”的思想,导致了“有事不议”的现象。二是程序实施难。少数村干部人为减少工作程序,违反民主议事程序,直接拍板定事,群众没有真正行使主体议事的权力,导致农村“一事一议”走过程、不真实,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规范操作难。“一事一议”是新事物,操作者主要靠当地的一些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有的地方把计生投入、村聘教师待遇、五保户供养等不属于“一事一议”的收费项目列入议事范围,有的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明显超过上限,有的村筹资前不张榜公布,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不征求群众意见,即使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也是走过场,没有按要求上报审批;有的所筹资金不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把“一事一议”款当作“小金库”,随意挪作他用,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资金到位难。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即使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大部分人同意通过了,但没有通过的一部分人,在筹资过程中迟迟不肯拿钱,出现“谁同意谁掏腰包”的情况。有的农民签字后也不交款,互相攀比,只要一户不交,就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一事一议”款;此外,有的村民代表也确实不能代表全体农民意愿,有的农民以对所议项目不清楚、未同意为由拒绝缴纳“一事一议”款,造成资金很难到位,给公益事业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五是实施操作难。目前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均外出务工,议事时人员难以召集;加之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低,难以满足需要,只好分批申报、审批,不便于操作。
要解决好当前“五难”问题,笔者认为在工作中应着重把好“四关”。首先是宣传引导关,县(市、区)主管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干部和群众对“一事一议”重要性的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将“一事一议”政策、法规宣传到村、到户,提高干部和群众的公益意识,不断强化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农村“一事一议”规范有序开展。其次是政策界限关,农村乡镇和村干部要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监督管理关,县(市、区)委办、政府办,乡镇政府以及各级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积极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我地新农村建设。四是创新机制关,在过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