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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变成文学,从真实变成层层虚构。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历史应该以何种形式保存下来?是以历史档案的形式收藏于博物馆,还是应该通过文学性的加工变成一种叙事题材广泛传播
意大利作家普利莫·莱维的《被淹没和被拯救的》一书与我们平时读到的幸存者写作有着很大的不同。它一方面是以二战时期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的身份进行回忆录式的写作,就如同我们平时读到的大多数幸存者的文学创作,但是从一个更深的层面上,莱维的写作又深入到了这种回忆录写作的本体论层面。他在写作的同时,又在质疑自己的写作;他渴望讲述记忆中的故事,但是又对记忆的真实性保持一种警惕;他是奥斯维辛的幸存者,但他无法替那些死去的人代言。
《被淹没和被拯救的》收录的八篇文章全部采用了碎片的方式记录,某种程度上,这是对记忆日益琐碎断裂的真实模仿。用他自己的话说,本书是记忆的集结,“而且是年代久远的记忆,因此,本书信息来源难免有可疑之处”。最为重要的是,这本书更侧重思辨性的写作,思考大于描述,反思大于追溯史实。当大多数幸存者写作以口述或者日记,甚至虚构的小说写作时,莱维反而开始对这种日益浮夸的写作保持了一种反省和警惕的态度。
幸存者有很多种,并不能一概而论。我们习惯上会用怜悯与宽容的眼光打量着从苦难中活下来的人,这是莱维一直反复强调的地方,他只想当一个作家,其他人的怜悯并不能带给幸存者任何解脱,反而可能对他们的写作产生大量的误读。
在集中营中,那些大量的普通的、最底层的囚犯才最有发言权,但是可想而知,在那个非人的世界里,普通的囚犯最终都走向了死亡之路。那些没有任何特权的囚犯代表了集中营的大多数,却是幸存者当中的极少数。所以莱维提醒我们:“集中营的历史其实几乎完全是由那些从未彻底探究过最底层生活的人书写的,因为他们才能活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莱维除了是个作家,还是一个化学家,掌握这样的一门技术,在集中营生活中相对有着生存的优势:你只有证明自己还有用的时候,才可能逃脱死亡的降临。
所以,像莱维这样的幸存者不能算是真正的证人。只有那些死去的人、被吞没的、失去讲述能力的人才是最为彻底的见证人:他们才是规则,幸存者只是例外。
这真是一个悖论:活着的人代替死去的人活着,但是活着的人无法代替死去的人讲述他们的故事。更合适的说法是,那些最糟糕的人幸存下来,自私者、施暴者、麻木者、“灰色地带”的合作者;而那些优秀的人死去了。如果非要问为什么,因为集中营的生活是一种霍布斯式的生活,是“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一场不间断的战争”。所有的文化、教养、自尊通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还原成了原始动物般的野蛮,以及对生存的极度渴望。
莱维在书中第六章的最后部分,提到在他的同伴们都考虑如何死亡时,他却从来没有时间去考虑死亡,因为他有太多其他的事情要忙:“找到一小块面包,避免精疲力竭的工作,修补自己的鞋子,或者分析和解释我周围的面孔与迹象。生活的目标是对死亡最好的防御,这不仅适用于集中营的生活。”
对生的渴望能否战胜对死的恐惧,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具象化,在可怜的生活中寻找一点点琐碎的希望。如同莱维回忆中写到的那些生活琐事,就算偶尔能找到几滴水,让他滑落到嘴里,你也能感到一种生存的渴望。
1986年9月份,莱维自杀的前一年,与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有过一次会谈,其中他提到了在1947年出版的《活在奥斯维辛》(后来以《如果这是一个男人》为书名在美国出版)与他后期作品的不同。莱维说,在他生前出版的这最后一本著作《被淹没和被拯救的》中,产生了另外一种风格化的写作。这是一种自我意识更为强烈、更有条理、文学性更强、语言也更加深奥和精致的写作。它同样讲述了真实,但是这是一种被过滤的真实。当你把你的经历经过无数次的演讲和复述,就会下意识地在那些原始的题材上经过文学性质的加工,这种最初的原生态的经历经过多个版本的加工与融合,就具有了一种冒险传奇的特质。
其实这是幸存者写作的主要形式,从历史变成文学,从真实变成层层虚构。我不知道对此应该保持忧虑,还是应该保持警惕。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历史应该以何种形式保存下来?是以历史档案的形式收藏于博物馆,还是应该通过文学性的加工变成一种叙事题材广泛传播?
莱维同样表达了这种焦虑与困惑,因为愈来愈多的事情说明了,在集中营发生的现实与书籍、电影所灌输的流行印象之间“已经存在着逐年扩大的差距”。他说“在这种日益扩大的历史断层中,我们已经距离我们所审视的历史事实愈来愈远。而建立历史断层的桥梁,则是每个历史学者的责任”。
主持人:靖力
好书推荐请发至 johannes_cq@163.com
法律人书架
推荐人:郭宗杰
郭宗杰,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著有《行政性垄断之问题与规制》,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生活中的经济学》 茅于轼著
暨南大学出版社
茅于轼在书中说:“我希望读者们把它当做理解世界、理解人生的工具,并且从阅读中得到乐趣。”这本书的44个题目,各成体系,茅于轼用每个人都可能有的经验来说明国民经济核算、总量均衡、通货膨胀、价格与资源配置、外部效应等基本理论,讲述过程中不时地引入商业环境中人的道德观、价值观念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这种不完全脱离于人的存在来讲解知识点的书籍,是最能让人有热情、乐趣一直往下读完的。
《最后的合伙人》 理查斯·盖斯特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盖斯特通过合伙人制度的诞生、发展、衰落与毁灭,写出了一部严谨深刻的华尔街史。他从19世纪中叶开始叙述那些最伟大的合伙人家族——摩根家族、戈德曼家族、雷曼家族以及许多你没有听说过的延续百年的大家族。此后,随着金融业越来越成为资本主宰的行业,合伙制被摧毁了。
这本书不是合伙制的挽歌,作者对那些旧的家族没有太多同情。他只是指出,变幻莫测的华尔街让我们忘记了太多东西,适当地阅读是非常有益的。或许有一天,已经发生过的一切会以某种奇特的形式卷土重来。
需要提及的是,本书的翻译并不十分顺畅,行文逻辑有时显得不清晰,如果外语条件允许,可以读原文著作。
《经济法理念研究》 李昌麒著
法律出版社
经济法理念是整个经济法理论架构中的一个更为上位的理论命题。但是作为最上位的命题,在中国经济法律的制定及经济法学的探索中,却是最晚进行主题式析解的对象。
李昌麒用这本书介绍了经济法理念的理论基础、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和具体表现以及经济法理念的实现。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法理念研究的基本体质虽然先天不足的,但是恰是这些不足与挫折,成为经济法学者们深刻自省和迅速成长的动力,更加执著地进入,经济法理念探知的领域里现在是生机一片。
意大利作家普利莫·莱维的《被淹没和被拯救的》一书与我们平时读到的幸存者写作有着很大的不同。它一方面是以二战时期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的身份进行回忆录式的写作,就如同我们平时读到的大多数幸存者的文学创作,但是从一个更深的层面上,莱维的写作又深入到了这种回忆录写作的本体论层面。他在写作的同时,又在质疑自己的写作;他渴望讲述记忆中的故事,但是又对记忆的真实性保持一种警惕;他是奥斯维辛的幸存者,但他无法替那些死去的人代言。
《被淹没和被拯救的》收录的八篇文章全部采用了碎片的方式记录,某种程度上,这是对记忆日益琐碎断裂的真实模仿。用他自己的话说,本书是记忆的集结,“而且是年代久远的记忆,因此,本书信息来源难免有可疑之处”。最为重要的是,这本书更侧重思辨性的写作,思考大于描述,反思大于追溯史实。当大多数幸存者写作以口述或者日记,甚至虚构的小说写作时,莱维反而开始对这种日益浮夸的写作保持了一种反省和警惕的态度。
幸存者有很多种,并不能一概而论。我们习惯上会用怜悯与宽容的眼光打量着从苦难中活下来的人,这是莱维一直反复强调的地方,他只想当一个作家,其他人的怜悯并不能带给幸存者任何解脱,反而可能对他们的写作产生大量的误读。
在集中营中,那些大量的普通的、最底层的囚犯才最有发言权,但是可想而知,在那个非人的世界里,普通的囚犯最终都走向了死亡之路。那些没有任何特权的囚犯代表了集中营的大多数,却是幸存者当中的极少数。所以莱维提醒我们:“集中营的历史其实几乎完全是由那些从未彻底探究过最底层生活的人书写的,因为他们才能活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莱维除了是个作家,还是一个化学家,掌握这样的一门技术,在集中营生活中相对有着生存的优势:你只有证明自己还有用的时候,才可能逃脱死亡的降临。
所以,像莱维这样的幸存者不能算是真正的证人。只有那些死去的人、被吞没的、失去讲述能力的人才是最为彻底的见证人:他们才是规则,幸存者只是例外。
这真是一个悖论:活着的人代替死去的人活着,但是活着的人无法代替死去的人讲述他们的故事。更合适的说法是,那些最糟糕的人幸存下来,自私者、施暴者、麻木者、“灰色地带”的合作者;而那些优秀的人死去了。如果非要问为什么,因为集中营的生活是一种霍布斯式的生活,是“所有人与所有人之间的一场不间断的战争”。所有的文化、教养、自尊通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还原成了原始动物般的野蛮,以及对生存的极度渴望。
莱维在书中第六章的最后部分,提到在他的同伴们都考虑如何死亡时,他却从来没有时间去考虑死亡,因为他有太多其他的事情要忙:“找到一小块面包,避免精疲力竭的工作,修补自己的鞋子,或者分析和解释我周围的面孔与迹象。生活的目标是对死亡最好的防御,这不仅适用于集中营的生活。”
对生的渴望能否战胜对死的恐惧,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具象化,在可怜的生活中寻找一点点琐碎的希望。如同莱维回忆中写到的那些生活琐事,就算偶尔能找到几滴水,让他滑落到嘴里,你也能感到一种生存的渴望。
1986年9月份,莱维自杀的前一年,与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有过一次会谈,其中他提到了在1947年出版的《活在奥斯维辛》(后来以《如果这是一个男人》为书名在美国出版)与他后期作品的不同。莱维说,在他生前出版的这最后一本著作《被淹没和被拯救的》中,产生了另外一种风格化的写作。这是一种自我意识更为强烈、更有条理、文学性更强、语言也更加深奥和精致的写作。它同样讲述了真实,但是这是一种被过滤的真实。当你把你的经历经过无数次的演讲和复述,就会下意识地在那些原始的题材上经过文学性质的加工,这种最初的原生态的经历经过多个版本的加工与融合,就具有了一种冒险传奇的特质。
其实这是幸存者写作的主要形式,从历史变成文学,从真实变成层层虚构。我不知道对此应该保持忧虑,还是应该保持警惕。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历史应该以何种形式保存下来?是以历史档案的形式收藏于博物馆,还是应该通过文学性的加工变成一种叙事题材广泛传播?
莱维同样表达了这种焦虑与困惑,因为愈来愈多的事情说明了,在集中营发生的现实与书籍、电影所灌输的流行印象之间“已经存在着逐年扩大的差距”。他说“在这种日益扩大的历史断层中,我们已经距离我们所审视的历史事实愈来愈远。而建立历史断层的桥梁,则是每个历史学者的责任”。
主持人:靖力
好书推荐请发至 johannes_cq@163.com
法律人书架
推荐人:郭宗杰
郭宗杰,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著有《行政性垄断之问题与规制》,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生活中的经济学》 茅于轼著
暨南大学出版社
茅于轼在书中说:“我希望读者们把它当做理解世界、理解人生的工具,并且从阅读中得到乐趣。”这本书的44个题目,各成体系,茅于轼用每个人都可能有的经验来说明国民经济核算、总量均衡、通货膨胀、价格与资源配置、外部效应等基本理论,讲述过程中不时地引入商业环境中人的道德观、价值观念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这种不完全脱离于人的存在来讲解知识点的书籍,是最能让人有热情、乐趣一直往下读完的。
《最后的合伙人》 理查斯·盖斯特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盖斯特通过合伙人制度的诞生、发展、衰落与毁灭,写出了一部严谨深刻的华尔街史。他从19世纪中叶开始叙述那些最伟大的合伙人家族——摩根家族、戈德曼家族、雷曼家族以及许多你没有听说过的延续百年的大家族。此后,随着金融业越来越成为资本主宰的行业,合伙制被摧毁了。
这本书不是合伙制的挽歌,作者对那些旧的家族没有太多同情。他只是指出,变幻莫测的华尔街让我们忘记了太多东西,适当地阅读是非常有益的。或许有一天,已经发生过的一切会以某种奇特的形式卷土重来。
需要提及的是,本书的翻译并不十分顺畅,行文逻辑有时显得不清晰,如果外语条件允许,可以读原文著作。
《经济法理念研究》 李昌麒著
法律出版社
经济法理念是整个经济法理论架构中的一个更为上位的理论命题。但是作为最上位的命题,在中国经济法律的制定及经济法学的探索中,却是最晚进行主题式析解的对象。
李昌麒用这本书介绍了经济法理念的理论基础、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和具体表现以及经济法理念的实现。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法理念研究的基本体质虽然先天不足的,但是恰是这些不足与挫折,成为经济法学者们深刻自省和迅速成长的动力,更加执著地进入,经济法理念探知的领域里现在是生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