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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文通过对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以及《白鲸》和《白鹿原》的小说文本中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的分析与比较,发现作为“约”,《白鲸》中的《旧约》与《白鹿原》中的《乡约》在不同的文化与环境中,以不同的形式起到了相似的功用。
关键词:《圣经》 约 《旧约》 《乡约》 祠堂
以《旧约》为基点的基督教文化渗透在《白鲸》的字里行间;而以《乡约》为基础、以祠堂为标志的宗法文化则贯穿于《白鹿原》的始末。作为基督教法典最重要的部分,《旧约》是麦尔维尔在《白鲸》中倾注其宗教观念与宗教信仰的源泉。作为白鹿村宗法管理“圣经”的《乡约》,则是陈忠实在《白鹿原》中展现其以宗法文化为支点的儒家文化的基础。
一 小说文本中“圣经”的表现形式
1 《白鲸》中的《旧约》
生长在加尔文教派家庭环境中的麦尔维尔从小深受加尔文教教义的熏陶和影响。他是忠实的加尔文教派教徒,严格遵守加尔文教派教义。作为基督教的一个理论体系,加尔文主义强调“神的至高无上”、“上帝决定一切”与“天佑”理念。麦尔维尔关于加尔文教派的宗教观念意识在《白鲸》中得到了最真实的体现。他在《白鲸》中给予书中人物《旧约》的名字和属性,和《圣经》有关系的地方达上千处。
《白鲸》的“选录”是打开麦尔维尔宗教精神的密码。“选录”的前五条就分别来自《旧约》中的《创世纪》、《约伯记》、《约拿书》、《诗篇》与《以赛亚书》。《白鲸》的注解是理解《白鲸》宗教意蕴的钥匙。《白鲸》中的注解中共有81个注解是关于《圣经》的。其中涉及到《旧约》中的人名有23个,其中以实玛利、亚哈、法勒、比勒达、约拿、迦百列、以利亚都是《白鲸》中的主要人物;涉及到《旧约》中的典故有20个;有32个注解是对《圣经》经文的引用。有60个注解是涉及《圣经·旧约》的。《旧约全书》总共39卷,而《白鲸》中涉及到的《旧约》就有18卷。可以看出,《旧约》是作者在《白鲸》中体现其宗教思想的主体思想。麦尔维尔也正是试图通过《白鲸》来演绎他对以《旧约》为宗教基础的哲学思考。《旧约》也成了《白鲸》中“圣经”的主要表现内容与形式。
2 《白鹿原》中的《乡约》
以儒家文化为根本的宗法文化贯穿于《白鹿原》的始终。在《白鹿原》中,这种宗法文化主要以《乡约》为软形式,以祠堂为硬性标志。对于白鹿村的村民来说,《乡约》中规定的内容是所有人都必须去自觉遵守与践行的。在宗教文化氛围十分浓郁的白鹿村,《乡约》是除各类行政管理规制等硬约束之外的具有软约束性的最高章法。从这种程度上说,《乡约》就是白鹿村村民的“圣经”。这里,《乡约》也就成了《白鹿原》的“圣经”的主要表现内容与形式。
二 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
1 作为“约”的《旧约》
作为“神的应允”,《旧约》蕴含了丰富的法律、历史、伦理等思想内容。《旧约》包括摩西五经、历史书、诗歌智慧书和先知书四部分。其中,《摩西五经》又称律法书。它是古以色列人生活的准则与指导原则,对西方的法律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摩西五经》中,作为古以色列人生活的准则与指导原则的内容,都是上帝耶和华与古以色列人以“约”或“约书”的形式出现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出埃及记》中的“传十诫”等。
“约”或“约书”,即“契约”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旧约》包含了丰富的契约思想。《圣经》本身就是一个契约。它主要包括了上帝耶和华与古以色列人的三次立约。从三次立约的过程可以看出,立约的主要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上帝耶和华要通过立约来确立他在古以色列人心中的至高无上的神的地位。第二,通过立约,建立一个洁净的、无罪的、和谐与有序的世界。如《创世纪》第六章“神对人类的罪恶感到忧伤”和第七章“洪水的审判”。
2 作为“约”的《乡约》
在《白鹿原》中,《乡约》的出现有其特定的背景。在族长白嘉轩翻修祠堂、创办学堂和得知“反正”消息之际,朱先生草拟了《乡约》来回答白嘉轩关于“没有了皇帝的日子怎么过?”等诸多疑问。《乡约》的核心内容以“儒业”为修行与处世之首。它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仁义”和“礼仪”。在儒家文化中,“仁义”是内在品质,是调节人们内在的道德尺度。“礼仪”则是“仁义”的外在表现,是达到“仁义”境界的外在调节和控制手段。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乡规民约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白鹿原》中的《乡约》是对《吕氏乡约》的历史性演化与发展。产生于北宋中期陕西蓝田的《吕氏乡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乡规民约。它包括《乡约》与《乡仪》两部分,《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条文总领全篇。《白鹿原》中的《乡约》在主体结构与主体内容上与《吕氏乡约》中的《乡约》大致相同。《吕氏乡约》的主要精神是维护宗法思想和儒家传统,其目的是为了用儒家礼教“化民成俗”。可见,“在没有了皇帝的日子怎么过?”的历史背景下,朱先生与白嘉轩推出的《乡约》同样承载着“维持社会秩序”和“净化民风”的历史使命。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旧约》与《乡约》具有基本相同的功能:“维护权威”与“净化风气”。所不同的是,《旧约》所要维护的是上帝耶和华的绝对的权威;而《乡约》所要维护的是以“关中大儒”朱先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和以族长白嘉轩为代表的宗法文化的权威。《旧约》所要净化的风气是使上帝的子民蒙恩,从而建立一个符合上帝意志的世界;而《乡约》所要净化的风气是使白鹿村的村民以“仁义”与“礼仪”来规范言行举止,从而建立一个符合儒家文化与宗法文化的“仁义村庄”。
三 小说文本中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
1 《白鲸》中作为“约”的《旧约》
“神的至高无上”、“上帝决定一切”与“天佑”等加尔文教派的核心教义和《旧约》中“摩西十诫”的思想深深地渗透于麦尔维尔的《白鲸》之中。 在《白鲸》中,故事的讲述者以实玛利以自身的经历向读者讲述了一个关于“裴廓德号”船长亚哈追杀“白鲸”,以及在与“白鲸”的搏斗中船沉人亡的故事。
小说中的以实玛利、白鲸与亚哈都同《旧约》有着神秘的内在联系。《白鲸》中的以实玛利的原型来自于《旧约》中的以实玛利。《旧约》中的“以实玛利”本意是指“上帝听见”。不管是在《旧约》还是在《白鲸》中,“以实玛利”所起的角色就是“上帝的耳目”。不管是来自小说“选录”部分《旧约》中关于“鲸鱼”的经文,还是小说对白鲸的描述,都可以看出上帝造就的鲸鱼具有巨大的神性——白鲸是上帝的神灵。亚哈的原型是《旧约·列王记上》中以色列第七代国王亚哈,是“恶毒”的同义词。从某种意义来说,《白鲸》中船长亚哈的血液里流淌着《旧约》以色列国王亚哈所表现出来的“恶毒”的渎神者的特质。
从“约”的角度来看,《白鲸》里的基督教教徒亚哈违反了《出埃及记》第二十章“传十诫”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的站立”等诫令。首先,亚哈追杀上帝的神灵白鲸,是对上帝的冒犯。其次,亚哈崇尚自我,把自己看作神,亵渎了神灵。再次,亚哈表示了对神灵的藐视。在《旧约》里面,火常常象征着上帝的亲临,如上帝都是伴随着轰雷闪电在荆棘火焰里向摩西显现。火也是毁灭的力量,故上帝要用硫磺之火摧毁不义的所多玛等地,耶稣要用火来烧尽稗草。在《白鲸》的第一百十九章《蜡烛》中,“裴廓德号”三根桅杆的避雷针冒出电光,此时,是上帝的神灵显现,意在告诫亚哈不要继续追杀白鲸的冒险航行。然而,亚哈“左手紧抓着最末一个连环,脚踏在那个袄教徒的身上;眼睛呆瞪瞪的往上望,右手甩的高高的,笔挺站在那高高耸起的三股火焰前面”,表现了对神的毫无畏惧之色。可以看出,亚哈严重地冒犯了《旧约》中的诫令,冒犯了上帝的尊严,挑战了上帝的权威。而以实玛利的在场,使得上帝对亚哈的罪行历历在目。因此,在与白鲸的最后搏斗中葬身海底,船沉人亡是必然的,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
可以看出,由于《旧约》是上帝与人立的“约”,因此,上帝对犯诫者的惩罚是直接的、彻底的、毁灭性的与随时随地的。他或他的神灵直接对犯诫者实施惩罚,如对《白鲸》中的哈亚、神甫布道中的约拿的惩罚。
2 《白鹿原》中作为“约”的《乡约》
在《白鹿原》中,如果说朱先生是传统儒家文化价值的体现者和《乡约》的提出者。那么,族长白嘉轩则是传统家族文化的身体力行者和《乡约》的忠实贯彻者。“白嘉轩郑重地向村民宣布:‘学为用。学了就要用。谈话走路处世为人就要按《乡约》上说的做。凡是违犯《乡约》条文的事,由徐先生记载下来;犯过三回者,按其情节轻重处罚。’”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乡约》在约束村民的行为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以至于“从此偷鸡摸狗摘桃掐瓜之类的事顿然绝迹,摸牌九搓麻将抹花花掷骰子等等赌博营生全踢摊子,打架斗殴扯街骂巷的争斗事件再不发生,白鹿村人一个个都变得和颜可掬文质彬彬,连说话的声音都柔和纤细了。”可见,以儒教为基础的传统道德伦理价值体系在和宗法文化相互融合之后,已经深深地扎根于所有白鹿村村民心中。村民已经把《乡约》看成日常的行为规范和为人处事的最高准则。
小说中《乡约》仅仅是宗法文化的软形式,而祠堂则是硬形式。在《白鹿原》中,祠堂的威力与权威是通过《乡约》的内容来体现的。而《乡约》的真实存在则是通过祠堂来突显出来的。从《乡约》的正式议事、宣读、讲解到规过等活动过程无不以祠堂为中心。“祠堂”一词在《白鹿原》一共出现了180余次。小说中,祠堂集祭祖、管理、崇拜和权力于一身,显得十分神圣而庄严。同时,它不仅有教学、家族祭祖联宗、议决宗族事务、表彰功德等功用,而且还是惩戒过失的重要活动场所。通过控制过失行为来巩固宗法制度、凝聚宗族群体和加强宗法统治。
《白鹿原》中,利用祠堂处罚违规的事件共发生四次:惩戒在街门外的捶布石上给娃子喂奶的白满仓女人;用干枣刺刷子抽打赌博与抽吸鸦片的白兴儿和那一伙赌徒;用干酸枣棵子捆成的刺刷狠打白狗蛋与田小娥;严惩被田小娥引诱的准族长白孝文。从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角度看,祠堂在白鹿村对村民的日常行为的社会控制作用是相当显著的。族长白嘉轩正是凭借《乡约》的儒家文化与祠堂的血缘联系来挖掘农民的生存意义,慰抚、整合、制衡和保护民心,使得白鹿村村民紧紧围绕在他身边。
从《白鲸》的《旧约》和《白鹿原》的《乡约》可以看出,作为特定对象的“圣经”,作为一种“约”,尽管《旧约》与《乡约》在形式、效力、途径与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然而起到了几乎相同的功用:“维护权威”与“净化风气”。这正是宗教与文化以及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特征在《白鲸》和《白鹿原》的具体反映。
注:本文系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CSY13018)。
参考文献:
[1] 赫尔曼·麦尔维尔:《白鲸》,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
[2] 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
(刘永清,中南民族大学外院讲师)
关键词:《圣经》 约 《旧约》 《乡约》 祠堂
以《旧约》为基点的基督教文化渗透在《白鲸》的字里行间;而以《乡约》为基础、以祠堂为标志的宗法文化则贯穿于《白鹿原》的始末。作为基督教法典最重要的部分,《旧约》是麦尔维尔在《白鲸》中倾注其宗教观念与宗教信仰的源泉。作为白鹿村宗法管理“圣经”的《乡约》,则是陈忠实在《白鹿原》中展现其以宗法文化为支点的儒家文化的基础。
一 小说文本中“圣经”的表现形式
1 《白鲸》中的《旧约》
生长在加尔文教派家庭环境中的麦尔维尔从小深受加尔文教教义的熏陶和影响。他是忠实的加尔文教派教徒,严格遵守加尔文教派教义。作为基督教的一个理论体系,加尔文主义强调“神的至高无上”、“上帝决定一切”与“天佑”理念。麦尔维尔关于加尔文教派的宗教观念意识在《白鲸》中得到了最真实的体现。他在《白鲸》中给予书中人物《旧约》的名字和属性,和《圣经》有关系的地方达上千处。
《白鲸》的“选录”是打开麦尔维尔宗教精神的密码。“选录”的前五条就分别来自《旧约》中的《创世纪》、《约伯记》、《约拿书》、《诗篇》与《以赛亚书》。《白鲸》的注解是理解《白鲸》宗教意蕴的钥匙。《白鲸》中的注解中共有81个注解是关于《圣经》的。其中涉及到《旧约》中的人名有23个,其中以实玛利、亚哈、法勒、比勒达、约拿、迦百列、以利亚都是《白鲸》中的主要人物;涉及到《旧约》中的典故有20个;有32个注解是对《圣经》经文的引用。有60个注解是涉及《圣经·旧约》的。《旧约全书》总共39卷,而《白鲸》中涉及到的《旧约》就有18卷。可以看出,《旧约》是作者在《白鲸》中体现其宗教思想的主体思想。麦尔维尔也正是试图通过《白鲸》来演绎他对以《旧约》为宗教基础的哲学思考。《旧约》也成了《白鲸》中“圣经”的主要表现内容与形式。
2 《白鹿原》中的《乡约》
以儒家文化为根本的宗法文化贯穿于《白鹿原》的始终。在《白鹿原》中,这种宗法文化主要以《乡约》为软形式,以祠堂为硬性标志。对于白鹿村的村民来说,《乡约》中规定的内容是所有人都必须去自觉遵守与践行的。在宗教文化氛围十分浓郁的白鹿村,《乡约》是除各类行政管理规制等硬约束之外的具有软约束性的最高章法。从这种程度上说,《乡约》就是白鹿村村民的“圣经”。这里,《乡约》也就成了《白鹿原》的“圣经”的主要表现内容与形式。
二 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
1 作为“约”的《旧约》
作为“神的应允”,《旧约》蕴含了丰富的法律、历史、伦理等思想内容。《旧约》包括摩西五经、历史书、诗歌智慧书和先知书四部分。其中,《摩西五经》又称律法书。它是古以色列人生活的准则与指导原则,对西方的法律形成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摩西五经》中,作为古以色列人生活的准则与指导原则的内容,都是上帝耶和华与古以色列人以“约”或“约书”的形式出现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出埃及记》中的“传十诫”等。
“约”或“约书”,即“契约”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旧约》包含了丰富的契约思想。《圣经》本身就是一个契约。它主要包括了上帝耶和华与古以色列人的三次立约。从三次立约的过程可以看出,立约的主要目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上帝耶和华要通过立约来确立他在古以色列人心中的至高无上的神的地位。第二,通过立约,建立一个洁净的、无罪的、和谐与有序的世界。如《创世纪》第六章“神对人类的罪恶感到忧伤”和第七章“洪水的审判”。
2 作为“约”的《乡约》
在《白鹿原》中,《乡约》的出现有其特定的背景。在族长白嘉轩翻修祠堂、创办学堂和得知“反正”消息之际,朱先生草拟了《乡约》来回答白嘉轩关于“没有了皇帝的日子怎么过?”等诸多疑问。《乡约》的核心内容以“儒业”为修行与处世之首。它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仁义”和“礼仪”。在儒家文化中,“仁义”是内在品质,是调节人们内在的道德尺度。“礼仪”则是“仁义”的外在表现,是达到“仁义”境界的外在调节和控制手段。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乡规民约在维护社会秩序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白鹿原》中的《乡约》是对《吕氏乡约》的历史性演化与发展。产生于北宋中期陕西蓝田的《吕氏乡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乡规民约。它包括《乡约》与《乡仪》两部分,《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条文总领全篇。《白鹿原》中的《乡约》在主体结构与主体内容上与《吕氏乡约》中的《乡约》大致相同。《吕氏乡约》的主要精神是维护宗法思想和儒家传统,其目的是为了用儒家礼教“化民成俗”。可见,“在没有了皇帝的日子怎么过?”的历史背景下,朱先生与白嘉轩推出的《乡约》同样承载着“维持社会秩序”和“净化民风”的历史使命。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旧约》与《乡约》具有基本相同的功能:“维护权威”与“净化风气”。所不同的是,《旧约》所要维护的是上帝耶和华的绝对的权威;而《乡约》所要维护的是以“关中大儒”朱先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和以族长白嘉轩为代表的宗法文化的权威。《旧约》所要净化的风气是使上帝的子民蒙恩,从而建立一个符合上帝意志的世界;而《乡约》所要净化的风气是使白鹿村的村民以“仁义”与“礼仪”来规范言行举止,从而建立一个符合儒家文化与宗法文化的“仁义村庄”。
三 小说文本中作为“约”的《旧约》与《乡约》
1 《白鲸》中作为“约”的《旧约》
“神的至高无上”、“上帝决定一切”与“天佑”等加尔文教派的核心教义和《旧约》中“摩西十诫”的思想深深地渗透于麦尔维尔的《白鲸》之中。 在《白鲸》中,故事的讲述者以实玛利以自身的经历向读者讲述了一个关于“裴廓德号”船长亚哈追杀“白鲸”,以及在与“白鲸”的搏斗中船沉人亡的故事。
小说中的以实玛利、白鲸与亚哈都同《旧约》有着神秘的内在联系。《白鲸》中的以实玛利的原型来自于《旧约》中的以实玛利。《旧约》中的“以实玛利”本意是指“上帝听见”。不管是在《旧约》还是在《白鲸》中,“以实玛利”所起的角色就是“上帝的耳目”。不管是来自小说“选录”部分《旧约》中关于“鲸鱼”的经文,还是小说对白鲸的描述,都可以看出上帝造就的鲸鱼具有巨大的神性——白鲸是上帝的神灵。亚哈的原型是《旧约·列王记上》中以色列第七代国王亚哈,是“恶毒”的同义词。从某种意义来说,《白鲸》中船长亚哈的血液里流淌着《旧约》以色列国王亚哈所表现出来的“恶毒”的渎神者的特质。
从“约”的角度来看,《白鲸》里的基督教教徒亚哈违反了《出埃及记》第二十章“传十诫”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的站立”等诫令。首先,亚哈追杀上帝的神灵白鲸,是对上帝的冒犯。其次,亚哈崇尚自我,把自己看作神,亵渎了神灵。再次,亚哈表示了对神灵的藐视。在《旧约》里面,火常常象征着上帝的亲临,如上帝都是伴随着轰雷闪电在荆棘火焰里向摩西显现。火也是毁灭的力量,故上帝要用硫磺之火摧毁不义的所多玛等地,耶稣要用火来烧尽稗草。在《白鲸》的第一百十九章《蜡烛》中,“裴廓德号”三根桅杆的避雷针冒出电光,此时,是上帝的神灵显现,意在告诫亚哈不要继续追杀白鲸的冒险航行。然而,亚哈“左手紧抓着最末一个连环,脚踏在那个袄教徒的身上;眼睛呆瞪瞪的往上望,右手甩的高高的,笔挺站在那高高耸起的三股火焰前面”,表现了对神的毫无畏惧之色。可以看出,亚哈严重地冒犯了《旧约》中的诫令,冒犯了上帝的尊严,挑战了上帝的权威。而以实玛利的在场,使得上帝对亚哈的罪行历历在目。因此,在与白鲸的最后搏斗中葬身海底,船沉人亡是必然的,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
可以看出,由于《旧约》是上帝与人立的“约”,因此,上帝对犯诫者的惩罚是直接的、彻底的、毁灭性的与随时随地的。他或他的神灵直接对犯诫者实施惩罚,如对《白鲸》中的哈亚、神甫布道中的约拿的惩罚。
2 《白鹿原》中作为“约”的《乡约》
在《白鹿原》中,如果说朱先生是传统儒家文化价值的体现者和《乡约》的提出者。那么,族长白嘉轩则是传统家族文化的身体力行者和《乡约》的忠实贯彻者。“白嘉轩郑重地向村民宣布:‘学为用。学了就要用。谈话走路处世为人就要按《乡约》上说的做。凡是违犯《乡约》条文的事,由徐先生记载下来;犯过三回者,按其情节轻重处罚。’”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乡约》在约束村民的行为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以至于“从此偷鸡摸狗摘桃掐瓜之类的事顿然绝迹,摸牌九搓麻将抹花花掷骰子等等赌博营生全踢摊子,打架斗殴扯街骂巷的争斗事件再不发生,白鹿村人一个个都变得和颜可掬文质彬彬,连说话的声音都柔和纤细了。”可见,以儒教为基础的传统道德伦理价值体系在和宗法文化相互融合之后,已经深深地扎根于所有白鹿村村民心中。村民已经把《乡约》看成日常的行为规范和为人处事的最高准则。
小说中《乡约》仅仅是宗法文化的软形式,而祠堂则是硬形式。在《白鹿原》中,祠堂的威力与权威是通过《乡约》的内容来体现的。而《乡约》的真实存在则是通过祠堂来突显出来的。从《乡约》的正式议事、宣读、讲解到规过等活动过程无不以祠堂为中心。“祠堂”一词在《白鹿原》一共出现了180余次。小说中,祠堂集祭祖、管理、崇拜和权力于一身,显得十分神圣而庄严。同时,它不仅有教学、家族祭祖联宗、议决宗族事务、表彰功德等功用,而且还是惩戒过失的重要活动场所。通过控制过失行为来巩固宗法制度、凝聚宗族群体和加强宗法统治。
《白鹿原》中,利用祠堂处罚违规的事件共发生四次:惩戒在街门外的捶布石上给娃子喂奶的白满仓女人;用干枣刺刷子抽打赌博与抽吸鸦片的白兴儿和那一伙赌徒;用干酸枣棵子捆成的刺刷狠打白狗蛋与田小娥;严惩被田小娥引诱的准族长白孝文。从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角度看,祠堂在白鹿村对村民的日常行为的社会控制作用是相当显著的。族长白嘉轩正是凭借《乡约》的儒家文化与祠堂的血缘联系来挖掘农民的生存意义,慰抚、整合、制衡和保护民心,使得白鹿村村民紧紧围绕在他身边。
从《白鲸》的《旧约》和《白鹿原》的《乡约》可以看出,作为特定对象的“圣经”,作为一种“约”,尽管《旧约》与《乡约》在形式、效力、途径与影响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然而起到了几乎相同的功用:“维护权威”与“净化风气”。这正是宗教与文化以及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特征在《白鲸》和《白鹿原》的具体反映。
注:本文系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CSY13018)。
参考文献:
[1] 赫尔曼·麦尔维尔:《白鲸》,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
[2] 陈忠实:《白鹿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
(刘永清,中南民族大学外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