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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证明责任的实质分析,证明责任的实质和目的在于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如何下判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部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一审法官不能轻易按照证明责任规则进行判决,对一些有疑问的案件采取疑罪从轻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是影响“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得不到落实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建议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的“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可以裁定撒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