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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主义对自由的理解是“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突出强调了人类的社会实践在通向自由的道路上的革命作用。人是认识与实践的主体,自然和人类社会被极大地客体化为人类主体意识的物质形态。本文试以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由的认识为中心,通过对什么是“自由”、是什么使人不得“自由”、如何实现“自由”等三个问题,对马克思主义中的政治思想作一大致梳理。
关键词:自由;非自由;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1]。因此,作为人所欲求的现实存在方式的“自由”,对它的考察和追求应该放到社会关系当中,而不应做纯粹抽象思辨的探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正是从人所处于其中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去考察自由并提出自己的自由观以及实现自由的方案的。而以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由的认识为中心则可以对马克思主义中的政治思想作一个大致的梳理。
一、什么是“自由”?
人的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追求的最高理想。但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自由和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同的,其内涵是“联合体”中的自由。在联合体中,“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2]“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3]这也就是说,人们与自己生活的世界实现了统一,外在世界不再是压迫人的力量,原先外在于人的自发积累的物质生活条件在联合体中由共同力量同时也由个人力量支配,个人在这种支配的基础上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美国思想家麦克米兰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对这种处于新的交往形式中的人有一段恰切的描述,他认为“他的意识由一个属于‘他的’世界塑造,他透过一个已经是他的世界为中介,自行形成他本身的意识。”[4]总之,联合体中的自由就是人的自主,人成为自身的现实存在的主人。而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一种消极自由,从形式上来说,它是一种封闭的自由,强调自身与外界的对立,从而要求避免外界的干涉;而从实质上来说,它由于脱离了对人的现实生活条件的考量而成为一种抽象的自由。相较而言,联合体中的自由既从形式上消除了人与人的隔离,也从实质上蕴含了现实的实现人的自主的物质基础。
同时,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消极自由一直被宣扬为天赋人权,亦即永恒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消极自由观只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权利的反映。它的出现及在政治层面的确立体现了人的一定程度的解放,而联合体中的自由则是人在社会当中的完全意义上的解放。
二、是什么使人不得“自由”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物质生活环境是19 世纪的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它是无产阶级实现自身解放的革命理论。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未来指向是个体在联合体中的自由,而其现实指向则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无产阶级自由的未来走向是联合体中的自由,而联合体中的自由得以实现的前提则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所以无产阶级自由的阻碍因素即是联合体中的自由的阻碍因素。这些阻碍因素包括:
(一)物质生产领域: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形成的压制在私有制的基础上,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扩大,社会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对劳动力的出卖是自由的,但在生产领域却受到资产阶级的专断控制,从而成为实现资本增值的工具。同时,不断扩大的分工也在不断加深资本和劳动的分裂,而“当分工一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5]并且“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6]归结到一点, 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造成了劳动与劳动者的对立和人的片面化。劳动尽管是劳动者自身的活动,但却是被迫的劳动,它已成为劳动者不堪忍受的负担。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为了生存不得不成为资本主义生产链条上为资本操纵的促使自身增值的工具。
(二)政治上层建筑领域: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国家具有阶级性。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现代工业的进步促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国家政权也就随着愈益具有资本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的性质……具有阶级统治机器的性质。”[7]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马克思的阶级国家观予以了回应,他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8]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就是资产阶级统治劳动阶级的工具,它通过各种暴力机构对劳动阶级构成威慑并镇压劳动阶级的反抗,从而将劳动阶级固定在促使资本增值的生产链条上,维持生产领域的劳动阶级的劳动与其自身意志的对立状态, 尽管它在形式上采取了共同体的虚幻形式和独立于各个阶级的仲裁者姿态。
(三)观念上层建筑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各阶级在物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及利益会自发地反映到观念领域中来,而在观念领域的各种思想中,在物质生活领域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则会居于统治地位,而这一思想会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对人的行为的规训,从而使人们自觉地将现存秩序视为合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将他们在物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利益抽象为“自由、平等”的观念,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国家的压制是对人的自主性的显性控制,而阶级思想的控制则是对人的自主性的隐形控制,其目的仍然是维持生产领域内的资本统治。同时,统治阶级的阶级思想还会通过国家机构上升为法律, 从而使其利益上升为普遍利益,并借助政治权力的强制性获得保障。 三、如何实现“自由”?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9],即是说,任何社会变革的展开都是在一定的物质生活环境当中展开的,都必须面对既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从事变革活动的人不能从观念出发解释和改造现实环境,而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物质生活现状为分析问题并形成解决方案的起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正是按照这样的唯物主义原则提出实现自由的现实方案的。
(一)首要任务:通过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受到来自生产领域、国家以及观念领域的全方位的压制。但因为国家对利益分配及社会发展的最高强制作用,同时也因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并借之维护阶级利益,所以,“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0],即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二)其他的平行任务: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只是完成了统治阶级的转换,要使社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转换,无产阶级还必须从三个方面努力。而根据列宁的划分,在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前,共产主义运动还会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两个阶段,因此这三方面的努力也显现出阶段性。
1. 政治上层建筑领域:发展民主。第一个阶段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发展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还保留了国家, 但这时的国家已不是旧时的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国家,而是对多数人民主对少数人专政的国家,这是国家性质的革命性变革。但是这时由于旧的统治阶级的反抗,国家相对于社会仍然存在着形式上的独立性,尽管在实质上它已经与社会的大多数人—劳动者的利益保持了一致。这种相对独立性与劳动者的自主是相悖的。消除国家相对独立性的办法是在对旧的统治阶级进行专政的同时发展民主并以专政保护民主。第二个阶段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发展民主,这一阶段实现了生产资料的普遍占有,阶级消失了,但由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国家仍然保留了形式。只是在这一时期,民主可以向更广泛的范围扩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彻底发展民主,找出这种发展的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等等,都是为社会革命进行的斗争之一”[11]。
2. 物质生产领域: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消灭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人被固定在生产链条上,自己的劳动与自己的意志相对立,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要消除这种状态,只有消除资本的奴役,而要消灭奴役,只有将生产力置于无产阶级的共同驾驭之下,其途径便是废除私有制。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一段详细的说明,他们认为,为了使自主活动成为可能,“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生产力总和……这种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受自己发展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的生产力所制约。仅仅由于这一点,占有就必须带有适应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性质……其次,这种占有受到占有的个人的制约……占有还受实现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的制约。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得到实现……”[12]通过共同占有,劳动与自身意志的对立状态得以消除,生产力成为劳动者借以满足自身需要的客体,人的自主性得以确立。需要注意的是,废除私有制只是马克思主义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私有制才有彻底被废除的可能。正如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13],因此,“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14]。
3. 观念上层建筑领域:共产主义信念的灌输。“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5]。《共产党宣言》中的这段话指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一项任务,那就是必须在观念领域当中清除旧的统治阶级的观念,并树立与新的与无产阶级的社会改造运动相适应的观念,因为观念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引导作用,而旧的观念会使人倾向于在旧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活动,并对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产生反感或不适,这些反感或不适会阻挠共产主义革命的推进,尽管革命的最高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如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16]。就以上各方面而言,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解放的决定性因素,私有制、阶级、国家及各种体现旧的统治阶级利益的观念都根源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充分。因此,发展生产力是实现人的真正自由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1页。
[4]约翰.麦克米兰,彭淮栋译《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614页。
[5][6][7][10][11][13][14][15][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39、43、272、74、218、219、271、2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2页。
[8] 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6页。
[9]申建林《自然法理论的演进——西方主流人权观探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188页。
[12] 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8页。
关键词:自由;非自由;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1]。因此,作为人所欲求的现实存在方式的“自由”,对它的考察和追求应该放到社会关系当中,而不应做纯粹抽象思辨的探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正是从人所处于其中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去考察自由并提出自己的自由观以及实现自由的方案的。而以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由的认识为中心则可以对马克思主义中的政治思想作一个大致的梳理。
一、什么是“自由”?
人的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追求的最高理想。但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自由和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同的,其内涵是“联合体”中的自由。在联合体中,“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2]“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3]这也就是说,人们与自己生活的世界实现了统一,外在世界不再是压迫人的力量,原先外在于人的自发积累的物质生活条件在联合体中由共同力量同时也由个人力量支配,个人在这种支配的基础上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美国思想家麦克米兰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对这种处于新的交往形式中的人有一段恰切的描述,他认为“他的意识由一个属于‘他的’世界塑造,他透过一个已经是他的世界为中介,自行形成他本身的意识。”[4]总之,联合体中的自由就是人的自主,人成为自身的现实存在的主人。而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是一种消极自由,从形式上来说,它是一种封闭的自由,强调自身与外界的对立,从而要求避免外界的干涉;而从实质上来说,它由于脱离了对人的现实生活条件的考量而成为一种抽象的自由。相较而言,联合体中的自由既从形式上消除了人与人的隔离,也从实质上蕴含了现实的实现人的自主的物质基础。
同时,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消极自由一直被宣扬为天赋人权,亦即永恒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消极自由观只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权利的反映。它的出现及在政治层面的确立体现了人的一定程度的解放,而联合体中的自由则是人在社会当中的完全意义上的解放。
二、是什么使人不得“自由”
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物质生活环境是19 世纪的西欧资本主义社会,它是无产阶级实现自身解放的革命理论。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未来指向是个体在联合体中的自由,而其现实指向则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无产阶级自由的未来走向是联合体中的自由,而联合体中的自由得以实现的前提则是无产阶级的自由。所以无产阶级自由的阻碍因素即是联合体中的自由的阻碍因素。这些阻碍因素包括:
(一)物质生产领域: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形成的压制在私有制的基础上,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扩大,社会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对劳动力的出卖是自由的,但在生产领域却受到资产阶级的专断控制,从而成为实现资本增值的工具。同时,不断扩大的分工也在不断加深资本和劳动的分裂,而“当分工一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5]并且“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6]归结到一点, 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工造成了劳动与劳动者的对立和人的片面化。劳动尽管是劳动者自身的活动,但却是被迫的劳动,它已成为劳动者不堪忍受的负担。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为了生存不得不成为资本主义生产链条上为资本操纵的促使自身增值的工具。
(二)政治上层建筑领域: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国家具有阶级性。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现代工业的进步促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国家政权也就随着愈益具有资本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的性质……具有阶级统治机器的性质。”[7]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马克思的阶级国家观予以了回应,他认为,“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8]在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就是资产阶级统治劳动阶级的工具,它通过各种暴力机构对劳动阶级构成威慑并镇压劳动阶级的反抗,从而将劳动阶级固定在促使资本增值的生产链条上,维持生产领域的劳动阶级的劳动与其自身意志的对立状态, 尽管它在形式上采取了共同体的虚幻形式和独立于各个阶级的仲裁者姿态。
(三)观念上层建筑领域: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各阶级在物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及利益会自发地反映到观念领域中来,而在观念领域的各种思想中,在物质生活领域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则会居于统治地位,而这一思想会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对人的行为的规训,从而使人们自觉地将现存秩序视为合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将他们在物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利益抽象为“自由、平等”的观念,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国家的压制是对人的自主性的显性控制,而阶级思想的控制则是对人的自主性的隐形控制,其目的仍然是维持生产领域内的资本统治。同时,统治阶级的阶级思想还会通过国家机构上升为法律, 从而使其利益上升为普遍利益,并借助政治权力的强制性获得保障。 三、如何实现“自由”?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9],即是说,任何社会变革的展开都是在一定的物质生活环境当中展开的,都必须面对既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从事变革活动的人不能从观念出发解释和改造现实环境,而必须以客观存在的物质生活现状为分析问题并形成解决方案的起点,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正是按照这样的唯物主义原则提出实现自由的现实方案的。
(一)首要任务:通过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受到来自生产领域、国家以及观念领域的全方位的压制。但因为国家对利益分配及社会发展的最高强制作用,同时也因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并借之维护阶级利益,所以,“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0],即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二)其他的平行任务: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只是完成了统治阶级的转换,要使社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转换,无产阶级还必须从三个方面努力。而根据列宁的划分,在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前,共产主义运动还会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两个阶段,因此这三方面的努力也显现出阶段性。
1. 政治上层建筑领域:发展民主。第一个阶段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前提下发展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时期还保留了国家, 但这时的国家已不是旧时的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国家,而是对多数人民主对少数人专政的国家,这是国家性质的革命性变革。但是这时由于旧的统治阶级的反抗,国家相对于社会仍然存在着形式上的独立性,尽管在实质上它已经与社会的大多数人—劳动者的利益保持了一致。这种相对独立性与劳动者的自主是相悖的。消除国家相对独立性的办法是在对旧的统治阶级进行专政的同时发展民主并以专政保护民主。第二个阶段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发展民主,这一阶段实现了生产资料的普遍占有,阶级消失了,但由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国家仍然保留了形式。只是在这一时期,民主可以向更广泛的范围扩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彻底发展民主,找出这种发展的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等等,都是为社会革命进行的斗争之一”[11]。
2. 物质生产领域: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渐消灭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人被固定在生产链条上,自己的劳动与自己的意志相对立,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要消除这种状态,只有消除资本的奴役,而要消灭奴役,只有将生产力置于无产阶级的共同驾驭之下,其途径便是废除私有制。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一段详细的说明,他们认为,为了使自主活动成为可能,“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生产力总和……这种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受自己发展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的生产力所制约。仅仅由于这一点,占有就必须带有适应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性质……其次,这种占有受到占有的个人的制约……占有还受实现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的制约。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得到实现……”[12]通过共同占有,劳动与自身意志的对立状态得以消除,生产力成为劳动者借以满足自身需要的客体,人的自主性得以确立。需要注意的是,废除私有制只是马克思主义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私有制才有彻底被废除的可能。正如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13],因此,“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14]。
3. 观念上层建筑领域:共产主义信念的灌输。“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5]。《共产党宣言》中的这段话指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一项任务,那就是必须在观念领域当中清除旧的统治阶级的观念,并树立与新的与无产阶级的社会改造运动相适应的观念,因为观念会对人的行为产生引导作用,而旧的观念会使人倾向于在旧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活动,并对新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产生反感或不适,这些反感或不适会阻挠共产主义革命的推进,尽管革命的最高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如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的,“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16]。就以上各方面而言,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解放的决定性因素,私有制、阶级、国家及各种体现旧的统治阶级利益的观念都根源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充分。因此,发展生产力是实现人的真正自由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1页。
[4]约翰.麦克米兰,彭淮栋译《西方政治思想史》,海南出版社,2003年,第614页。
[5][6][7][10][11][13][14][15][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39、43、272、74、218、219、271、272页。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2页。
[8] 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6页。
[9]申建林《自然法理论的演进——西方主流人权观探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188页。
[12] 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