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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末年,先后发生了梃击、红丸、移宫三个宫廷案件。这三个案子在当时波及都城内外,直至边关和江南各地。其影响力之所以如此之大,在于其历时长达数十年,无数大小官僚卷入其中,有的倾家荡产,有的颠沛流离,更有甚者死于非命。
梃击案发生于万历43年(1615)。万历帝最宠幸的郑贵妃为立其子朱常洵为太子,指使宫内左右监事太监庞保、刘成设计暗杀皇太子朱常洛。此二人收买蓟州人张差,于五月初四晚间由庞保将其带进皇宫,来到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张差用棍击伤守门内侍李鉴用,在闯入前殿檐下时,被内侍韩本用等人制服。此案张差、庞保、刘成3人被斩而结。
1620年7月,万历去世。太子朱常洛即位为帝。但这个明代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从即位到晏驾一共30天。红丸案即与其死亡有关。
由于沉迷酒色,朱常洛即位的时候,已是重病缠身,勉强完成即位大典后便卧床不起。期间,内监崔文升给他用过一副泻药,更加重了病情。皇帝听说鸿胪寺丞李可灼有仙方,便命内阁首辅方从哲带李可灼入宫献药。李可灼所进为一种红色药丸。这个药服后效果好像不错,皇帝觉得很舒服,命内侍传谕,要李可灼再进一丸。谁知,次日一早,皇帝便去世了。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不小风波,后世称为红丸案。该案以崔文升发配南京、李可灼被判流戍告终。
朱常洛去世后,其生前最宠爱的妃子李选侍(皇太子的妻妾,只有正妻称太子妃,其他诸人都无称妃资格,只可称“选侍”)霸占着乾清宫不走。朝廷部分大臣纷纷要求李选侍迁出乾清宫,此即为移宫一案起由。双方几经较量,以坚持迁出的朝臣们胜出,新天子朱由校如期搬入乾清宫。期间为李选侍说话的御史贾继春受到“除名永锢”的处分,即永不录用为官。
三案中,梃击案的主角之一张差应该是最冤枉的,他本蓟州一农民,之所以进京是因为乡里亲戚叫他跟着一个当时不知姓名的老公(民间对太监的习称)来的。那老公带他吃了顿饭,叫他“去闯一下,遇着人就打死他。打死了人,我们会救你”并许诺他以后“吃穿不愁”。有了这个保证和诱惑,张差才铤而走险,结果稀里糊涂送了命。至于崔文升和李可灼,估计胆子再大,也不敢对皇帝下毒。他们之流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崔文升是郑贵妃宫里的人,李可灼是内阁首辅方从哲带进宫的,而方从哲与郑贵妃走的比较近的缘故。实质上,三案中所体现的冤案和朝廷内外派系斗争,只是整个明朝在这方面的一个缩影而已。
三个案子中,充斥其中的是内廷外廷各大派系借机拉帮结派,或以奏疏弹劾对方,或祭出杀手企图置对方于死地,而皇帝尽管大多贪财好色、昏庸懒惰,但却一直稳坐钓鱼台,这得益于明初朱元璋在制度上的精心安排。
朱元璋主要在两方面做了安排,其一是废除宰相制。中国自秦汉以来,一直是一种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的政治格局。明初,也还设有宰相,后通过胡惟庸案,朱元璋担心相权坐大影响皇权,为保证后代江山稳固,就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并传谕后世子孙永远不准设立宰相。废相后,原来归宰相的权力分散到户、吏、礼、兵、刑、工六个部。六部加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院,合称九卿,只对皇帝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多头政府,总其成者是皇帝。
九卿之外,皇帝在内廷又设立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日常奏章公务。明太祖、成祖都是马上打天下,有精力也有能力自己拿主意处理事情。仁宗之后,皇帝的精力智力逐渐萎缩,难以应对复杂政事,发展到后来干脆长期不上朝,也不与大臣们见面,内外一切奏章,先由内阁拿主意再送进宫去,阁权于是逐渐重要起来。
内阁尽管权重,但毕竟属于内廷,六部的尚书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所以阁权经常受到六部制约。红丸案中,有人认为献药人李可灼是受人指使,故意让皇帝速死,之前因为立储而争论的两派再起硝烟。带李可灼入宫的内阁首辅方从哲被认为是幕后主使,好不容易才脱去干系。实际上,就算像张居正这样的明代著名政治人物也无法幸免。他任内阁首辅后,要求各部奏章公事每样都要抄送内阁一份,受到大臣们的反对。因为按明代礼法,内阁并无预闻的职权,只有皇帝私下里要他看他才可以提前看。张居正被逼无奈,去向皇帝辞职才缓解危机。后人评张居正“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说的就是内阁权受到的制约。
朱元璋的另一安排就是用严刑酷法打压读书人。他的想法是“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朝廷士大夫动辄就受鞭笞廷杖之辱,故当时文人多不仕。国子监生叶伯巨看不下去,上奏说:“今之为士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録为幸”,结果被逮入刑部监狱,活活饿死。廷杖更是一种可怕且带侮辱性的刑罚。据明史记载,实施时,必派遣大太监监视,众官员边上观看,宣读完皇帝的旨意后,上来一人拿着麻布兜,自肩膀以下束缚,使之不得动弹,只留着屁股受杖。受刑人头面触地,满口尽是地上的尘土。受杖者多死,即使不死,起码也要躺上数月才能痊愈。终明之世,士人廷杖之刑始终未绝。梃击案发生后,万历招内阁大臣方从哲、吴道南及部分大臣进宫商量怎么处理,结果方“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万历很不高兴,见状,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不料,话没说到点上,万历命将其拿下,在场群臣于是群起而殴之,吴道南当场吓的“宛转僵扑,便液并下”。皇帝回宫后,吴才被人扶出来,如一木偶,数日视听始复。此事即可看出帝权之霸道和高压环境下读书人的心理压力。
明初胡惟庸案,被诛者三万余;蓝玉案,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朝廷重臣中如汪广洋、魏观、高启、苏伯衡、张孟兼等,稍不适君意,即遭罢黜或处死。明成祖时,方孝孺仅因拒绝为朱棣起草诏书就被诛九族。方孝孺不服气地说:“诛十族又何妨!”明成祖遂把他的老师的一家也算上,凑够十族。仅仅多了一句话,一家数口无辜被杀。这种动辄株连族人的手段在明朝很是普遍,无数人无辜送命,冤魂成千上万。被诛者中,又以读书人居多。故入仕的读书人大多唯唯诺诺,不敢轻言,盖皆因祸福系于皇帝一人而致。然而物极必反,皇权虽稳固,却缺少能臣,皇帝又不理朝政,明朝政治一直内耗不断、日益腐败,终致国势日衰而灭亡,这恐怕是朱元璋没有想到的。 明朝政治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宦官专权,为历代少见。之所以如此,与明代的制度和皇帝自身有关。
朱元璋在明初设计制度时,一方面,他为内监设立了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等十二监和四司八局等机构,合称二十四衙门,经营范围包括衣、食、住、行、军器、钱钞等。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宦官专权的危害,订出很严厉的措施,规定内臣与外官不得有文移往来;不得互通消息;内臣不得兼有外臣文、武官衔等,还铸了块铁牌立在宫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但这件事本身即存在矛盾之处。内监既然掌握着许多要害部门,就不可能恪守他的规定。特别是司礼监,不仅掌握着内监的处罚、惩戒之权,明代中后期还拥有了代皇帝“批硃”的特权,有时权力比内阁还大。因此,明朝太监不仅干政,而且干预的比任何朝代还要厉害。
永乐18年,明成祖派内监到军队中担任监军,并设立了归司礼监经管的特务组织东厂,负责侦查和缉捕工作。成化年间,明宪宗又增设了西厂,安排他宠信的内监汪直管理。他常派汪直换上便装,帮他到各处探查他想知道的隐秘事情。这样,在内廷形成了东、西厂之间的明争暗斗。明英宗时,大太监王振掌权,每次朝臣要进宫见皇上,必须先捧上金子。后王振家被查抄得金银60余库,玉盘百块,珊瑚六七尺者20余株。
正德初年,明武宗为太监刘瑾又增设了一个叫“内行厂”的侦事机构。正德十四年,皇帝想南巡,群臣谏阻。刘瑾即罚朝臣107人白天跪在午门,晚上逮入监狱,如是五天,每人还杖击三十。至万历年间,内监的权力范围已扩展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凡有名目,无不设监取税,大小内监布满各地,敲骨吸髓,扰得民不聊生。”史载:大太监陈奉在襄阳时,冒称“千岁”,作恶多端,群众围了他的税署,把署中的耿文登等一十六人全部投入江中。陈奉见势不妙,躲入楚王府中,才逃脱性命。内权之盛,到天启年间的魏忠贤时达到顶峰。魏被人称作“九千岁”,浙江巡抚潘汝祯为其设立祠堂,监生陆万龄则在国子监朗诵歌颂魏忠贤的祀文,把他比作当代孔子。
内监权盛,主要是皇帝放任所致。皇帝不闻政事,有事就交付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要送太监,再由太监呈与皇帝,这才导致内侍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明朝皇帝中,不闻政事最突出的就是万历皇帝,他做了四十八年皇帝,竟有一半的时间没有上过朝,甚至许多部门缺少官员,他也不管。吏部给事中王元翰奏道:九卿一半虚悬,甚至有的部门没有人,或者有的部门一人管数事。他最后有点愤怒地说“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万历照旧不闻不问。奏疏虽如雪片飞入内廷,但却似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天启帝朱由校,喜欢做木工活,沉溺其中不理朝政。魏忠贤利用这一点,每逢他做木工到最高兴的时候来奏事。天启这时最讨厌人来打扰,就不耐烦地说“你看着办,怎么办都行!”魏忠贤于是就常以皇帝的名义来办事。皇帝如此,宦官成为宫廷向外发声的唯一渠道,想不专权都难。
宦官专权后,对朝臣拥有了生杀大权,就给了他们很多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的机会。移宫案中重要人物、替李选侍出谋划策的魏忠贤掌权后开始报复,造成无数冤案。御史左光斗、给事中杨涟因反对李选侍最卖力,被诬纳贿两万银两,最后因交不出银子死于狱中。尽管崇祯帝即位后,对受魏忠贤迫害官员作了平反,但这种冤案对明朝政治的消极影响和对士人心理的巨大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明朝的司法机关分一明一暗两套。明的是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院组成的政府司法机关,合成三法司。其中刑部审案,都察院管纠察,大理院主平反。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都由三法司会审,如有大事三法司解决不了,也可由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叫做廷鞫。
暗的是于政府司法机关外,另设了一套直属皇权的机构,即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组织,并设有诏狱。这些组织拥有一套从事侦缉和审讯的特务人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故权力极大。更有甚者,太监直接插手三法司审案。成化以后,凡是有大案,太监必参与审理,并且担当主审坐正中,其他三法司坐边上。御史中郎以下则是站着。至于案子判决轻重,都要看太监的意思。“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很多案子或未经审理就定下罪名;或在审理时首先察言观色,不是从案子本身而是从案子的背景势力来作出判断,这就很难做到司法公平公正了。
梃击案最初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理。刘初审后认为张差初看像疯子,但细看相貌又透露出一股很狡猾的劲儿。实际上,他等于什么也没问出来。后该案转到刑部,由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和劳永嘉三人会同审理。当时因皇帝宠幸郑贵妃不喜太子的传闻已流传多年。胡、赵、劳三人在官场多年,自以为已看透形势,于是,三人串讯,统一口径说张差确实是个疯子,被人误导而手持木棍潜入大内,直达慈庆宫门,按律当斩立决。他们拟定案情,只等送呈刑部堂官,代为转奏,便可了结。
不料,案情泄露。刑部一个名叫王之寀的主事感到此案疑点甚多,想弄明白案情。他利用刑部官员的身份,偷偷审问张差,终于得知真相:张差是由一个不知姓名的太监带着入皇宫后宰门,一直带到慈庆宫门前。王之寀把张差的供词写成揭帖,送交署印刑部侍郎张问达代为入奏,并提议在文华殿前举行朝审,或交由九卿科道和三法司共同会审。不久,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寀等人,再行会审张差。这一审,又有重大突破:张差供出带他入宫的太监叫庞保,还供出是庞保和刘成叫他如此这般。案情大白。万历想捂也捂不住了,他这才降下谕旨,准许严究。郑贵妃撑不住了,就去找太子求情。太子朱常洛也懦弱,听了贵妃哭诉,就下旨要诸臣不必再纠缠。直到最后,郑贵妃也没有得到惩罚,从而为后续的红丸、移宫两案的发酵埋下祸根。
如果说梃击案判决至少还经过了正规的司法程序,那么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等机构侦缉办案,则完全省去这些程序,基本上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无论是朝臣还是普通百姓,对这三个机构都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当时的笔记小说记载:魏忠贤专权时,一日甲、乙二人在酒店吃酒,谈及时事,乙忍不住大骂魏忠贤。甲劝他:“别提这些了,叫人听见。”乙顺口反驳:“怕什么,他还能剥了我的皮么?”后二人分手。次日,甲上街,被一人又引到这家酒店。甲在此见乙真的被剥皮后填上稻草挂在店里。明朝东厂探察之细、耳目分布之周密、刑罚手段之毒辣,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三法司代表明朝政府的司法权的话,那么锦衣卫、东厂、西厂等代表的就是帝权。在帝权独大的情况下,司法权就成为摆设,甚至司法部门的判决也常被帝权推翻。由此,很多假案冤案错案不绝如缕。
梃击案发生于万历43年(1615)。万历帝最宠幸的郑贵妃为立其子朱常洵为太子,指使宫内左右监事太监庞保、刘成设计暗杀皇太子朱常洛。此二人收买蓟州人张差,于五月初四晚间由庞保将其带进皇宫,来到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张差用棍击伤守门内侍李鉴用,在闯入前殿檐下时,被内侍韩本用等人制服。此案张差、庞保、刘成3人被斩而结。
1620年7月,万历去世。太子朱常洛即位为帝。但这个明代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从即位到晏驾一共30天。红丸案即与其死亡有关。
由于沉迷酒色,朱常洛即位的时候,已是重病缠身,勉强完成即位大典后便卧床不起。期间,内监崔文升给他用过一副泻药,更加重了病情。皇帝听说鸿胪寺丞李可灼有仙方,便命内阁首辅方从哲带李可灼入宫献药。李可灼所进为一种红色药丸。这个药服后效果好像不错,皇帝觉得很舒服,命内侍传谕,要李可灼再进一丸。谁知,次日一早,皇帝便去世了。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不小风波,后世称为红丸案。该案以崔文升发配南京、李可灼被判流戍告终。
朱常洛去世后,其生前最宠爱的妃子李选侍(皇太子的妻妾,只有正妻称太子妃,其他诸人都无称妃资格,只可称“选侍”)霸占着乾清宫不走。朝廷部分大臣纷纷要求李选侍迁出乾清宫,此即为移宫一案起由。双方几经较量,以坚持迁出的朝臣们胜出,新天子朱由校如期搬入乾清宫。期间为李选侍说话的御史贾继春受到“除名永锢”的处分,即永不录用为官。
三案中,梃击案的主角之一张差应该是最冤枉的,他本蓟州一农民,之所以进京是因为乡里亲戚叫他跟着一个当时不知姓名的老公(民间对太监的习称)来的。那老公带他吃了顿饭,叫他“去闯一下,遇着人就打死他。打死了人,我们会救你”并许诺他以后“吃穿不愁”。有了这个保证和诱惑,张差才铤而走险,结果稀里糊涂送了命。至于崔文升和李可灼,估计胆子再大,也不敢对皇帝下毒。他们之流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崔文升是郑贵妃宫里的人,李可灼是内阁首辅方从哲带进宫的,而方从哲与郑贵妃走的比较近的缘故。实质上,三案中所体现的冤案和朝廷内外派系斗争,只是整个明朝在这方面的一个缩影而已。
三个案子中,充斥其中的是内廷外廷各大派系借机拉帮结派,或以奏疏弹劾对方,或祭出杀手企图置对方于死地,而皇帝尽管大多贪财好色、昏庸懒惰,但却一直稳坐钓鱼台,这得益于明初朱元璋在制度上的精心安排。
朱元璋主要在两方面做了安排,其一是废除宰相制。中国自秦汉以来,一直是一种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的政治格局。明初,也还设有宰相,后通过胡惟庸案,朱元璋担心相权坐大影响皇权,为保证后代江山稳固,就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并传谕后世子孙永远不准设立宰相。废相后,原来归宰相的权力分散到户、吏、礼、兵、刑、工六个部。六部加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院,合称九卿,只对皇帝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多头政府,总其成者是皇帝。
九卿之外,皇帝在内廷又设立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日常奏章公务。明太祖、成祖都是马上打天下,有精力也有能力自己拿主意处理事情。仁宗之后,皇帝的精力智力逐渐萎缩,难以应对复杂政事,发展到后来干脆长期不上朝,也不与大臣们见面,内外一切奏章,先由内阁拿主意再送进宫去,阁权于是逐渐重要起来。
内阁尽管权重,但毕竟属于内廷,六部的尚书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所以阁权经常受到六部制约。红丸案中,有人认为献药人李可灼是受人指使,故意让皇帝速死,之前因为立储而争论的两派再起硝烟。带李可灼入宫的内阁首辅方从哲被认为是幕后主使,好不容易才脱去干系。实际上,就算像张居正这样的明代著名政治人物也无法幸免。他任内阁首辅后,要求各部奏章公事每样都要抄送内阁一份,受到大臣们的反对。因为按明代礼法,内阁并无预闻的职权,只有皇帝私下里要他看他才可以提前看。张居正被逼无奈,去向皇帝辞职才缓解危机。后人评张居正“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说的就是内阁权受到的制约。
朱元璋的另一安排就是用严刑酷法打压读书人。他的想法是“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朝廷士大夫动辄就受鞭笞廷杖之辱,故当时文人多不仕。国子监生叶伯巨看不下去,上奏说:“今之为士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録为幸”,结果被逮入刑部监狱,活活饿死。廷杖更是一种可怕且带侮辱性的刑罚。据明史记载,实施时,必派遣大太监监视,众官员边上观看,宣读完皇帝的旨意后,上来一人拿着麻布兜,自肩膀以下束缚,使之不得动弹,只留着屁股受杖。受刑人头面触地,满口尽是地上的尘土。受杖者多死,即使不死,起码也要躺上数月才能痊愈。终明之世,士人廷杖之刑始终未绝。梃击案发生后,万历招内阁大臣方从哲、吴道南及部分大臣进宫商量怎么处理,结果方“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万历很不高兴,见状,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不料,话没说到点上,万历命将其拿下,在场群臣于是群起而殴之,吴道南当场吓的“宛转僵扑,便液并下”。皇帝回宫后,吴才被人扶出来,如一木偶,数日视听始复。此事即可看出帝权之霸道和高压环境下读书人的心理压力。
明初胡惟庸案,被诛者三万余;蓝玉案,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朝廷重臣中如汪广洋、魏观、高启、苏伯衡、张孟兼等,稍不适君意,即遭罢黜或处死。明成祖时,方孝孺仅因拒绝为朱棣起草诏书就被诛九族。方孝孺不服气地说:“诛十族又何妨!”明成祖遂把他的老师的一家也算上,凑够十族。仅仅多了一句话,一家数口无辜被杀。这种动辄株连族人的手段在明朝很是普遍,无数人无辜送命,冤魂成千上万。被诛者中,又以读书人居多。故入仕的读书人大多唯唯诺诺,不敢轻言,盖皆因祸福系于皇帝一人而致。然而物极必反,皇权虽稳固,却缺少能臣,皇帝又不理朝政,明朝政治一直内耗不断、日益腐败,终致国势日衰而灭亡,这恐怕是朱元璋没有想到的。 明朝政治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宦官专权,为历代少见。之所以如此,与明代的制度和皇帝自身有关。
朱元璋在明初设计制度时,一方面,他为内监设立了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等十二监和四司八局等机构,合称二十四衙门,经营范围包括衣、食、住、行、军器、钱钞等。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宦官专权的危害,订出很严厉的措施,规定内臣与外官不得有文移往来;不得互通消息;内臣不得兼有外臣文、武官衔等,还铸了块铁牌立在宫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但这件事本身即存在矛盾之处。内监既然掌握着许多要害部门,就不可能恪守他的规定。特别是司礼监,不仅掌握着内监的处罚、惩戒之权,明代中后期还拥有了代皇帝“批硃”的特权,有时权力比内阁还大。因此,明朝太监不仅干政,而且干预的比任何朝代还要厉害。
永乐18年,明成祖派内监到军队中担任监军,并设立了归司礼监经管的特务组织东厂,负责侦查和缉捕工作。成化年间,明宪宗又增设了西厂,安排他宠信的内监汪直管理。他常派汪直换上便装,帮他到各处探查他想知道的隐秘事情。这样,在内廷形成了东、西厂之间的明争暗斗。明英宗时,大太监王振掌权,每次朝臣要进宫见皇上,必须先捧上金子。后王振家被查抄得金银60余库,玉盘百块,珊瑚六七尺者20余株。
正德初年,明武宗为太监刘瑾又增设了一个叫“内行厂”的侦事机构。正德十四年,皇帝想南巡,群臣谏阻。刘瑾即罚朝臣107人白天跪在午门,晚上逮入监狱,如是五天,每人还杖击三十。至万历年间,内监的权力范围已扩展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凡有名目,无不设监取税,大小内监布满各地,敲骨吸髓,扰得民不聊生。”史载:大太监陈奉在襄阳时,冒称“千岁”,作恶多端,群众围了他的税署,把署中的耿文登等一十六人全部投入江中。陈奉见势不妙,躲入楚王府中,才逃脱性命。内权之盛,到天启年间的魏忠贤时达到顶峰。魏被人称作“九千岁”,浙江巡抚潘汝祯为其设立祠堂,监生陆万龄则在国子监朗诵歌颂魏忠贤的祀文,把他比作当代孔子。
内监权盛,主要是皇帝放任所致。皇帝不闻政事,有事就交付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要送太监,再由太监呈与皇帝,这才导致内侍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明朝皇帝中,不闻政事最突出的就是万历皇帝,他做了四十八年皇帝,竟有一半的时间没有上过朝,甚至许多部门缺少官员,他也不管。吏部给事中王元翰奏道:九卿一半虚悬,甚至有的部门没有人,或者有的部门一人管数事。他最后有点愤怒地说“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万历照旧不闻不问。奏疏虽如雪片飞入内廷,但却似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天启帝朱由校,喜欢做木工活,沉溺其中不理朝政。魏忠贤利用这一点,每逢他做木工到最高兴的时候来奏事。天启这时最讨厌人来打扰,就不耐烦地说“你看着办,怎么办都行!”魏忠贤于是就常以皇帝的名义来办事。皇帝如此,宦官成为宫廷向外发声的唯一渠道,想不专权都难。
宦官专权后,对朝臣拥有了生杀大权,就给了他们很多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的机会。移宫案中重要人物、替李选侍出谋划策的魏忠贤掌权后开始报复,造成无数冤案。御史左光斗、给事中杨涟因反对李选侍最卖力,被诬纳贿两万银两,最后因交不出银子死于狱中。尽管崇祯帝即位后,对受魏忠贤迫害官员作了平反,但这种冤案对明朝政治的消极影响和对士人心理的巨大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明朝的司法机关分一明一暗两套。明的是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院组成的政府司法机关,合成三法司。其中刑部审案,都察院管纠察,大理院主平反。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都由三法司会审,如有大事三法司解决不了,也可由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叫做廷鞫。
暗的是于政府司法机关外,另设了一套直属皇权的机构,即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组织,并设有诏狱。这些组织拥有一套从事侦缉和审讯的特务人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故权力极大。更有甚者,太监直接插手三法司审案。成化以后,凡是有大案,太监必参与审理,并且担当主审坐正中,其他三法司坐边上。御史中郎以下则是站着。至于案子判决轻重,都要看太监的意思。“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很多案子或未经审理就定下罪名;或在审理时首先察言观色,不是从案子本身而是从案子的背景势力来作出判断,这就很难做到司法公平公正了。
梃击案最初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理。刘初审后认为张差初看像疯子,但细看相貌又透露出一股很狡猾的劲儿。实际上,他等于什么也没问出来。后该案转到刑部,由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和劳永嘉三人会同审理。当时因皇帝宠幸郑贵妃不喜太子的传闻已流传多年。胡、赵、劳三人在官场多年,自以为已看透形势,于是,三人串讯,统一口径说张差确实是个疯子,被人误导而手持木棍潜入大内,直达慈庆宫门,按律当斩立决。他们拟定案情,只等送呈刑部堂官,代为转奏,便可了结。
不料,案情泄露。刑部一个名叫王之寀的主事感到此案疑点甚多,想弄明白案情。他利用刑部官员的身份,偷偷审问张差,终于得知真相:张差是由一个不知姓名的太监带着入皇宫后宰门,一直带到慈庆宫门前。王之寀把张差的供词写成揭帖,送交署印刑部侍郎张问达代为入奏,并提议在文华殿前举行朝审,或交由九卿科道和三法司共同会审。不久,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寀等人,再行会审张差。这一审,又有重大突破:张差供出带他入宫的太监叫庞保,还供出是庞保和刘成叫他如此这般。案情大白。万历想捂也捂不住了,他这才降下谕旨,准许严究。郑贵妃撑不住了,就去找太子求情。太子朱常洛也懦弱,听了贵妃哭诉,就下旨要诸臣不必再纠缠。直到最后,郑贵妃也没有得到惩罚,从而为后续的红丸、移宫两案的发酵埋下祸根。
如果说梃击案判决至少还经过了正规的司法程序,那么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等机构侦缉办案,则完全省去这些程序,基本上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无论是朝臣还是普通百姓,对这三个机构都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当时的笔记小说记载:魏忠贤专权时,一日甲、乙二人在酒店吃酒,谈及时事,乙忍不住大骂魏忠贤。甲劝他:“别提这些了,叫人听见。”乙顺口反驳:“怕什么,他还能剥了我的皮么?”后二人分手。次日,甲上街,被一人又引到这家酒店。甲在此见乙真的被剥皮后填上稻草挂在店里。明朝东厂探察之细、耳目分布之周密、刑罚手段之毒辣,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三法司代表明朝政府的司法权的话,那么锦衣卫、东厂、西厂等代表的就是帝权。在帝权独大的情况下,司法权就成为摆设,甚至司法部门的判决也常被帝权推翻。由此,很多假案冤案错案不绝如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