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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抛弃从数量上来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的传统观念,尽快实现由“数量型公有制主体”向“功能型和质量型公有制主体”转变.其主要路径:保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公有制应在基础产业占绝对支配地位;国有经济应在主导产业和有关重要行业占支配地位;公有制应在多层次的动态的所有制结构中保持其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