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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队财务执法是军队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军队财务法规制度落实、提高军队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的重要保证。当前,受各种因素影响,军队财务执法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军队财务法制化进程。本文针对军队财务法规建设及军队财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军队财务执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军队财务 执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军队财务执法是指军队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据军队财务相关法规制度,对军队财务活动进行依法处理的过程。军队财务执法工作,从广义上来说,可以涵盖所有军队财务活动,因为一切军队财务活动都要按照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
一、军队财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军队财务执法依据不足。
一是军队财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基本和急需的重要军队财务法规制度至今还没有出台,这样就使得有些问题无处理依据,有些问题处理依据模糊不清,有些问题是靠行政命令而不是依据法律法规来处理。二是立法层次低。在我军现行的财务法规制度中,绝大多数是总后勤部财务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只有一小部分是军委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在我军高层次法规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导致了低层次的补充规定、实施办法较多。三是相关制度不配套。一些基本财务法规已经出台很长时间,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制定出来,使财务法规制度不配套,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导致了对财务法规理解的多样化和执法的随意性,使财务法规制度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二)军队财务执法落实不严。
在依法理财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现象,落实制度大打折扣,对上级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主要表现在:一是执行中搞变通。如在民兵预备役训练经费使用上,国家财政部明确规定训练经费主要用于误工补贴、伙食补贴以及服装费、公杂费、医疗费、聘请教师费、雇用炊事员等费用。而个别单位执行规定却走了样,存在用训练费发放各种名义的福利补助,接待及购买高档办公用品的情况;又如在行政消耗性开支、经费收支平衡审核上,有的搞虚假平衡,帐外赊欠,形成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失真。二是实施中钻空子。对一些在原则上做出规定的事情,在具体实施中不能站在全局上理解把握政策规定实质内容,从本位主义出发,钻政策规定的空子,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经费标准,添加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档次找理由、开口子。三是落实中打折扣。有的落实上级标准规定讲价钱,讲条件,对单位有利的就执行,不能满足单位利益的落实起来就不坚决,有的甚至走进误区,出现集体违规问题。
(三)军队财务执法监督机制欠缺。
一是缺乏明确的执法责任和法定监督程序。目前军队财务法规对执法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过程以及执法效力规定也不够具体。同时对监督程序也不够明确,对执法监督如何准备、组织、实施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定。导致监督混乱,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监督主体未形成监督合力。财务、审计等部门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是实现依法理财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首先强调其作用的发挥。有时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与配合,有的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削弱工作力度的不良趋向。有些单位的其他部门没能自觉参与监督,且不注意调动群众监督的力量,无法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使群众监督作用没能发挥,没能专业监督无法顾及的“死角”和“真空地带”,也没能发挥他们敢于和勇于揭发、抵制违法乱纪的作用。
(四)军队财务执法环境复杂。
一是执法部门缺乏独立性。由于财务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和领导往往关系到个人的前途,于是财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党委和领导的违法行为容易忽视或是不敢指出,使得执法过程中容易形成漏洞。二是执法信息不对称。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体制不够完善,使得市场中有不少不合法的经济行为,而财务部门工作量逐步加大,使得财务部门难以对所有信息加以区分;同时有个别人也故意通过假票据等手段骗取经济利益。这给财务部门在執法过程中带来不少困难,容易造成信息失真,不能发现问题,也就不能正常执法。
二、严格军队财务执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军队财务法规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使财务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备,对于我军依法理财和财务法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以宪法为根据,以《立法法》为准绳,按照依法治军依法理财和建立我军特色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努力形成以宪法和国家财政法律为根本依据,以军队财务基本法律为出发点,以行政管理规范、业务政策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配套法规为骨干,以财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辅助,以补充规定、实施意见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财经政策以及现代军事发展规律的,法规完备、结构严谨、内部协调、运行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以解决当前法律规范中出现的立法空白、立法不统一,法规之间互相矛盾、抵触、重复等现象。
(二)加大军队财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财务法规是我军几十年财务工作经验的概括和结晶,是财务工作正规化管理的科学依据和财务人员的行动指南。各级领导和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指导部队建设的观念,坚持财务工作秩序。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坚决清理和废止一切有悖于法规制度的“土政策”和“土规定”,把财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领导机关按制度指导工作,财务人员按法规制度规范行动,使财务按法规制度运转。要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强化法规的权威意识,确立“法是一切行动的最高原则”的观念。军队财务法制建设不仅是一个制定法规,用法规约束的过程。只有在立法、执法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在官兵特别是广大财务人员中普及法律知识,才能提高其法规意识。我军是新型的人民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历来是我军特有的优势,要把广大财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平时的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寓于政治教育之中。 (三)完善军队财务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監督制度。要加强对军队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财务执法定期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各大单位对军级单位至少每两年要进行一次财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考评,军级单位对所属部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财务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各级财务执法监督机构要将检查情况通报单位党委和被监督部门认可,然后向上级监督机构报告检查情况,同时,各级监督机构可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工作需要,对财务执法的某一专项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专项上报。二是理顺监督渠道。军队财务监督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明确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处理好各自的职责和权力,才能保证畅通的监督渠道,并最终实现强化监督的目标。三是创新监督手段。监督是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管理工作密不可分。要寓监督于管理之中。通过日常扎实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确保财务监督的实现。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监督渠道,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为财务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军队财务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当前经济条件下,要强化执法人员三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为广大官兵服务,为其他各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从财务上保障部队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并维护广大官兵的利益;二是法规意识,懂得按法规办事,用法规来规范财务活动,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军队的利益不受损失;三是市场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靠市场来完成,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争取少花钱多办事。二是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要组织财务工作者强化对上级财务法规的学习,确实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并坚决贯彻财务法规制度。这里可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抓好院校培训,组织财务专业学员系统学习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法规,及时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内容,为走上财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要抓好在职培训,根据财经法规新变化情况,不定期地对财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会管、善管、敢管能力,促进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落实。□
(作者单位:寿强,解放军第四四五医院院务处;苏红,解放军第四四五医院财经中心;唐硕,辽宁省军区审计处)
关键词 军队财务 执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军队财务执法是指军队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依据军队财务相关法规制度,对军队财务活动进行依法处理的过程。军队财务执法工作,从广义上来说,可以涵盖所有军队财务活动,因为一切军队财务活动都要按照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
一、军队财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军队财务执法依据不足。
一是军队财务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基本和急需的重要军队财务法规制度至今还没有出台,这样就使得有些问题无处理依据,有些问题处理依据模糊不清,有些问题是靠行政命令而不是依据法律法规来处理。二是立法层次低。在我军现行的财务法规制度中,绝大多数是总后勤部财务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只有一小部分是军委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在我军高层次法规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导致了低层次的补充规定、实施办法较多。三是相关制度不配套。一些基本财务法规已经出台很长时间,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制定出来,使财务法规制度不配套,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导致了对财务法规理解的多样化和执法的随意性,使财务法规制度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二)军队财务执法落实不严。
在依法理财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现象,落实制度大打折扣,对上级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主要表现在:一是执行中搞变通。如在民兵预备役训练经费使用上,国家财政部明确规定训练经费主要用于误工补贴、伙食补贴以及服装费、公杂费、医疗费、聘请教师费、雇用炊事员等费用。而个别单位执行规定却走了样,存在用训练费发放各种名义的福利补助,接待及购买高档办公用品的情况;又如在行政消耗性开支、经费收支平衡审核上,有的搞虚假平衡,帐外赊欠,形成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失真。二是实施中钻空子。对一些在原则上做出规定的事情,在具体实施中不能站在全局上理解把握政策规定实质内容,从本位主义出发,钻政策规定的空子,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经费标准,添加设施功能,提升项目档次找理由、开口子。三是落实中打折扣。有的落实上级标准规定讲价钱,讲条件,对单位有利的就执行,不能满足单位利益的落实起来就不坚决,有的甚至走进误区,出现集体违规问题。
(三)军队财务执法监督机制欠缺。
一是缺乏明确的执法责任和法定监督程序。目前军队财务法规对执法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过程以及执法效力规定也不够具体。同时对监督程序也不够明确,对执法监督如何准备、组织、实施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定。导致监督混乱,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监督主体未形成监督合力。财务、审计等部门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专业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是实现依法理财目标的根本保证,必须首先强调其作用的发挥。有时在实际工作中专业监督部门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与配合,有的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削弱工作力度的不良趋向。有些单位的其他部门没能自觉参与监督,且不注意调动群众监督的力量,无法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使群众监督作用没能发挥,没能专业监督无法顾及的“死角”和“真空地带”,也没能发挥他们敢于和勇于揭发、抵制违法乱纪的作用。
(四)军队财务执法环境复杂。
一是执法部门缺乏独立性。由于财务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和领导往往关系到个人的前途,于是财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党委和领导的违法行为容易忽视或是不敢指出,使得执法过程中容易形成漏洞。二是执法信息不对称。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体制不够完善,使得市场中有不少不合法的经济行为,而财务部门工作量逐步加大,使得财务部门难以对所有信息加以区分;同时有个别人也故意通过假票据等手段骗取经济利益。这给财务部门在執法过程中带来不少困难,容易造成信息失真,不能发现问题,也就不能正常执法。
二、严格军队财务执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军队财务法规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使财务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备,对于我军依法理财和财务法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以宪法为根据,以《立法法》为准绳,按照依法治军依法理财和建立我军特色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努力形成以宪法和国家财政法律为根本依据,以军队财务基本法律为出发点,以行政管理规范、业务政策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配套法规为骨干,以财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辅助,以补充规定、实施意见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财经政策以及现代军事发展规律的,法规完备、结构严谨、内部协调、运行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队财务法规制度体系,以解决当前法律规范中出现的立法空白、立法不统一,法规之间互相矛盾、抵触、重复等现象。
(二)加大军队财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财务法规是我军几十年财务工作经验的概括和结晶,是财务工作正规化管理的科学依据和财务人员的行动指南。各级领导和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指导部队建设的观念,坚持财务工作秩序。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坚决清理和废止一切有悖于法规制度的“土政策”和“土规定”,把财务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领导机关按制度指导工作,财务人员按法规制度规范行动,使财务按法规制度运转。要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强化法规的权威意识,确立“法是一切行动的最高原则”的观念。军队财务法制建设不仅是一个制定法规,用法规约束的过程。只有在立法、执法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在官兵特别是广大财务人员中普及法律知识,才能提高其法规意识。我军是新型的人民军队,思想政治教育历来是我军特有的优势,要把广大财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平时的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寓于政治教育之中。 (三)完善军队财务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監督制度。要加强对军队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财务执法定期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各大单位对军级单位至少每两年要进行一次财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考评,军级单位对所属部队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财务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各级财务执法监督机构要将检查情况通报单位党委和被监督部门认可,然后向上级监督机构报告检查情况,同时,各级监督机构可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工作需要,对财务执法的某一专项情况进行专题检查,专项上报。二是理顺监督渠道。军队财务监督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明确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处理好各自的职责和权力,才能保证畅通的监督渠道,并最终实现强化监督的目标。三是创新监督手段。监督是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管理工作密不可分。要寓监督于管理之中。通过日常扎实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起良好的财务工作秩序,确保财务监督的实现。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理顺监督渠道,取得各方面的支持,为财务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军队财务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当前经济条件下,要强化执法人员三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为广大官兵服务,为其他各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从财务上保障部队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并维护广大官兵的利益;二是法规意识,懂得按法规办事,用法规来规范财务活动,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军队的利益不受损失;三是市场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靠市场来完成,财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争取少花钱多办事。二是多渠道多层次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决策水平,要组织财务工作者强化对上级财务法规的学习,确实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并坚决贯彻财务法规制度。这里可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抓好院校培训,组织财务专业学员系统学习国家和军队的财经法规,及时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内容,为走上财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要抓好在职培训,根据财经法规新变化情况,不定期地对财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会管、善管、敢管能力,促进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落实。□
(作者单位:寿强,解放军第四四五医院院务处;苏红,解放军第四四五医院财经中心;唐硕,辽宁省军区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