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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对某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了一个近千万元的“小金库”.该单位利用未取消的基建账户,将店铺租金收入、购货回扣、人寿保险退费、职工购房款、职工集资款、部分事业基金等存放该账户,在账外进行核算,然后再以单位职工集资分红的名义,发放给个人.审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对该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